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死吧,小子!”
老者挥舞着万魂幡,无数亡魂之力汇聚,在魔气加持下,化作一把漆黑大刀斩出!
威势磅礴无比,势不可挡!
李玄见状,轻轻抬手,五指收拢成拳!
而就在他握拳的这一瞬间……
风云席卷,灵气沸腾!
一尊无与伦比的金刚法相在他身后凝聚而出!
法相庄严,横眉冷目!
似要除尽天下妖魔!
一拳出,滔滔不绝的拳意轰天击地!
那斩来的漆黑大刀在这股惊人的拳意前,轰然一声爆碎,而法相之拳也落在那光头老者身上。
对方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啊啊啊,不!!”
“你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实力!”
老者不敢相信。
自己老阴比了一辈子,没想到会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子给一拳轰杀!!
慧心,慧空两人也有些懵。
他们愣愣的看着李玄,有些不敢相信。
因为他们认出了李玄用的拳法。
就是因为认出来了,他们才不敢相信。
“李李公子,你用的拳法是金刚伏魔拳?!”
慧空吞咽了一下口水说道。
李玄微微颔首,“正是金刚伏魔拳。”
两人得到确认,倒吸了一口冷气!
什么鬼?
金刚伏魔拳,他们认识!
那拳法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恐怖了!
“为何这金刚伏魔拳在李公子手中,能够爆发出这样的威力?”慧心忍不住问道。
李玄微微一笑,“想学啊,我教你们啊。”
两人眼中露出期待之色。
但慧心道:“还是先把这寺庙内的人放出来吧。”
他们走进寺庙。
寺庙看上去跟普通寺庙没什么两样,放着一尊尊佛像,可是慧心一拳打在大殿地板上。
地板炸开。
露出一个地下囚牢!
囚牢中,有一个个百姓,男女老少都有,每一个身上都带着伤势,当看到地板被掀开,他们脸上流露出恐惧之色,有的人跪在地上求饶。
“求求你不要折磨我……”
慧心道:“诸位不用害怕,我是来救你们的。”
本文女主除了身体差了点,在三界无敌!真正的大女主!童叟无欺!魔尊一睁眼,就看到两个男人睚眦欲裂怒指着她,同时还不忘将娇滴滴楚楚可怜的少女小心护在身后。你个灾星!敢趁我们不在,欺负沁儿!能替沁儿嫁给云家长子,是你的福气!魔尊滚!这福气给你们要不要!她乃魔界至尊无上的魔尊,在地狱中浴血九天十夜,踩着鲜血尸骸勿扰!魔尊在修仙!...
一开始,6星辰以为只是一次普通的穿越,这个世界的蓝星与之前的并无区别。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世界却开始走向复杂和混乱从工业大摸底到外星文明入侵。从兴趣使然到揭开秘密。本来6星辰只想开一家小微企业搞自己感兴趣的科研。但是开启多元宇宙后,他的小微企业开始占据无数平行宇宙回到最初的世界时,面对华夏高层特派员的质问,6星辰坦然一笑。我只是一家摆烂的小微企业罢了。特派员看着企业的简介一脸懵逼。太空电梯,恒星级战舰,特色曲率引擎,可控二向箔,暗物质转换器,维度跳跃仪不是,你管这叫小微企业啊?!!...
她,二十一世纪朝穿越成为懦弱无能的萧家废物三小姐!未婚夫伙同天才姐姐一同害她遍体鳞伤,手筋脚筋被砍断,还险些被大卸八块?放肆!找死!谁再敢招惹她,休怪她下手无情!说她是废物?说她没有灵兽?说她买不起丹药?睁大眼睛看清楚,废物早就成天才!灵兽算个屁,神兽是她的跟屁虫!丹药很贵?别人吃丹药邪帝盛宠天下第一妃...
双男主升级流系统+末世强强卡牌有灵异直播元素,微无限流双洁,男主智商在线不圣母光塔正在进行时每日更新时间不定蠢作者求五星书评,段评,加书架注非传统末世文大升级流爽文男主金手指粗粗粗正文简介↓天灾频生末世将临被当成玄学大佬培养的真鬼界大佬江宴清意外绑定末世卡牌系统以为自己是人的鬼界大佬在强烈的生的玄学大佬的末世生存手册...
简介关于nBa开局我就是状元作者新人,请多多关照。重生一世,活出自己的人生。篮球梦不再是幻想。这一世让陈天带领湖人重现辉煌。这一世一定不要留下任何伤心的事情。这一世代表国家,完成巅峰的使命。科比小子,我打不了几年了。陈天我一定会让你越乔丹的。姚名有陈天在,中原篮球一定会站上领奖台。陈天只是领奖台?我要那最高的荣誉。这一世,什么东西都有了。这一世,我要不留遗憾。(本书技能都是漫画技能,但不会太夸张和魔幻,还是会更接近现实一些,还请谅解。)...
简介关于围困寺庙抢尼姑!皇长孙他疯了?穿越异世,一睁眼,父母双王!哦!弄错了,是父母双亡。天崩开局,醉酒戏王妃,睡中遭圈禁,一睁眼,还被退了婚。都是前身惹的祸,你让小爷来背锅?这不存在的!第二日,一怒之下,夏天启斗酒诗百篇,拔刀砍太监就此,开启了他京都一爸的生活大夏丞相武力值点满就是不用,你还偏要秀智商?这下傻了吧?靖安王妃皇长孙,我乃靖安王妃,大你两个辈分,你不能吕二娘你信不行老娘一鞭子抽死你。夏天启你信不信劳资能挺住。武皇臭小子,就算你看上了她,那也要等靖安王死球了再说。百年后,一破衣烂衫的老道士,翻着白眼捧着碗,右手拿着棍,碗中还有几枚铜钱。正所谓,卦不可算尽,畏天道无常。情不敢至深,恐大梦一场。溢,你你丫把老夫的盆放下。友情提示本书为架空,不是历史书籍,请不要用历史来对话,本书一切皆由作者说了算,请不要和我干仗,我可以禁言,你干不过我。第二,请参考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