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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歆翘着腿等了五分钟,那头打来语音通话。
她嘴角隐秘地上勾,接起。
“怎么?刚才在调设备啊?”
“被猜中了。”男人语气里含着不知谓的笑意,“好久没在家里看电影了,Lisa小姐总得给我一些时间。”
“不着急啊。”怀歆盈着笑,“反正今晚长着呢。”
两人都戴上耳机,同时开始播放影片。
开头夜总会放的《Thato1dB1ackmagic》一出来,就让人忍不住晃动身体一同摇摆。酒吧肇事打斗的画面与慵懒惬意的爵士乐一唱一和遥相呼应,并不违和,反而有种充满谐谑感的黑色幽默。
这电影有种很强的氛围感,一下子就把人拉入那种环境中。男主托尼是夜总会的保镖,可夜总会因修缮停业几月,他暂时没了收入来源。为此不得不再去找一份差事供应生活开支。
托尼的喜剧人形象十分典型,很明显的美式幽默,为了能赢五十美元,和别人在西餐店比吃热狗,一口气吃了26个,回家得意洋洋地把那张辛苦赢来的纸币秀给妻子。
一个偶然的契机,他受人介绍,成了受过高等教育的黑人古典音乐家唐·雪利南下钢琴巡演时的保镖兼贴身司机。托尼的妻子打赌他不会喜欢这份工作,忍不了一周就会回家,谁知托尼严谨地纠正,说这取决于给他多少钱。
怀歆当即被这种识时务的功利主义给逗笑了。
一个带有世俗偏见的意大利裔白人司机,经主演Viggomortensen诠释之后,立刻变得形象立体又栩栩如生起来。
刚开始时优雅的黑人演奏家和白人地痞司机显然不对盘,唐始终优雅端坐,托尼却一边开车一边抽烟吃东西,完全没个正形。当唐礼貌地让他把烟熄了时,托尼不情不愿地战术拖延,深吸了最后一口将烟蒂丢出窗外,翻了个顶天的白眼,然后报复性地把妻子给唐准备的三明治咬了一大口。
但他又是个傲娇的话唠,控制不住一路和唐唠嗑,而唐只想要个安静的休息环境,全程扶着脑壳觉得很是头疼。
怀歆和郁承两人都不约而同笑了起来。
诙谐的小口角小争执,不同的世界观认知在盘桓公路清的空气中暗暗碰撞,却也在轻快的背景音乐中很快消弭。
爵士乐始终存在。
怀歆调侃:“怎么样?觉得和你气质搭吗?”
郁承也笑,慢条斯理的,“嗯,我承认你说得对。”
顿了下又补道:“和你也有点像。”
第12章喝酒
怀歆之前没看过影评,没想到这电影是真的,小包袱一个个抖得恰到好处。
托尼和唐的教育水平相差甚远,从一个个细节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例如唐叮嘱托尼在每场演出前必须检查钢琴是否合同中规定的斯坦威,托尼心不在焉地做了记,“steinay”还拼错了字母。
托尼说自己的妻子买过一张唐的唱片,名字好像是叫做“orphan(孤儿)”,封面是一堆小孩围坐在篝火旁烧烤。唐扯了下嘴角,面无表情解释那是“orpheus(俄耳甫斯)”,来自法国歌剧,而那些并不是孩子,而是地狱里的恶魔。
“……”
空气一度十分尴尬。
每当一个戏剧点出现,怀歆总是能迅理解,才刚笑出来,耳机里就响起男人低沉动听的附和。那一瞬间她觉得舒快极了。好像有什么东西将他们的情绪连在了一起,醍醐灌顶,惺惺相惜。
电影中的唐和托尼截然不同。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看不上托尼粗俗的言语措辞和行为;一个却觉得对方是个黑人却过于清高,不够接地气。两个种族、阶级、教育程度、性格完全不同的人被迫长时间呆在一起相处,也逐渐地开始了解对方。
托尼负责保护唐,而唐也帮助文采不佳的托尼给他的妻子写信,每回的去信都将妻子哄得心花怒放。
唐在匹兹堡进行第一场演出,当他指尖落在黑白琴键上流淌出灿烂轻快的乐符时,托尼的眼中无法掩饰对音乐的动容和震动。他透过唐的音乐感受到了对方的精神内核,更是在给妻子的信中直言“我觉得他是个天才”。
此时音乐很安静,两人都心有灵犀地没有说话。
绿皮小轿车再一次驶上纵深直的乡村公路,俯拍的场景,视野清晰辽阔,绿色的森林向远方蔓延翻滚出金黄色的浪潮。
怀歆惬意地窝在沙里,问郁承:“你有像这样过吗?开着车驰骋在美国东部,收音机里放着摇滚乐,快乐到什么事情都不用想。”
她刻意问他,要他在和她一起的时候回忆那样愉悦的感受,再让他将两者产生联系。
“有啊。”
男人轻轻浅浅的呼吸从听筒中传来,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大学的时候,和最好的几个朋友。我们租了车,一路南下,玩到墨西哥和古巴。”
怀歆问:“你在美国上的学?”
郁承顿了下:“嗯,我高中就过去了。一直到工作才回来。”
他说,二十岁的年龄真的是什么也不用想,他们胆子大得出了奇,行程总是临时起意,有时候等到了地方才现和攻略上说得不一样。又不得不原路折回。
他们什么样的地方都去过,去过纽约、洛杉矶这样繁华的都市,波士顿、匹兹堡这样的大学城,去过迈阿密、奥兰多这样的度假胜地,也去过纳什维尔、帕特森这样具有乡村风情的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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