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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她魂牵梦绕,爱慕她长达七年却一直没有机会与她相识,直到七年后在芝加哥的一处酒吧中偶遇了24岁,已经结婚一年多并且烂醉如泥的姜鹤。
然后一年后,他带着永远拿不出手的野种头衔,出生在芝加哥的一处私人医院,甚至没有和生母姜鹤见上一面,就被查尔斯秘密送往凌禾峰的廉租公寓里,此后过的都是饱受他摧残的日子。
“真怀念啊……我那暗无天日的童年。”
他扯着嘴角欣赏着悠扬的乐曲,打开手机翻看微博,另一只手还指挥家般在空中来回挥舞,却忽然眉头锁紧。
“怎么可能……”
他拇指悬停的地方赫然是一条热搜。
[据悉,池璟集团将首次在国内创立娱乐公司。]
[根据知情人透露,公司注册名为“遥空娱乐”。]
“遥空娱乐……”
沈凌夏眯起眼睛,拇指在屏幕上顺着那四个字磨蹭。
“啧,非要拿他名字里的字开公司?”
难道沈陌遥真的阴魂不散?
“不可能。”男人狭长的眼眸中闪过一抹阴狠之色,“你都已经是死人一个了,不可能再有机会夺走属于我的任何东西。”
他发狠似的把手机摔在副驾座椅上,开动车子。
为了下周股东会上的计划万无一失,今晚他还有个和盛天大股东的饭局要去赴约。
而在股东会圆满结束后……他努力了二十多年的人生目标也将实现大半。
沈凌夏在车上回顾自己的前半生。
他的生母姜鹤自幼被父母养在象牙塔里,是个为了爱情能疯狂到什么都不要的傻女人。22岁时,她和沈厉峥相遇,被他英俊的外表和儒雅的谈吐所吸引,对他一见钟情,而沈厉峥似乎也正好倾心于她,两人很快结了婚。
然而在婚后,姜鹤应该是后知后觉到沈厉峥一些利欲熏心的真面目,发现他和自己成婚完全是因为她的父亲是美国有名的地产大亨查尔斯·菲尼克斯,觊觎她身后的财富——
身为近乎白手起家创立公司的商人,沈厉峥从来都唯利是图,在婚后立刻成功从查尔斯手中谈得一笔公司急需的大额资金,并一门心思扑在事业上,对姜鹤几乎不闻不问,甚至还和其他富豪千金有亲密来往。
于是,被沈厉峥的背叛刺激得心灰意冷的姜鹤,在24岁那年离家出走,独自跑去芝加哥的酒吧借酒消愁,也就意外遇见一直以来都迷恋着她的凌禾峰。
在那之后发生的……无非就是一夜风流。
而后,姜鹤很快被忌惮于查尔斯发飙的沈厉峥追回,却因为糟糕的精神状态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意外怀有身孕,还是查尔斯和姜瑾率先发现异状,却已经月份太大无法引产。
所以,作为见不得人的,意外怀孕而被诞下的私生子……他从记事起就被送往凌禾峰身边,从没见过自己的生母。
凌禾峰对他很不好。
倒也不是刻意虐待或是什么别的,毕竟于凌禾峰而言他是身上流淌着自己最爱的女人的血的孩子,那男人在芝加哥的报社也有一份正经工作,虽然不算宽裕却也能把他养活。
但是凌禾峰也从没把他当过人。
沈凌夏将车停好,乘电梯前往酒店顶层的西餐厅,他独自在包间坐了一阵,把池璟要开设新的娱乐公司的消息全网前前后后翻了个底朝天,还是不死心,又联系光曜传媒的人在圈内打探消息,终于等到那位大股东姗姗来迟。
一阵寒暄后,菜品被逐个端上桌。
因为一直想着池璟的事,他吩咐人安排餐品时有些心不在焉,没仔细审核菜单,如今竟然看到一碗冒着热气的红汤被装在浅而大的瓷盘里端上来。
“哦,borscht,永远的经典美味。”
坐在对面的中年男人鼻头耸动一阵,刚要拿起银勺品尝,抬头看见盯着罗宋汤没有动作的沈凌夏,有些困惑。
“沈总?”
“哦,我最近有些犯胃病,忌口比较多,您先请。”
沈凌夏微微一笑,把自己的盘子推到一边示意侍应生收走,对对方做了一个请用的手势。
凌禾峰的拿手好菜就是罗宋汤。
不是因为食材方便便宜或是容易烹饪,也不是因为酸甜香浓的口感。
而是因为姜鹤当初在酒吧里偶然提过,自己最喜欢的菜就是罗宋汤。
凌禾峰就像个还没长大的小孩子,好像觉得只要做出好喝的罗宋汤就能吸引到姜鹤忘记沈厉峥,回心转意般出现在自己身边,因此在他记忆有限的童年,凌禾峰最常给他做的菜就是罗宋汤。
原先他是很喜欢番茄的,也很喜欢那种酸甜浓郁的口感。
但是任何佳肴都经不住日复一日的重复,更何况有时他甚至一日三餐都要被逼着喝,凌禾峰甚至会在他喝不下去时掐着他的下巴把罗宋汤灌下肚子,嘴里念叨着“你怎么能不愿意吃她最爱的东西……你还是不是她的儿子?”。
实在灌都灌不下去的时候,他会把他关在一间连窗户都没有的小黑屋里饿上一整天或者更久,直到他愿意继续喝完自己做的汤。
所以他渐渐滋生了一种恨。
不仅仅对于罗宋汤这个东西,更多的是对所有让他的童年时光如此悲惨的人的刻骨的恨。
当然,他的童年也并非完全暗无天日。
在他五六岁,长到上学年纪的时候,姜鹤的母亲姜瑾,也就是他的外祖母经常在周末偷偷瞒着查尔斯从纽约飞到芝加哥来看他。
她会时刻叮嘱凌禾峰必须保证自己的教育,会带他去博物院或者科技馆,在密歇根湖畔散步野餐,也经常去听音乐会和各类歌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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