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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际上,大妖已经离开三天了,他们并不认为他还会特地折返来接走半妖。
很多大妖都是这样,养崽只是一时兴起。一旦失去耐心或是有了必须去做的事,扔下孩子是眨眼的事。
兴许那一颗妖珠便是百年伙食费,意味着接走孩子遥遥无期。但实话实说的话,未免太伤孩子的心了。他们只能日日认真回应,直到——犬夜叉少爷意识到了真相,并再也不提这事了。
大妖的嘴,骗人的鬼……
缘一挥手同他们作别,飞快没入市町的街流。
“多好的孩子。”兔子雪眼红红,“一点也不会欺负我们小妖怪,还会帮我切萝卜,帮客人端茶饭,甚至有实力赶走闹事的狐狼。”
“这样的孩子放在小肆三天了,那位大人就不会担心吗?”
兔子白的眼睛更红:“大妖没有心!”
“我们得给孩子找些事做,让他明白自己被需要着。不然,要是哪天他知道自己被抛弃了,该有多伤心啊。”
“你说的对,雪,但是……”
问题来了,他们该给孩子找点什么事做,才能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
两只兔子面面相觑。
妖怪市町的外城和内城之间没有设置壁垒,缘一进得很顺利。但“壁垒”有时候并非是墙垣或城门,也可以是一些无形的东西。
缘一现,外城多为小妖的聚居地,街市布置像极了人类的坊间,就连商铺出售的物件也很正常。
比如有兑换妖珠的“两替”店,贩卖酱料的“樽”店,汇聚杂货的“物间小御”,以及出售足袋的“足形”店。
他能在外城看到金平糖、阿多福和食肆,可进了内城以后,这些与人类生活贴近的店铺都消失了。
放眼望去,只剩下一整排的锻刀寮、甲胄铺和酒肆,堆垛着妖怪尸骨的肉店,以及挂满各种奇怪东西的大屋。
外城很喧闹,到处是小妖怪活力四射的吆喝声、砍价声和打闹声。
内城很安静,妖怪们凭心情开店,看喜好招待客人,合眼缘才做生意。有些摊铺即使开张,主人也只管啪嗒啪嗒地抽烟管,浑身写满了“懒得理你”的字眼。
街上行走的都是成年妖怪,一个比一个血腥味浓重。
还有不少可怕的气息隐没在长街后方的建筑物中,那里造得富丽堂皇,比人类的宫殿还奢侈几分。
缘一将一切尽收眼底。
只是,当他在观察周围的环境时,各处的妖怪早已盯上了他。
半妖,一只身穿火鼠裘的干净半妖,身边没有长辈,没有陪侍,还泛着一股在兔子窝里生活过的气味。看上去又软又无害,还很年幼的样子。
“半妖,真是少见啊,已经几十年没有出现了吧。”有蛇怪出了嘶嘶声,“真是可爱的孩子,一定很好吃。”
“别忘了这是在市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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