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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钦看了看楚河天,又看了看他们,迟疑道:“不对啊,我上次见他们的时候你的副团不长这样啊。”
楚河天:“……很显然,他们不是,我们找错人了。”
那位老板口中的“大佣兵团”和他们知道的大佣兵团显然不一样,在他们眼中冬日蝎尾那样的可以叫做大佣兵团,而在老板眼中,人数过百的就是大佣兵团了。
他们奔波了这么久,居然因为情报错误找错人了。
……
清晨,一群风尘仆仆的佣兵团进入了一座小城,引的城里的居民纷纷围观。
整个佣兵团进城的时候悄无声息,只能听见其中一个年轻人低声发号施令,佣兵团里的人叫他副团。
但这个佣兵团却没有在这里停留的意思,他们纪律严明,买了干粮之后,副团林格带着几个心腹去了城里的车行,这是每一个异能者过来来往商人都会去的地方,购买石油或者是更换交通工具。
但这个城市太小了,所谓的车行其实都是卖马的。
林格扔给老板一袋子铁币,不抱希望的问道:“你有没有见过一个穿着黑风衣长相很英俊的男人。”顿了顿,补充道:“他还带着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背着一把弓。”
出乎他意料的,那老板说:“见过,就前几天,他们好像要找什么人,往叶城去了。”
那一刻,老板粗哑的嗓音如同天籁一般。
第94章无觉
虽然知道找错了人,但他们还是进了叶城,购买了大份额的干粮。
被雾茶他们顺手救下来的佣兵团试图邀请他们留在叶城里住上几天,但是自从开始游历之后雾茶和楚河天就没有在城里住宿的习惯,一是怕他们两个的形象太过凸出惊动了无疆打草惊蛇,二也是几次入城都惹出一大波事端之后有了心理阴影。
而罗钦他们几个也都是经常带着佣兵团走南闯北的人,住在城里和休息在野外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特别是大佣兵团的副团罗钦,他生性多疑,外出的时候从来不住在其他城池。
于是,买了干粮后几个人一致决定出城。
出城没走几里地,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他们在森林里升起篝火,雾茶放妮妮出去寻找猎物。
而他们当然也不可能干巴巴的啃干粮,于是又派出去两个人打猎。
这次出去的是楚河天,而跟着他的是雾茶。
楚河天是准备打几只野兔或其他猎物,而雾茶则准备采摘一些森林里能吃的野果或者菌菇,这几天他们不是吃烤肉就是吃干粮,吃的雾茶牙疼。
雾茶采摘野果的时候,格外得心应手。
森林对精灵总会有一种亲近感,这种亲近感雾茶不知道怎么描述,但是当她采摘野果的时候,这片森林会把最大、最甜、最好吃的野果摆在她面前,只要是她看到的野果,没有一个是不甜的。
然后就是蘑菇,她几乎随便往地上一看就是可以吃的菌菇。踢开一片腐叶,下面是白生生的菌菇;抬头去够野果,树干上都生长这鲜嫩的菌菇。
雾茶很快大丰收。
在雾茶摘蘑菇的时候,楚河天也没有离她很远,始终都保持着一抬眼就能看到她的距离,迅速打了两只硕大的野兔,之后就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雾茶。
直到雾茶那边结束了,她抬头冲他一笑:“我们走吧。”
楚河天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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