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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这位一通“逼问”下来,李秀头低的更低了,想说确实是自己的少爷让自己问的,但舌头却是打了结,“我”了半天,也没有“我”出一个字来。
“行了,棱儿妹妹,主子们等着我们呢。”另一个丫鬟发了话,道:“我们这些小熊,都是在清风茶楼前面的摊子上买的,就在后面不远。你若是想买,就赶紧去,可没有几个了!”
李秀赶紧几个鞠躬道了谢,退至一旁。见自己眼里的绣花鞋走的远了,这才拍拍胸脯直起身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想人家是丫鬟,自己也是丫鬟,而且,自己在苏州的时候也不是没跟着夫人见过市面,自己为什么要害怕她们?难道就因为这里是京城?
“问到了么?”
李秀还在胡思乱想,没注意自己的少爷已经站在了面前。“那边,清风茶楼前面的摊子,说是没几个了。”
清风茶楼?李言转身挤开人群,小跑着向前走去。他在这街上来来回回走了二十天,不知道走过了多少遍,这街上有哪一间铺子是他不知道的!
“少爷!等等我们!”李秀忙拉着哥哥追了上去。
“少爷莫不是真想买那个玩意儿?”李石边追边嘀咕道:“那根本就是小姑娘才喜欢的玩意儿!少爷怎么会想要买?真是太奇怪了!妹妹你说,少爷最近是不是有些反常?”
“少爷哪是我们能议论的!”李秀责怪道。
“可是…我们没钱了啊!怎么能在随便乱花!”……
乔乔!
真是乔乔!
尽管她此时看起来那么小,尽管因为距离有些远,她的面孔不过清晰,甚至,只是个侧脸,但李言知道,那就是他的乔乔!他的妻子!
李言看着前面那个忙碌的小姑娘,热泪盈眶。眼泪让他的双眼迷糊起来,他赶紧擦了擦,连忙又望过去,生恐他这一瞬间耽搁,一个眨眼,那个小小的身影就会突然消失了似的。
虽然才自是二十天,但李言却觉得是过了二十个世纪似的。那天他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不认识的房间,身边站着两个很陌生却感觉很熟悉的人,还没待他多想,就又一次睡了过去……
他到了大清朝!
陌生的世界并没有让他惶恐,让他惶恐的是,他的怀里空空的!乔乔不在他身边!他记得地震到来时,他那么用力地抱着她,她怎么会不在自己身边?怎么会!
她在哪里?有没有受伤?有没有被人欺负?自己不在她身边,她有没有害怕?
自己来了大清,那她一定也来了!
她会不会失忆?会不会不记得自己?
李言从没有如此恐慌过。
他是个孤儿,幼年时漆黑的雨夜没让他恐慌过,少年时的连日没有食物,会被饿死的感觉也没让恐慌过……直到他遇见了她。他的乔乔。他的妻子。
从那以后,他更没有恐慌过。他辛辛苦苦组建的公司一夜之间被人联合挤垮,所有的心血变成了泡影之时,他没有恐慌过;面对尖刀的威胁,生死一线时,他也没有恐慌过,因为他知道,乔乔总在他身边,她一直与他在一起。
可是现在,乔乔她不见了!
巨大的恐慌像个无形的大手一般扼紧了他的脖子,攥紧了他的心脏,使他呼吸不能,心跳不能。找到她!一定要找到她!
李言慢慢地靠在了身后的石墩上,微笑起来。他感觉自己重新成了一个完完整整的人。她就在那里,就在自己看的见的地方,真好,真好……
“少爷!少爷!您走的太快了,我们差点就赶不上了!”李石喘了一会儿粗气,也看见了对面的小摊子,道:“少爷,那不是你找的玩意儿么?你怎么不…”
“哥!”李秀拉了一把李石,打断了他的话,低声道:“不说话会死啊!少爷自有计较,你老实一会儿!”少爷他笑了?李秀不可置信地擦擦自己的眼睛,这有大半年了吧,少爷他总算笑了…
014终相见(六)
她竟然那么小?
七岁?抑或八岁?
而且好瘦!身上那个小花褂子又短又小,一看就是穿了好久的旧衣裳——竟然连一件合体的衣裳也没有,她的家境如此不好?那乔乔她有没有吃苦?
那位妇人,是她的家人?母亲?看起来待她不错,应该不会吃太多苦…
李言就这么倚在街边的石墩上,看着她。说起来,这个石墩就是当初她们一起撞上的石墩呢,李言此时心中充满感激。他感激上苍让他和乔乔一起在强烈的地震中生还,一起来到了大清朝;他感激自己占据的这个身体的主人是个侠义的少年,勇敢地从马蹄底下救了她;他感激这上天,感激这大地,感激这六月里灿烂的阳光,竟是如此美好……
太阳有些晒了。
南乔一只手挡在眼前,眯着眼睛抬头看了看已经快上中天的太阳,觉得体内的水分一点一点地蒸发出来,有些难以忍受了。
不知道她的父亲没有注意到,还是并不在意这一点太阳,她们的摊位并没有树荫遮挡。南乔偷偷看了一眼陈氏,见她虽然也是额头出汗,但眼角含笑,神情愉悦,仿佛一点也没把这六月热辣的太阳当回事儿“这么晒下去,难道不会中暑么?”南乔小声嘟囔道。
继那几个慷慨的丫鬟之后,陆陆续续的,又有不少人问价。南乔也想清楚了,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姐,就图自己这东西稀罕,收多少钱她们并不在意,而那些穷些的平头百姓们,南乔就只能说对不住了——她一共才只这几个布熊,趁着这第一天的功夫,能多卖一文就多一文,也许,明天别人就街市上就出现“盗版”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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