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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独来独往(第1页)

烈日炎炎,炙热如火。

洪竣攀扶在三十余丈高的树顶上,手搭凉蓬,极力向南眺望,暗红色的瞳孔之中充满了无垠无际的原始森林和高山险峰。视线的尽头,在那遥远的南方,一道道山梁的后面,隐约有一座绵延千里的巨大山脉,据说那里就是烈山氏族的圣地――烈山。

“那应该是一座活火山吧?”洪竣心里想着,背靠树干盘坐下来。

在许多去过烈山的族人口中,烈山高耸入云,山顶上永远燃烧着冲天的火焰,方圆千里笼罩着通红的烟云,一年四季都是炎热无比,最适合族人修炼大荒焚身经。传闻数万年前,天神就是在烈山传下了大荒焚身经,氏族的神庙就座落在烈山脚下,神庙每十年便会举行一次祭祀大典,祭拜天神。

除了神庙之外,在烈山的周边还有最强大的部落,比如火风部,赤熊部,昊典部,皆是人口数万的大部落,拥有大量精壮成年的战士,远不是少炎部这种小部落比得上的。

在所有烈山族人的心中,烈山便是他们最向往的圣地,但是烈山周围的地盘总是被最强大的五个部落占据。为了生存,大多数烈山族人远离烈山,只有十五岁成年之后有资格参加祭神大典才能前往烈山一次,除非他们有实力将那几个部落驱逐赶走,而在这个过程中,必定会生最血腥的杀戮。

而今年,洪竣已经十五岁了。

洪竣抬头看了一眼天上巨大的太阳,身为半个烈山族人,他很喜欢这种炎热的感觉,而且在烈日之下对修炼大荒焚身经有好处。

翻身从树上灵活的爬下来,周围是一片方圆三丈的空地,地面在长年累月的踩踏之下变得极为结实,平整如镜,硬度不亚于石板。这里是洪竣独自练功的地方,位于一个隐秘的山坳之中,出了山坳往东走几里就是少炎部,附近也没有大型猛兽,因此十分安全。

洪竣探手拔出背后的长刀,双手握柄,竖于眼前,这把舅舅送的长刀如今已是自己最称手的兵器。

屏息数秒,洪竣撒开架势,开始练起母亲传授的八方血战刀。

这一套刀法招式大开大阖,共有六十四招,每一招都带有一往无前的强大气势,连续使出来,更是声势惊人。

沉重的长刀在洪竣手里轻如树枝,脚踏连环,他的身影时东时西,好似有一道道的幻影在方圆三丈之内闪现,每到一处,四面八方便有一连串的凛冽刀光闪过,密不透风,空气被长刀切割成一道道气浪,空中落下的树叶被轻轻一卷就化作漫天的碎片。

姜姒不久前一时兴起,随手把八方血战刀传给洪竣,但是她自身并不擅长这套刀法,若是此刻见到洪竣练刀,恐怕要被惊得目瞪口呆。要知道,她传授洪竣八方血战刀至今不过三个月!

片刻之后,洪竣收刀停手,额上不见一滴汗水,只是呼吸稍微粗重了一些。

他的目光在长刀上扫过,光脑自然而然运作,眼前这把刀的数据一一浮现,同时之前练刀时的情景在脑中反复回放,这是在寻找练刀之时的错误。良久,洪竣满意的停止下来,这一套八方血战刀已练到了极致,至少以他目前的运算能力,无法在练刀之时找出哪怕一丁点的破绽。

“八方血战刀,暴雨剑,撼山拳,盘蛇枪,再加上箭术,终于又把一套武学练到纯化之境。”

“武道三境,纯化、至繁、无招,层层递进,讲究的便是对战斗技巧的掌握,以我如今的计算能力,完全可以略过至繁之境,跳出招式的樊笼,随手应敌。”洪竣回想着四年前母亲说过的话,脸上浮现出一股自信,自语道:“无招胜有招,却也不难。”

“可惜,那块石头的能量已经被青莲宝鉴抽取的差不多了,只剩指头大的一丁点,修炼大荒焚身经的进度也跟着慢下来。”

洪竣无奈的叹气。

当初他用一年练成大荒焚身经第一重“皮里含劲”,之后高歌猛进,再用两年练到第二重“肌如树胶”,原本以为练成第三重“筋崩空弦”也很容易,却没料到,之后两年达到第二重巅峰便卡在这个瓶颈,整整半年没有进展,甚至把最后几罐火神膏用完了也没多大效果。

没有了火神膏,洪竣立即被打回原形,修炼度暴降,按照眼下的情况,哪怕再过十年也不可能突破到第三重。

十五岁把大荒焚身经练到第二重巅峰,在别人眼里已是惊世骇俗,但是洪竣并不满足,特别是修炼的停滞,让自己觉得非常难受。

“血脉,血脉!”

洪竣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大荒焚身经对血脉要求这么高?

虽然从外表看洪竣跟族人差别不大,毛暗红,瞳孔也是暗红色,身材健硕,十五岁长到六尺多高,仅比同龄人矮半个头,但是他自己清楚,在体内有一些细微之处与族人截然不同,这是遗传自母亲的人族血脉。

比如对火焰的喜爱,对炎热的忍耐,对气味的敏感,洪竣就比族人差了许多,不过他在灵活性方面却远烈山族人。

偏偏在大荒焚身经里关键之处需要对火焰有极高的忍耐力,越能忍受高温,大荒焚身经的修炼度就越快,这一点好像是为烈山氏族量身订制一般。

若是影响修炼度也就罢了,洪竣有青莲宝鉴在手,只要能找到含有能量的东西,就能转化为火神膏,迟早有一天可以练成第三重。

让洪竣最无奈的是,他还现大荒焚身经对自己的增强效果也打了个折扣,父亲烈山烬在大荒焚身经第二重之时,打出一拳力达万斤,自己拼尽全力顶多只有五千斤之力,整整少了一半!

所幸的是,洪竣在武道之上的境界极高,弥补了战力方面的不足。

“看来还是要寻找一些含有能量的东西,用来转化火神膏,否则练成第三重不知要到什么时候。”

洪竣心里盘算着,收回长刀往部落走去。

洪竣很快进入部落,四年过去,少炎部在烈山烬的带领下吞并了最近的两个小部落,人数翻了一倍将近五千人,部落扩建之后,比以前热闹了许多。

一路上,族人们纷纷向洪竣打招呼。

“少酋长。”

“少酋长又出去了啊……”

“酋长家的阿炀!”

这几年洪竣在部落之中经常走动,因此族人对他十分熟悉。对大家的招呼,洪竣一般会回应,但是其中一部分人热切的眼神就让他有些吃不消了,她们都是跟洪竣年龄相近的烈山族少女。

以前洪竣病怏怏的没人喜欢,还经常被说闲话,没想到成年后却成了香饽饽!

洪竣的血脉有一半来自人族,母亲姜姒容貌美丽,他的外貌更偏向于人族,若是放在人族之中顶多在水准之上,但是在烈山氏族里面,那就是鹤立鸡群。他结合了烈山氏族的狂野和人族的温婉内敛,再加上比例协调的体型,使他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对烈山族少女的吸引力可想而知了。

烈山族的男人一般身上又脏又臭,从来不洗漱,满嘴口臭,一套衣服穿了几年都不见得洗一回,那味道能在三步之外熏跑老鼠!

若是每个人都是这样也就罢了,偏偏洪竣一家人的习惯都延自母亲姜姒,每日刷牙洗漱,勤换衣服,保持洁净,跟那些臭烘烘的男人一比,高下立判。

再加上洪竣是酋长之子,种种原因,使他成为少炎部里最受女孩们欢迎的男人。

烈山族女子的作风相当开放,洪竣还没成年之前,就不知道被抛过多少次媚眼,自从成年之后更是夸张,许多少女向他明目张胆的示爱,甚至半夜跑到家中自荐枕席,让他哭笑不得。

说实话,烈山族女子大多长相都比较粗犷,虽然也有一部分面容姣好,但是她们真的不是洪竣喜欢的类型,因此全部拒绝了。

对于此事,洪竣并没有放在心上,却遭到很多同龄少年的嫉恨,以前每天都有人向他起挑战,结果都是鼻青脸肿的回去。没过多久,整个少炎部的年轻男人几乎都被洪竣揍了一遍,再也没有人敢挑衅,这让他一个朋友也没有,一直独来独往。

走在少炎部的路上,跟洪竣打招呼的大多是女人,那些年轻的男人看到洪竣,眼中又嫉又恨,躲躲闪闪的装作没有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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