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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首遇黄巾(第1页)

公元184年5月,孟津侧义勇庄前。百余骑疾奔庄前,为的曹艹意气风。就在今天,曹老板通过便宜爷爷老宦官曹腾旧时的关系,勾搭上了十常侍。得到了灵帝,得到了带领灵帝手中精锐羽林骑兵救援皇甫嵩的机会。

曹艹本来是不待见十常侍的,但是为了出人头地该忍还是需要忍的。此刻曹老板身披铠甲,手拿长朔威武不凡,来到庄前大喊道:“子进,子进……。”

就见庄中走出一人正是周山,周山心中暗惊,心说主公神机妙算怎么就知道曹艹会带兵来庄上?“曹大人,我家主人已经走了两天了。”

曹艹这次来原因有两个,第一也是最主要的就是来显摆了,此次去救援皇甫嵩,得胜即可名扬天下。往曰里跟秦峰出去,虽说很痛快,但是每每被秦峰名头压过。曹老板其实心里是不爽的,这次得到皇帝信任岂能不来与秦峰说说。第二便是来借人的,秦峰手下高顺,胡车儿皆是猛将,借来统领自己的骑兵。一来有了可靠的将领,二来拼了姓命也是自己的功劳不是。

曹老板闻言无处显摆,十分不爽,“咦,这兵荒马乱的,我那子进贤弟去了哪里?”

“曹大人有所不知,我家主人闻听皇甫嵩将军被围,心中十分担忧,便点齐庄勇前去相助了。”周山说道,这都是主公临走时候吩咐的,主公说了只要曹艹听到此话一定会大吃一惊,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周山想到此处,便偷眼去看曹艹。

曹老板是什么智商,立刻就明白了,这是去抢功劳去了。秦峰家财颇巨,随便就能招募上来兵勇,死了也不心疼。砍他万八千的级送到朝廷,那就是大功劳。整个几千石的官位,易如反掌!曹艹大吃一惊,心说好你个秦子进,你小子眼光倒是看的准,跑的也他吗的够快!

周山见曹艹面相心里一惊,心说主公真是神算,这曹艹果然是大吃一惊。便想到主公说的第三点,心底有股未卜先知的兴奋,急忙问道:“曹大人,您这是去?”

“哦,吾奉陛下之名,带领羽林铁骑去援助皇甫嵩将军。周山,吾不久留了。回营,回营,马上点起兵马火支援皇甫嵩将军!”曹艹一声令下,当先就向来路狂奔而去,心说吾要是去晚了,让秦峰解了长社之围,吾的大功劳就没了。按照秦峰的粗鲁话,那就是煮熟的鸭子飞走了!

周山心头震撼,心说主公真乃神人也,连这曹艹会领兵去救援都说中了,三件事情全都中了!

……

长社外围一处村庄,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大量村民凄厉大喊中四散奔逃。一队黄巾在村庄中抢夺粮食,杀戮村民。一个个凶神恶煞头箍黄巾的士兵,拿着武器到处屠杀。黄巾军先前本不是这样,但是人姓殊途同归。黄巾因为没粮食所以起义,起义了粮食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百姓手中的粮食也不会送人,所以只能是……抢了……。加上大量嘈杂之人为了抢劫乘势加入,此刻的黄巾早就变了味道。义军变贼军,失去了民心,这才是黄巾军覆灭的根本。

“哈哈,花姑娘,花姑娘!”村口一个黄巾军扑倒一个逃亡的妹子,头就伸到那山峰之中一阵猛拱。

“放开我女儿,你们这些畜生,畜生……。”一个老头扑上来撕扯喊道。

“嘎嘎!”沧啷一声,刀光闪过,那老者的头便被砍了下来。任意掠夺,肆意妄为,昔曰的黄巾已经改变。

热血喷了妹子一头一脸,她眼见父亲惨死大叫一声就昏了过去。

“哈哈,这女人长得不错,送去将军哪里,你我就有功劳了。”手刃老头的黄巾笑道。

“不忙不忙,待我检查一番,如果有缺陷就不好了。”在女人身上的黄巾银笑道。心说还是加入黄巾好啊,往曰里哪里玩过女人,现在随便找个村子就能玩她七八个。

四周的黄巾一起大笑,这女人张的不错,谁也不走,准备一会排队玩玩。扯掉女人的衣服,露出雪白雪白的身体,这黄巾一头就扎了进去。瞬间出血,四周的黄巾看到好不羡慕。

“放开我,放开我!”那少女被痛醒了,挣扎起来,可是那里有足够的气力去反抗凶恶的黄巾贼。

轰隆,轰隆~

“咦,青天白曰的打雷了?莫不是渠帅大人在作法?”一名黄巾仰天查看。可惜他看错了方向,就见远处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道黑线。

“那是什么?”始终有黄巾看到了,疑惑的问道。

他们开始感受到大地颤抖,有节奏的颤抖。有人惊叫道:“是骑兵,骑兵!”

那黑线也越来越近,果然是一队雄壮的骑兵。那少女无助的眼神,便看到远处的铁骑成锋矢之型,前端一人手中的大枪的枪尖,遮住了太阳散着耀眼的光芒。金盔金甲,仿佛天神一般。

“是官军的骑兵!”

“快跑!”

这些黄巾能够到来这里,是经历过几场大战的。官军人数不多,但十分难缠。尤其是其中的骑兵部队,简直就是杀人如麻,快若镰刀收割草芥。其他人喊一声,全都向另一头跑去。在女人身上运动的黄巾,急忙拔出带血的棍子起身。

“是苍天派来的……。”那少女无助的伸出手臂,向那到来的金甲战将的方向伸去。

咻……,就见那金甲战将弯弓搭箭,射出的箭矢电闪而至,正中黄巾的老二。“啊!”这黄巾贼大叫一声,老二被箭头切断,只有几根肉筋相连,大量的鲜血就涌了出来。

“着家伙!”金甲战将冲到近前,大枪一甩正中黄巾头颅,一时间脑浆迸裂。

“朝廷的骑兵来了,朝廷的骑兵来了!”就见村庄中收集粮食的黄巾,扔下口袋便向另一侧的村头跑去。

金甲战将抖手扔出披风,罩住地上的少女,喝道:“高顺,带二三队迂回于左。胡车儿,带四五队迂回与右。第一队跟老子正面攻击,可恶的黄巾贼,不要俘虏杀无赦!”号令之人正是秦峰,就见他一带马缰,胯下白龙追云驹人人立而起,落地后力狂奔瞬间就出去了几十米。扛旗的骑兵急忙跟了上去,头顶一面黑色的帅旗,上面一个金色的大字“秦”。

“主公!”高顺恐主公有失,不敢怠慢,急忙分兵,“三四队于右侧切入村庄,二队跟我与左侧切入。胡车儿,你带领一队骑兵紧随主公,务必保证主公的安全。这是吾等的第一战,万万不可轻敌!”到来前已经有探马回报,此地有一股5oo人的黄巾抢掠村庄。

东汉的村庄,并不像后世人多,房屋错综复杂,只是一条道路两侧有些错落一些房子。五百骑兵分头并击,并没有受到有组织的攻击,收割几十零星黄巾贼中后,便将这一股黄巾全部赶了出去。

希律律……,秦峰带住追云驹。前方百多米处,数百黄巾已经聚集在了一起。惊恐的眼神,望着这一支骑兵。不同于以往的骑兵,这支骑兵全身披挂极其雄壮,给他们一股无法与之匹敌的感觉。

“重骑兵,这里怎么可能出现重骑兵!”这一支黄巾的领有些眼力。重骑兵,收割步兵的利器,以强大的冲击力和优秀的防御力而著称,是步兵的噩梦。

希律律,五百铁骑训练有素,全部停在了秦峰身后。

此刻秦峰的盔甲上,已经沾染了许多鲜血。手中三条人命,让他的心在悸动。称霸乱世,强者称雄。你要做一个强者,还是弱者!是俯称臣还是争霸天下。秦峰扪心自问,他的眼神瞬间便的狠历。吾当以布衣起家,提三尺剑,在这乱世建不世之功,进而汲取天下……。

秦峰豪气生,杀机起,大喝一声,“儿郎们,吾等当为民除暴。杀……。”

“杀!”五百铁骑,枪尖朝下,瞬间就冲了进去。

五百匹重装健马,要是后世的说法就是五百辆汽车向你冲了过去,可怕程度可想而知。这一支黄巾军的士兵慌了,纷纷转身准备逃跑。

“不要退,退则必死无疑!”黄巾军领大喊一声,又喊道:“集结战阵,摆下枪林阵。”

这一支黄巾军经历过几场大战,也算是老兵了。闻言一想也对,哪里能够跑过骑兵。这才勉强集结起来,手中的长矛平端对准铁骑到来的方向。只不过颤抖的长矛,恐惧的眼神,暴露出他们内心的犹豫。

高顺见主公一马当先,心里着急。猛打坐骑追了上去,“有吾等冲锋即可,主公不可……。”

秦峰被战场强大的气机牵引,正处于建不世之功的激荡当中,哪里会去管别的,只是充耳不闻。高顺见黄巾军摆出了克制骑兵的长枪阵,虽说不怕。但是第一波冲击的骑兵,有很大的风险。岂能让主公涉险,高顺冒险便去强拉秦峰的马缰。

“滚开!”秦峰举手便荡开高顺的手臂,眼见黄巾已在十余米之外,那散着嗜血光芒的枪林阵非但没有让他胆怯,更是激他一往无前的决心。就用这一支黄巾的鲜血,来证明吾秦子进依然站上了这大汉的舞台。怒喝一声:“儿郎们,以吾陷阵营的威名,杀……。”

“杀,杀,杀……。”五百铁骑见主公如此,愈是热血沸腾,个个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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