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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鬟将东西送来,赫然是《孤城记》。
彩云看了皱眉,“小姐,燕郡王这是什么意思?”
盛清欢眸色沉了沉,声音微凉,“拿去父亲那,把事情的始末告诉他。”
彩云动作快,没多久就回来了。
“侯爷收下了《孤城记》,差人送了另外一本差不多价值的孤本去燕郡王府。”
盛清欢微微颔首,上床歇了个午觉,一觉醒来,安郡王府派人送东西来了。
同样是一本孤本,比《孤城记》更加珍稀难寻。
拿着孤本,盛清欢暗自思忖,安郡王果然是个善良好说话的人。
孤本珍贵,若非他人好,就是杨淮再厉害只怕也是求不来的。那些关于安郡王的传言定是世人嫉妒安郡王受宠所以编排出来的。
盛清欢犹豫怎么付账,直接派人送银钱过去似乎显得不够亲近,可送其他东西盛清欢又一时想不出来送什么好。
“小姐,”彩霞提醒,“您不是有一把软剑吗?安郡王是男子,应该会喜欢刀剑之类的吧。”
那柄软剑是她意外所得,削铁如泥,珍贵程度不亚于孤本。
除开这柄软剑,盛清欢思虑半晌后让人取来了一坛果酒,在酒里加了灵泉,最后附上一张标签,叮嘱他这酒很好,即使身体不好也可以喝。
安郡王为人不差,她都这么说了他应该会喝掉。
除此之外,盛清欢还派人给杨淮送了一坛子加了灵泉的果酒以示感谢。
收到两坛子酒并一柄软剑的叶淮大喜过望。
高兴后又觉得盛清欢果然很笨,竟然这么轻易的拿出神水。
拿给他也就罢了,毕竟他放弃原则陪她下了好几盘乱七八糟的围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可送给安郡王算什么回事?
安郡王不就是出了一本孤本么,盛清欢还了一把名剑不说居然还给了一坛子加了神水的酒。
这是不是太容易了点。
虽然吧,安郡王就是他,他就是安郡王,但还是有点不爽。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比昨天早*^_^*晚安
第16章
“王爷,奴才去的时候听见了文庆大长公主府的下人说翰林书坊的人送来了县主在他们那买的孤本。”
叶淮拿着锦帕轻轻擦拭软剑,盛纶是当世大家,身为他的女儿,盛清欢买点孤本书籍之类的很正常。
“说来也巧,”刘义满脸堆笑,“奴才碰巧知道那翰林书坊是燕郡王名下的产业。”
叶淮手下一顿,抬起眼睑。
一看叶淮这表情刘义就知道他打听对了。
“奴才闲聊似的问了几句,翰林书坊的人虽然说孤本是县主买的,但据说县主身边的姑娘拿到东西狐疑了一句,说县主根本没有在翰林书坊买东西。”
“奴才越听越不对劲,就多打听了点,”刘义继续道,“得知县主归家没多久,侯爷就派人往燕王府送了份东西过去,听说也是书籍一类的东西。”
叶淮目光凝了凝,照盛清欢所说,她在来流光阁之前已经走访过了不少的书坊,翰林书坊也定是其中一家。孤本价值颇高,若没有主人吩咐,仅仅是店员不可能会将东西送到长公主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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