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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婧冉心里简直揣了只小白兔,扑通扑通快把她的心脏都给跳坏了。
不是娇羞,不是忐忑,而是可能马上就快没命的刺激感。
李元牧他到底是什么品种的疯子啊,动不动就拿“杀了你”做威胁,偏偏她还真的被这三个字拿捏得死死的。
可问题是,现在时间紧张,她又人生地不熟,她上哪儿去给他准备惊喜啊?
而且,惊不惊喜这件事本身就是非常主观的事情,就算她真准备了惊喜,这小疯子一句“朕不觉得”,还是可以跟切水果一样把她给砍了。
李婧冉纠结万分,面上却还得装淡定,十分气定神闲地朝李元牧一笑:“陛下自然会喜欢的。”
***
坐上马车后,车夫问李婧冉要去哪儿。
李婧冉压根就不知道这大晟有什么地方,便只有含糊不清地道:“就......最热闹的那条街。”
车夫同样一头雾水,但又不敢多问,只是弱弱应下。
李婧冉还在琢磨着要怎么在分身乏术的情况下准备惊喜,偏偏李元牧还不让她清净,一口一个“阿姊”喊得她心惊肉跳。
她现在这个状态非常被动,不仅要担心被李元牧杀了,而且还害怕露馅儿。
毕竟她现在就是个误入者,并且知道的背景十分有限,说出口的每一句话都担心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李婧冉抿了下唇,决定先下手为强,悄悄打探道:“陛下,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那个东西吗?”
李元牧靠在松软的垫子上,像是只餍足的猫咪,半眯着眼道:“哪个?”
“就那个呀!”李婧冉微笑着暗示道,“你最喜欢的那个。”
来,告诉姐姐,你这臭小子究竟喜欢什么?
李元牧思考片刻:“阿姊指的是狼王的獠牙?我亲手做的第一把人皮扇?还是二哥三哥他们的头骨?”
他眼眸圆溜溜的,神情纯洁得好像是天使,说出口的话却让李婧冉觉得头皮发麻。
李元牧这喜好着实让她有些招架不住。
可怕,好可怕。
她可能知道李元牧喜欢什么了,但她给不起。
李婧冉平静地想:这小疯子现在最想要的,估计就是她的命吧。
鲁迅先生说得好,人类的悲欢喜乐并不相通。
李婧冉忧伤地想着自己的后事要怎么办,李元牧惬意地品茶吃糕点,车夫兢兢业业地驾着马车,平稳迅速地把两位贵人送到了最热闹的春林市。
夕阳西下,暖橙色的光影斜斜照耀在积了一层雪的屋檐上,近傍晚的时间里人头攒动,摊主正热情地吆喝着,远远看起来分外有烟火气息。
古代的晚餐时间比现代早很多,李婧冉估摸着他们四五点就吃了,此刻正是用餐高峰期,甜甜的板栗子气息隔着老远就被微风送到了他们鼻尖。
自从下马车起,李婧冉就一直观察着李元牧的神情,见他闻到板栗子的香气时,不动声色地耸了耸鼻。
李婧冉方才见马车里备下的也大多是甜腻到齁的点心,心底便有数了。
看来李元牧喜欢吃甜食啊。
念在两人身份的问题,李婧冉不想兴师动众,因此出宫门前还和李元牧都乔装打扮了一番。
李元牧穿了身墨绿长衫,虽颜色稍显沉重,却愈发衬得他身上的少年感突出,肤色更是白得晶莹。
李元牧看着眼前的人群,轻嗤了声:“这就是阿姊给我准备的惊喜?”
李婧冉捏了下裙裾,勾唇笑得心虚:“陛下何必心急,惊喜自然是需要时间......”
她只是单纯想着,在人多的地方,就算李元牧想动手杀她也没那么容易。
话音未落,便见一位粉衣姑娘惊慌失措地边回头边往他们这边跑来,身后跟着两位神情焦急的男女。
两人都布衣粗荆,两人脸上都仿若笼着浓浓的忧愁。
“姑娘,别再跑了,跟我们回家罢!”
粉衣姑娘一时不查,就这么泪涟涟地撞上了李元牧,像只受惊的小兔子。
她俨然还没意识到眼前少年的暴虐之处,抬起巴掌大的脸,眸中含泪楚楚动人地攥着他的衣袖不放手:“求公子救我!”
见李元牧看着被她纤细的指尖拉住的衣角,李婧冉心中警铃大作,直觉大事不妙。
完蛋,小说里这种病娇男主是不是都有些臭毛病?比如洁癖,比如碰到女性会过敏,比如最厌恶和别人肢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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