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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从一出生起就注定要是耀眼的。
譬如秦迹恒,譬如闻晗礼。
无论是作为作者笔下的人物,还是作为这个世界里真实存在的一个人,闻晗礼都是万众瞩目的那个。
在他还在晏北念高中的时候,名声可能不比秦迹恒要小,毕业后的两三年,校园里还流传着他的传说。
闻晗礼一直觉得自己活得很洒脱。
他的人生真理是,生活就像是抓着一把沙子一样,你想要抓得越紧,反而越抓不着。
不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不在意别人的目光,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这才是所谓人生。
但即使是这样,他的人生也并非一帆风顺。
就比如南煜城,就好像是个坎儿似的。
要说闻晗礼有多喜欢南煜城,其实也不是非他不可。
小王子的故事想必很多人都听过,主角爱着玫瑰花,因为玫瑰撒谎告诉他自己是独一无二的那朵花。
但当他到达地球时,现竟然有五千朵一模一样的玫瑰花——玫瑰骗了他。
经历了沮丧和难过,小王子最后还是坚定了自己,继续爱着他的那朵玫瑰花。
因为那朵玫瑰是他陪伴着长大的,是他悉心照料过的,她也许没有那么独特,但是在他心里仍旧是独一无二的。
南煜城是秦迹恒的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但他对于闻晗礼却并没有那么重要,可能只是那五千朵之一。
他欣赏他的性格,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喜欢他面对自己时的那些小心眼,但是他对他来说并不独特。
起码最开始的时候,闻晗礼是这么觉得的。
最开始对南煜城有好感,是因为被南煜城撞见出女装。
闻晗礼其实一眼就看出南煜城认出了他,虽然他也有些意外,但还是坦然地接受了。
没想到南煜城自己倒是自导自演了一出大戏,他假装附和了两句,开始觉得这个人有点意思。
少年在他面前故作冷静实际上破绽百出的样子,让他好像看到了一只可爱的小动物。
明明就是拆了家,还装作无辜。
除此之外,还有南煜城下意识的反应,也让他心动了动。
平时别人知道他有这方面的癖好时,都是各种吐槽不屑一顾,即使是表面上不显分毫,背地里也不知道要怎么说他。
但是南煜城第一个想到的帮他掩饰,给他留余地。
后来和他捅破了窗户纸后,也真诚地表达了对他自己做cos服的称赞。
有些情绪,脸上装得出来,但是眼睛里还是会泄露出真实。
就比如那个时候的南煜城,眼里装满了钦佩。
这是对于他这个人的认可,而没有人会不喜欢这种认可。
所以,闻晗礼觉得南煜城这个人不错。
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性向,并觉得以后要找对象也会选一个能和他聊到一块儿去,并且尊重他爱好的。
长这么大,他第一次遇上符合自己择偶标准的人就是南煜城。
那天回家后他就在想,也许可以和南煜城多聊聊。起码现在无论是感情上还是理智上,南煜城都可以算得上是他的选。
南煜城这个人,还是个挺会演戏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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