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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第3页)

徐静之裂开嘴,皱着脸,无声地哭了起来。

“然而,他是他哥哥。”任明卿温柔地摸着他的脑袋,重复道。

那天晚上,徐静之一吐为快,却依旧没有胆量拆信,他觉得自己还需要一点时间准备和酝酿。而任明卿将他哄睡以后,蹑手蹑脚地离开了房间,快步走向书房,码字到天明。他文思泉涌,一泻千里,与白天的举步维艰判若两人。

他终于能够理解林老二这个反派细密、隐微的心理,也找到了他由邪转正的契机。任明卿本身是犯过错的人,他知道愧疚是一种如何强大的力量,能由内而外地占满整副皮囊,重塑人的思想与血肉。在哥哥血淋淋的断臂面前,在即将失去亲人的那一刹那,所有的嫉妒、怨恨、攀比都会被巨大的恐慌一扫而空,内心深处的依恋、仰赖、憧憬也随之冲破了冰封的心脏,流入四肢百骸。因为愧怍,林老二被仇恨蒙蔽的双眼第一次看到了爱。也因为愧怍,他将改过自新,浪子回头。

第59章他发疯的罪魁祸首

庄墨走进姜家的时候,姜母正在庭院里晒谷。

连城集团虽然在凤河村大肆投资,但徐老显然醉心于造桥修路建学校,对改善村民的生计没什么兴趣,家家户户还是务农为主。庄墨一路走来,都没有见到特别好的村居,大多都是土胚房或者木制楼房,显然还是没有摆脱贫困县的帽子。然而,姜家的屋子却特别气派,三层楼的小洋楼,带着水泥浇筑的院墙,甚至还有个大大的车库。庄墨哟了一声:“大姐,房子造得漂亮啊。”

姜母围着围裙站起来,咪花眼笑地搓搓手:“儿子造的!——哪位啊?”那双和姜勇如出一辙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上下打量着庄墨。他们村里可没有那么派头的大人物,姜母有点害怕,又有点兴奋。

庄墨为自己编纂了一个身份,说是x大教授,来这里了解任明卿的情况。姜母根本不知道他考上了x大,听见消息颇有些气急败坏,但紧接着听说他学分没修够、毕不了业,又重新高兴起来,往地上呸了一声:“他还想上大学哩!”

这种丝毫不加掩饰的恶毒着实让庄墨吃惊。他预感到任明卿的童年应该过得很不幸,如今站在这个壮实的村妇面前,那些不幸突然就都具象化了。

姜母从庄墨的眼神中觉察到了他的抵触,但她没有因此而羞愧,而是收敛了幸灾乐祸的表情,严肃地跟他说:“他克死了俺汉子,还打残了俺儿子。”

“我不太了解您家的情况……”

姜母以一种农村妇女特有的伶牙俐齿将任明卿的过往如数奉告。

姜勇的父亲姜白汉,是任明卿的远方表舅。任明卿出生时,母亲因为难产去世了,他又四肢不健全,被亲生父亲丢在姜家门前。那时候姜家夫妻正在为没有子嗣发愁。

“按照俺的意思,哪怕倾家荡产去买一个,也比养个瘸腿的好,瘸腿他干不了农活,但是汉子不听俺的。”她遍布皱纹的眼睛里闪烁着懊恼与愤恨,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话咒骂着养子,“早知道俺就把他按死在泥头沟里。”

任明卿非常庆幸没有在一出生就被冻死,或者按死在泥头沟里,但是他的幸运没有持续多久。到姜家的第二年,姜勇就出世了。姜勇还是个健康、壮硕的男婴,任明卿在家中一下子成了多余的那个人。幸好姜白汉本性非常善良,又读过一点书,虽然是个农民,却很明白做人的道理。他没有因为任明卿的残疾而厚此薄彼,将他视如己出,即使妻子屡有怨言,也不曾动摇分毫,只要有他在的场合,没人可以亏待这个养子。

两个孩子长到识字的年龄。妻子宝贝亲生儿子,为姜勇的健硕高大沾沾自喜,姜白汉却更加青睐读书用功、成绩优异的养子。虽然在学业上,姜白汉帮不了任何忙,但每当他结束了一天的农活回家,都会用他那双长满老茧的粗糙的双手在油灯下翻看任明卿的作业。他也愿意为养子的学业徒步十几公里,去县城买一套崭新的教辅材料送给他。

虽然姜母是用一种“俺汉子被他下了降头”的语气诉说这段过往,但庄墨却十分触动。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没有血缘的陈见,没有对残疾的偏见,认定读书的力量,尽全力去托举下一代……他想任明卿在生命的最初阶段,应该称得上是幸福的。

他也许会因腿脚残疾而敏感自卑,也许会有寄人篱下的忐忑不安,也许会被他那刻薄好妒的养母颐指气使,也许会被他那长得过快的弟弟嘲笑欺负,但他有一个好父亲,给予他最初的保护和指引。正是因为他曾经如此幸福,所以庄墨难以想象他是怎样失去父亲的。

“都是因为他,俺家汉子才年纪轻轻就走了,丢下俺们孤儿寡母……”姜母谈到那场灾难,那双凶狠的眼睛憋红了,变成刻骨铭心的恨意。

任明卿因为瘸腿的缘故,从小就很文静,别的孩子跟着姜勇钻山爬树、在泥地里打滚,他就坐在门槛上看课本,一坐就是一下午。姜家没有课本之外的书籍,书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任明卿看完了课本,就看他能找到的一切印有字的东西,有时候是矿泉水瓶上的包装纸,有时候是撕下来的老黄历。

“他对那个东西魔怔。”姜母不屑道。

邻村有个老先生,祖上是秀才,自己念过一点书,建国后做过几十年城里的初中老师,家里藏书颇丰。姜白汉领着任明卿上门借书。老先生喜欢这个好学的小朋友,也可怜他的遭际,不但借书给他,还戴着老花镜给他上上课,从《茶花女》讲到《三国演义》。农村放学早,任明卿总是顶着夕阳走四里路去老先生家,蹭了晚饭再溜回来睡觉。姜白汉为此经常挑着地里收来的粮食,去给老先生送礼。

这在姜母嘴里是“糟蹋粮食”。

不幸发生在他七岁的那年。有一天傍晚,凤河村下起了大暴雨,姜白汉心神不宁。平时,任明卿都是自己走回家的,但姜白汉看这个雨势不对劲,打着伞出门接他。两个村子之间有条河,就是姜母嘴里的“泥头沟”,平时水清,可以洗衣洗菜;雨季来临却很危险,水流湍急、又因为冲刷山势而浑浊,沟渠里的石墩子被水淹掉,过桥的人一不小心就会冲进水里去。任明卿腿脚不好,人又小小的一个,姜白汉不放心他一个人过桥。

“结果他这一出门,就没有再回来。”姜母抽了一下鼻子,绝望地抬头看天,强忍住眼泪,“八点钟,俺听见有人敲门。俺想孩子他爹可总算回来了,开门一看,却是那个小畜生。他回来了,俺家汉子没回来,问他在哪儿,他跟个哑巴似的指泥头沟。俺一扇门一扇门去敲,求他们帮忙找找俺家汉子……”她摇摇头,“半个月后在山下找着的,离这里十几里地外,人都给泡烂了。”

庄墨终于明白任明卿所说的他欠姜勇的债是什么了。

后来的事姜母没细说。

在她眼里任明卿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不配活着,没有他,姜白汉那天晚上不会出门,也不会死,自己的一生断然不会如此不幸,年纪轻轻成了寡妇。她甚至觉得任明卿是故意的。他那么沉默寡言,总是用乌溜溜的眼睛打量着大人,没有一个男孩子像他这样;他身体里有妖魔鬼怪,一出生就克死了自己的母亲,他的亲生父亲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惊慌失措地把他送走,他的瘸腿就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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