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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几个人虽然不愿意跟雷利亲近,但对他也不特别反感,虽然他是被掳上船来的人质,虽然一开始他杀了他们的两名弟兄——当时是性命决斗,谁强,才可以最后生存下来,如果当时是雷利被杀死了,也是半点怨不得别人的。
而有一个人却是憎恨着雷利的。
他叫拉尔森,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强壮男人,亚麻色的头发,浅灰色的眼睛,他看着雷利的时候,眼光像狼一样凶狠,几乎使雷利以为他会猛扑上来咬死自己。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雷利满有兴趣地观察他,甚至故意去找他搭话,没办法,谁让他向来是知难而进的脾气呢,人家越不理他,他越想去征服对方,说实话,在他的容貌和口才的双重攻势之下,这十几年来还没有他真正征服不了的人呢。
“拉尔森,我带了鱼肉三文治来给你,这可是黑熊老伙计最棒的一次发挥,不过用的鱼可是我钓的。”雷利得意洋洋地说着,把一个小盘子递过去。
拉尔森还是用憎恶的眼光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无法容忍的脏东西,连表面上的平和都不屑于给他。
“尝一尝吧,里面还夹了法国奶酪。”
“滚!”
雷利很高兴,这是他见到拉尔森两天以来听到的第一个词儿,虽然不怎么好听。
“别这样,为什么总是拒人千里之外呢?我想跟你谈谈,我是说,也许将来咱们可以成为兄弟……”他温和婉转的口气起到了完全相反的效果,拉尔森猛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打翻了他手里的盘子,暴喝道:“滚!见鬼!谁是你的兄弟!该死的混蛋,赶紧从我眼前消失,不然我就把你剁成碎片!”
拉尔森的突然暴发吓了雷利一跳,他情不自禁地倒退了两步,伸手摸向腰间,当然,他习惯佩带的剑并没有带在身上,邓肯没收了他的武器。
“为什么?”他顽强地追问了一句,换来了拉尔森更狂暴的反应,要不是他身手敏捷地跳出了房门,那个巨大的粗木椅子就直接砸在他的头上了!
“真是个奇怪的人。”雷利叹了口气,对闻声赶来的小个子托比耸了耸肩。
托比担忧地望着他,小声说:“你最好离他远一点。”
“为什么?”雷利一边跟着他离开,一边奇怪地问。
“他不喜欢你。”
“呵呵,你原来也不喜欢我啊。”
“是的。”
“可你现在不是喜欢我了嘛。”
“是的。”托比叹了口气,说:“可他不一样,你最好不要妄想他会喜欢你,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可是为什么呀?”
“因为……”托比犹豫了一下,看看他们已经离开拉尔森的房间很远了,才小声地对雷利说:“因为那天你杀了他的好朋友。”
“哦?”雷利无奈地耸耸肩膀,说:“那是没办法的事。”
“他们很要好。”
“啊。”
“比亲兄弟还要好,所以他恨你,雷利,你千万不要靠近他,有的时候船长也管不住他的。”托比好心地提醒雷利,雷利却并没有放在心上。
老实人巴斯自从被迫呆在这伙海盗中间,就遑遑不可终日,雷利有了自己的一间小舱房,巴斯跟他住在一起,床只有一张,所以巴斯就睡在地板上,盖着从雷利床上拿下来的一张毯子。除了万不得已的情况,巴斯绝不离开房间一步,每次雷利一回来,他就哭丧着脸抱怨,一会儿说他不该在那个漆黑的、倒霉的晚上念叨海盗,瞧,真的把他们招来了不是?一会儿又对不可预测的未来充满恐惧,海盗们什么时候会翻脸不认人,把他们剥皮抽筋呢?
虽然雷利已经一百次告诉过他,自己的父亲一定会派人送赎金来买回他们,巴斯还是紧张得像一个乍起全部毛发的豪猪,没有一刻能放松下来。最后雷利不得不威胁他,如果他再敢罗嗦个没完,他就立即把他丢到海里去喂鲨鱼!
眼前的危险暂时抵消了稍远一点的危险,巴斯终于闭上了嘴,闷闷不乐地蜷在屋角里发呆。
船在大海上迎风破浪,天蓝得像一块纯净的宝石,风向很好,厚实的白帆吃满了风,在半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远远的有飞鱼跳出水面,此起彼伏,在阳光下发出亮闪闪的银色光芒。
7
雷利着迷地望着水天一色的壮丽景象,他乘海船已经无数次,但还是第一次这样深入到无垠的大海中来,他爬到高高翘起的船头上极目远眺,三面都看不到任何陆地,丝丝缕缕的白云像轻柔的羽毛浮在蓝天上,头顶上方是巨大的桅杆,风帆阻挡了雷利的视线,他突然非常想站到高处去,再看看更远的地方,看看没有任何障碍物的广阔天地,于是他立即行动起来,手脚并用向桅杆顶上爬去。
“嘿!你干什么哪?”托比跑过来问,雷利已经爬上了6尺多高,低头说:“我到上面去看看。”
“快下来!你会摔断脖子的!”托比着急地叫喊。
“怎么会?”雷利不以为然地道:“昨天你不是还爬上去了么?”
“我经常爬,有经验,你不行的,快下来!”
雷利最恨人家说他“不行”了,笑嘻嘻地说:“我爬过我们庄园里三百多年的老杉树,足有100英尺高,这桅杆才有多高?”他手脚并用,非常灵巧地攀了上去,托比仰起脖子,知道说不动他,只好大声叫:“那你小心点,踩这边,这边,对,小心绳子!”
大洋中纵使无风也有浪,海船随浪起伏,雷利很快摸到了一些窍门,小心翼翼地爬到了桅杆上部的瞭望斗里,兴高采烈地四处眺望,果然这里的视野又开阔了许多,猛烈的海风吹过来,他的白衬衣像风帆一样鼓了起来,胸怀大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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