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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昂利·彭加勒
先,科学能够变成感情的创造者和激者吗?科学不能做到的事,对科学的爱能够做到吗?
科学使我们与比我们自己更伟大的某些事物保持恒定的联系;科学向我们展示出日新月异的和浩瀚深邃的景象。在科学向我们提供的伟大的视野背后,它引导我们猜测一些更伟大的东西:这种景象对我们来说是一种乐趣,正是在这种乐趣中,我们达到了忘我的境界,从而科学在道德上是高尚的。
尝到这种滋味的人,即便是远远地看到自然规律先定和谐的人,他会比其他人善于自处,不去理会他的渺小的、个人的利益。他将具有他认为比他自己更有价值的理想,这正是我们能够建立伦理学的唯一基础。为了这一理想,他将不遗余力地忘我工作,并不期望任何庸俗的报偿,而对某些人来说,报酬却是最重要的;当他养成了无私的习惯时,这种习惯将处处伴随着他,他的整个一生将始终散出无私的芳香。
对这种人来说,鼓舞他的主要是对真理的热爱,其次才是激情。这样一种热爱不是地道的道德准则吗?因为欺骗在纯朴的人看来是卑鄙的罪恶和最严重的堕落,所以难道有比反对欺骗更重要的事情吗?好了!当我们养成了科学方法、它们的严格的精确性、对歪曲实验过程的所有企图极端厌恶的习惯时;当我们习惯于担心把稍微损害我们成果的非难——即使这样是无害的——视为最大的丑行时;当这一切在我们身上已经变成永不磨灭的职业习惯和第二天性时;于是,在不再了解促使其他人进行欺骗的原因限度内,我们将不能在我们所有的行为中揭示出对绝对真诚的这种关心吗?而且,这不是获取最珍贵的、最难得的真诚——这种真诚在于不欺骗自己——的最好方法吗?
在我们的缺点中,我们理想的高尚支撑着我们。我们可能更喜欢另外的东西,但是科学家的上帝毕竟不是越远离我们就越伟大吗?的确,上帝是不可动摇的,许多灵魂愿为之忏悔,但是,科学家的上帝至少不具有我们的狭窄的心胸和卑鄙的私怨,而神学家的上帝却往往如此。我们必须服从一个比我们本身更强有力的准则,我们无论如何也必须习惯于这一准则,这种概念也可能具有有益的影响,我们最低限度能够赞成这个准则。对于我们的农民来说,如果他们总是乞灵于充分强有力的立法官的仲裁,那么相信该法律从未产生,而不相信政府将使法律变温和而受他们欢迎,这样岂不更好?
正如亚里士多德(aristot1e)所说,科学以普遍性作为目的。在特殊事实面前,它将要认识普遍的规律;它将追求愈来愈广泛的概括。乍看起来,这似乎只不过是一种智力习惯,但是,智力习惯也具有它们的道德影响。如果你变得习惯于不怎么去注意特殊的、偶然的东西,因为你对它不感兴趣,那么你将自然而然地认为它几乎没有什么意义,不把它看作是值得追求的目标,甚至不屑一顾。作为始终高瞻远瞩的结果,可以这么说,我们变得有远见了;我们不再盯着微不足道的琐事了,由于我们再也不理会它,我们不会陷入使它成为我们生活目标的危险之中。于是,我们将自然而然地现我们自己倾向于使我们的特殊利益服从普遍利益,这确实是伦理学的一条准则。
其次,科学对我们还有另外的用处。科学是一项集体事业,而不可能是其他。正像一座不朽的丰碑,建成它需要数世纪,为此每个人必须携带一块石料,在某些情况下,这块石料需要耗费人的毕生精力。因此,这使我们感到,科学需要必要的合作,需要我们和我们同代人同心协力,甚至需要我们的祖先和我们的后继者共同奋斗。我们理解到,每一个人只不过是一个战士,仅仅是整体的一小部分。正是我们共同感到的这种纪律,造就了军人的精神,把农民的粗俗灵魂和冒险家的无耻灵魂改造成使他们能够具有各种各样的英雄主义行为和献身精神。在十分不同的条件下,科学能够以类似的方式导致慈善行为。我们感到,我们正在为人类的利益而工作,结果在我们看来,人性变得更可爱了。
这里有赞成者和反对者。对我们来说,如果科学似乎在人们的心灵内不再是软弱无力的,在道德问题上不再是无关紧要的,那么它能没有有益的影响以及有害的影响吗?先,每一种感情都是排他的。它将不引起我们丧失对情感以外的一切的洞察吗?毫无疑问,热爱真理是一件伟大的事情,但是,为了追求真理,如果我们牺牲其他无限宝贵的东西,例如仁慈、虔诚、对邻人的爱,那将是什么样的事态啊!在听到任何灾变,例如听到地震时,我们会忘记受难者的痛苦,而只想到震动的方向和振幅;如果地震揭露出地震学某些未知的规律,那么我们几乎会认为这是交了好运。
这里有一个马上会想到的例子。生理学家毫无顾忌他讲解动物解剖,在许多老太太的眼中,这是一种罪过,没有科学的任何好处,无论是过去的还是将来的,能够证明它是正当的。假若我们要相信老太太的话,她们认为对动物表现出没有怜悯心的生物学家必然对人也是残忍的。她们无疑犯了错误,我知道许多生物学家都是和蔼可亲的。
解剖动物的问题值得我们花时间详述,尽管它诱使我稍微离开主题。在这个问题中,存在着一种责任冲突,现实生活每时每刻都向我们揭示出这一冲突。人的伟大之处在于有知识,人要是不学无术,便会变得渺小卑微,这就是为什么对科学感兴趣是神圣的。这也是因为科学能够治愈或预防不计其数的疾病。另一方面,造成痛苦总不是善良之举(我没有说死亡,我说的是痛苦)。虽然比较低等的动物无疑没有人的感觉灵敏,可是它们也值得怜悯。只有通过大致的折衷方案,我们才能够使我们自己从责任冲突中解脱出来。即使对低等动物,生物学家必须仅仅从事那些实际上有用的实验;同时在实验中必须用那些尽量减轻疼痛的方法。但是,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凭我们的良心,任何法律上的干预都是不合适的,都多少有点可笑。在英国有句话,除了不能把男人变为女人外,议会无所不能。我要说,议会是无所不能的,唯独不能在科学事务中作出合格的判决。没有哪个权威能够制定一种法规来裁决实验是否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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