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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毕竟,他的嘴唇真的很柔软,很好吃。

距离那天的事情过去一周,一切如常,沈偲理所当然地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

她并没有叶开畅的联系方式,他也没有再主动找过她。

“汤汤,你有看到我的手链吗?”

沈偲已经在家里来回找了好几遍,仍旧一无所获。那是一条经典款式的玫瑰金手链,亦是十八周岁生日时闺蜜汤之念送的礼物。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这条手链已经伴随沈偲度过了七个春夏。

汤之念对此也爱莫能助:“算了,实在丢了我就重新给你买一条,正好你生日也快到了。”

沈偲觉得好可惜,她实在想不起来手链掉在了哪里。第六感又在告诉她,这条手链肯定没丢。

算了,它想出来的时候肯定会再出现的。

沈偲见汤之念收拾东西准出门,伸着脖子问:“现在都快快十点了,你要出去呀?”

汤之念有些心虚地回答:“靳于砷说自己还没吃晚饭,让我陪他吃宵夜。”

靳于砷是汤之念的男友兼上司,更是flf集团的总裁。

只不过他这个总裁和别人家的不一样,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能迟到绝对不早一分钟到公司上班。

沈偲了然,一脸笑盈盈:“去吧去吧,不过看天气预报晚上还会有暴雨,你路上小心。”

汤之念点点头:“我很快回来,顺便给你带宵夜。”

“好呀。”

今晚沈偲不直播,她早早洗漱完躺在床上,打开某江文学城,熟门熟路地找到名为银八的作者,开始阅读她的最新连载小说《咬他》。

看这种小说自然要将房间的灯光调暗,摆出最舒服的姿势,最后满脸姨母笑地进行阅读。

不知过了多久,只听“轰隆”的一声雷声,像是大地被硬生生用斧头劈开一般,整个天地都被震动。卧室里的灯光突然熄灭,只留手机屏幕上的淡淡幽光。

沈偲被吓得一颤,下意识看了眼时间,快接近凌晨。大雨如黄豆似的噼里啪啦落在窗户上,昏暗的房间里因为闪电时而明亮,紧接着是轰隆隆的雷声。

电路故障,整个小区都停电了。

沈偲小时候特别害怕打雷下雨,年幼时因为独自一个人被关在家里受过惊吓,此后有些ptsd。随着年岁的增长,虽然不像小时候那样恐惧雷雨,但多少也会因为雷声而心悸。

电路恐怕一时半会儿修不好,房间里一片漆黑。

沈偲给汤之念发了一条短消息,问她什么时候回来。没等到消息回复,倒是等到了门铃声。想来应该是汤之念出门时忘带钥匙,她经常忘记。

沈偲连忙光着脚下床,借着手机上的灯光去开门。

扭开门把手,打开房门,一抹高大的身影立在门前。

楼道里亮着应急灯光,能让沈偲毫无保留地看清眼前的人。一丝不茍的白衣黑裤,脚踩亮面黑色皮鞋。沈偲甚至可以想象,他的皮鞋下面一定是一尘不染。因为出入有司机接送,去的地方从来都是高级场所,他没有被夜晚的暴雨打湿一分一毫。

目光对视的一瞬,沈偲下意识咽了咽口水,说不出话来。倒是眼前的人先开口,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礼貌和周到:“沈小姐你好,冒昧深夜打扰。”

压迫感十足的气息造成了浓烈的逼仄感,沈偲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她很庆幸开门见到的不是什么不法分子,否则她这样毫无防备地开门恐怕早就遭遇不测。

但是,他又比不法分子好到哪里去?

“你,有什么事吗?”沈偲一脸机敏地看着眼前的人,心乱如麻。

深夜造访的男人,无论如何不能掉以轻心。

叶开畅闻言淡淡扬眉,伸手推了推无框眼镜。

一扇门之隔,他在明,她在暗,需要仔细一些才能看清楚满身防备的人。

“沈小姐落下了一样东西。”一条玫瑰金色的手链被叶开畅勾在指尖。

沈偲脸上闪过一丝惊喜,忙道谢。正伸手准备去拿,不料眼前的人将勾着链条的手收回。

他居高临下看着她,眼底有淡淡嘲弄。

“上次不告而别,这次不请我进去坐坐?”

来者是客。

得到肯定的邀请,叶开畅才迈开脚步进入室内。

他是一个绝对的绅士,这一点沈偲早有体会,她相信现在只要她摇头,他一定掉头离开,绝不让她为难。

叶开畅光洁如新的皮鞋踩在白色瓷砖上,一步一步悄无声息,又带来浓重的逼仄感。他身上的气息霸道地侵袭沈偲的感官,像是伫立在寒风中的松木,墨色的枝叶上被白色的冰雪覆盖。

随着他的走进,沈偲一步步后退,她光着脚的脚趾牢牢踩在冰凉的瓷砖上,浑身紧绷。

那条玫瑰金的手链还被叶开畅勾在食指尖,按照眼前的情势来看,他并不打算轻易还给她。

沈偲简单的脑袋里想不出来太复杂的事情,但她很清楚的是,自己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

在这个风雨交加的雨夜,电闪雷鸣,眼前这个男人不请自来。他只是为了归还一条手链吗?显然不是。

不能否认的是,叶开畅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手,皮肤白皙,骨节分明,指关节处透着淡淡的粉色,仿佛指尖勾着的不是手链,而是某种拉丝的黏液。他的确向她展示过傲人的成果,将沾染了液体的手指含入口中,品尝着她的味道。

沈偲太清楚了,叶开畅这个人对她有着浓烈的性吸引力。从性幻想到现实,这个人完全符合她心目中理想的性对象,年轻有力,尺寸壮观,干净好看。和片子里丑陋的样子不同,他是粉色的,一只手无法掌控的,香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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