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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我听他说完,然后踹了他一脚。

小学时代,人都说是无意识时代,可我觉着我有意识,有记忆,不光有,还特强烈,因为那是我人生中相当灰暗的一个时期,如果说我的父母在“史无前例”的那些年经历了一段血色人生,那我的那几年,便是灰色的了,我清楚记得给我起外号的那些人都是个什么嘴脸,我更清楚记得从农村被放回来的我爸,在听见有人叫他儿子“小九儿”时,是个什么表情。

男儿有泪不轻弹,可那一刻,我爸眼圈儿红了。

“小九儿”这个外号,从那时起就一直跟着我,跟了我三十几年。

我没能甩掉它,而实际上,我也无力去甩掉它,尤其是在我爸大声叹着“老子让人扣了屎盆子,儿子跟着溅了一身脏,留着吧,留着让人看看这个丧心病狂的世道!”之后,我突然想,小九儿,这个臭老九的儿子,兴许应该有这么个名字。

好多时候,我以我这个“臭老九”的父亲为荣耀,那么就让我这个“小九儿”也斗胆以自己为荣耀一回吧。

我混的不比别人差,我何不以自己为荣耀呢。

童年,在没有父亲陪同下长大,我印象最深的,是母亲的眼泪,和家里被抄过多次之后的惨象,这些境况直到进入七十年代末期才有所好转,那时,我十一二岁,那时,我离开小学,走进初中的门槛。

那之后,我认识了裴建军,和周小川。

这两个人是我的哥们儿,可能是老天爷注定了我们仨这么些年来的缘分,人家说,“缘,妙不可言”,我同意,因为我们三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凑到一起,还始终未能散伙,便是最佳的佐证了。

裴建军论年龄,是我们中的老大,可要说心理成熟度,他又是最低的一个,这小子就像条忠犬一样追着周小川,追着那个跟后来央行行长同名同姓,长得却分外阳光,笑容也分外灿烂的人,那个人,最终成了“桥”的队长,成了成就了我,也让我在其中受了不少罪孽的角色。

至于我们仨第一次遇见,没记错的话,那是个大雪初晴的日子,远远的就瞧见两个玩儿的挺疯,脸冻得通红,棉帽子却似乎在冒热气的人朝这边走过来,一高,一矮,一样的瘦。

好像记忆中那个年代的孩子几乎没有胖的,倒也并非生活质量有多么低下,只是那时的孩子不像现在这般整天团在屋里对着电视电脑一天一天不挪窝,我们小时候,属于最典型的“胡同串子”,写完了作业,帮家大人做完家务,就光剩下满处垮溜了,我们自己做玩具,绷弓子,木头手枪,铁丝鸟笼子,都是称手的玩意儿。冬天,马路上车少得很,护城河也冻了冰的时候,我们常拉着各家自制的冰橇玩儿个够,有时还真就能折腾到连棉帽子都散出热起来。

我并不遗憾朋友不多的我比别人少了许多这样的机会,认识了嚼子和川儿之后,我的生活中乐趣多了起来,就像是为了弥补儿童时代的遭遇一般,时不时的,我真觉得跟这两个人在一块儿,快乐得让我都怀疑其真实性。

对了,忘了说,“嚼子”是裴建军的外号,这小子得这个外号,完全是由于他那张贫嘴,若问我除了原子弹什么东西是无敌的,我肯定会说是裴建军那张嘴。小学时代就因为嘴贫让老师狠狠告了一状,结果,被自己当钳工的老爸一顿怒吼之后,嚼子的贫嘴未曾多些收敛,外号倒是再也甩不掉了。于是,他那张一阵阵儿真该勒上嚼子的嘴,便成了他最大的武器与特征,和他的鸟窝头、小眼睛一起,跟总是干干净净,闪着一双无辜大眼的川儿构成了鲜明对比。

说起来我有时都不清楚他们俩是怎么凑成一堆儿的,据嚼子口述,川儿是在公元一九七二年一个暖洋洋的冬日突然被命运送到他面前的。我听了,也信了,不过我就信了一半儿,因为我老觉着裴建军的话,很多时候都必须打五折,听一半儿,信一半儿,不能不信,更不能全信。

可川儿,是真的信他,不掺假,不夸大,川儿拿自己个儿的性命来信赖的人,就只有裴建军一个。

于是,我偶尔真的会很嫉妒他们,尤其在我遇上了林强,爱上了林强之后。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但我和林强历经波折却还没死,我扔了许许多多牵挂的念想却始终没能扔下对他的念想,其中因果,我想,还得说是缘。

或者说,是劫。

无缘不孽,我们俩的这段缘,孽的可以,也虐得够呛,起码,是够我一呛。

但又是为什么,我却总在被虐得好像琼瑶大妈小说人物那样“体无完肤”、“痛不欲生”之后,还是如此执着的非要跟他在一块儿呢?

“是我命太贱了?”曾有一次,我在床上躺着,问光着膀子在我旁边抽事后烟的他。

他不说话,只是熄灭的烟,然后翻过身来,把我抱进怀里。

我多一个字儿,也说不出来了。

林强就像一味五毒俱全的药,我吃了,我完了。

可裴建军不同意,他说我才是毒药,林强是中了我的毒,还说什么“你瞅你长得那样儿,一大老爷们儿长那么勾人干吗,我们强子不中毒都邪行了!”我回了他一句“去你妈的”,然后人生中头一回开始仔细琢磨我的长相。

鼻子,嘴,下巴,我随我爸,眉眼儿则是来自于我妈的真传,很小的时候,有人说过什么“这孩子太漂亮了,将来当个电影明星吧”,现在想来,我确实是“明星”了一把的,虽说玩儿的不是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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