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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斯摇摇头。
将烤好的鸭肝放在水龙面前的小碟子里。又放了几块肉在烤架上。
“不……当时只是感谢。其实,被袭击的那天晚上,我爹地来看我了,我受了伤,看见爹地很高兴。我很久没有看见爹地了,很高兴自己受到了袭击,我受伤了,是不是就可以和爹地撒娇了?那晚我太高兴了,因为我有了和父亲撒娇的机会。”
但父亲却只是看了她一眼,确定她没事后,就奔向了那几个抓了抢劫犯的小民兵。拍着他们的肩膀时候他们干得好。
之后,拜托警员送她回家,自己跑去给抢劫犯录口供。
“那晚我眼睛都哭肿了……”
父亲不要她了。
她受了伤,还险些被人劫色,父亲却只是看了她一眼,就走了。
她本来想要撒撒娇的。
但是——
父亲不要她了。
从那个夜晚起,慕斯觉得自己坏掉了。
既然父亲不爱她,她又凭什么爱父亲?
父亲想要在工作上做出一个好成绩?
那她就作对吧。
当一个坏孩子,和父亲走向相反的人生方向。用一切手段给父亲的仕途添乱。
正巧,粉仔和安德烈也想当坏孩子。
“安德烈父母离婚,他妈妈是外国人,很独立,不要孩子。父亲的新妻子比安德烈大五岁。
“粉仔就好玩了。他的叔叔金盆洗手前是江湖上的大】佬,很有些势力。也是因为龙王社的崛起,退出江湖。但即便如此,家人还是不能接受一个有过前科的亲戚。不过粉仔很喜欢叔叔,很羡慕叔叔,三番五次想要走叔叔的老路。”
慕斯压低声音,“悄悄告诉你,粉仔还曾打算进龙王社。”
水龙轻笑,“又是龙王社?”
“没办法,那些年最红、最厉害的就是龙王社。”慕斯继续讲。
粉仔想法不错,实际操作却很困难,他几次三番想要偷跑去龙王社的地盘,却又几次三番被父母抓回来,抓回来就是一顿狠揍。挨了七八次打,粉仔进龙王社的心依旧没有改变。
慕斯说到这,口气变得有些钦佩。“我时常想,若当年粉仔的计划得逞,以他对龙王社的痴迷,估计混的不错。”
水龙只是笑。
自己做不到,粉仔就想到拜托叔叔做介绍人,因为似乎叔叔在龙王社有熟人。他叔叔本打算将粉仔托付给那位熟人,但临着拜师的关口,粉仔又被父母抓了回来,又一顿狠揍。
父母的做法是对的,但那个年纪的孩子,可不会认为这是正确的做法。
三个不高兴的孩子组成了一个飞车团。
慕斯讲到这里,竟然笑了。
“当时的国语老师总结了我们三个优点。其一,开车技术真不错。其二,不欺负同学。其三,成绩不算太差。”
和何炳的冲突几乎全是翘课的冲动和门卫的职责的冲突。
“你和人打架吗?”水龙好奇。
慕斯有些不好意思的点点头,“和另一个飞车团的打过架……”
“何炳呢?”
“没有。有过冲突,但没动过手。但我们几个瞧不起人是真的。现在想来,那就是中二病……”
后来,父亲也就这件事反省过,说他当时那样纵容有多少是因为对女儿心有愧疚。现在想来,他真该在慕斯第一次犯事的时候就将她吊起来揍一顿。
“那样你会更和他对着干吧。”水龙浅笑。就像当初的他,犯了错,被家人口诛笔伐,一时想不过,犯了更大的错误。
慕斯认真烤肉,一面烤,一面聊。
当飞车党的那段时间,他们三个最常犯的错误是闯红灯、超速和未成年人骑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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