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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第1页)

“不是。”傅苔岑还是一脸无所谓的,“我跟他说,你就是我带回来的那个人。”

夏赊雨还反应了一下,才想起来他说的是刚刚提到的喜欢的人,紧接着脚步猛地刹停,夏赊雨瞪着眼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傅苔岑,你别开玩笑!”

“我没开玩笑。”傅苔岑也停下来,正午的光线照得他炽亮,“本来想等,看看什么时候说是好机会,后来我发现,没有什么时候是好机会。现在就是好机会。”

“……”夏赊雨好久说不出话来,半晌才忐忑地问,“那他怎么说?”

傅苔岑揽了一下夏赊雨的腰,让他继续往前走:“都是你能想象到的那些车轱辘话,先是震惊,然后觉得我在开玩笑,发现我是认真的以后,他就说他绝对不会同意,然后就走了,大概率是回去冷静冷静,顺便搬救兵。”

其实傅苔岑和傅松义摊牌以后,就突然觉得应该早说就好了,他还是更喜欢这种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感觉,而不是畏手畏脚地被安排。

傅松义的反应也是意料之中,事实上,他本以为动静会更大,但傅松义除了激愤地反对以外,看起来还算稳定,也不知道是这些年被他的惊世骇俗已经打磨得相对平静,还是他早就有所预感。

看到夏赊雨的表情看上去不算太好,傅苔岑失笑道:“处变不惊的夏经理,你怎么了?”

“我有一种很糟糕的感觉。”夏赊雨揉了揉额角道,“我自己出柜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紧张。”

夏赊雨的妈妈万芹女士是个非常open的人,自从大四毕业那年,她听明白夏赊雨的暗示后,便当即答应为儿子在父亲那里打掩护,她认为夏赊雨一个人在大城市打拼已经非常辛苦,如果有人可以互相照顾,自然会更加放心一些,再说了,无非是多一个儿子的事,有什么好不高兴。

所以总的来说,夏赊雨是没有怎么吃过出柜的苦的,只有事业会令他吃苦。

走进仓库的傅苔岑和管理员打了声招呼,推着夏赊雨双肩往货架深处走:“别想那些烦心事了,你先挑笔。”

“你爸答应送我笔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事……”夏赊雨有点为难,“现在知道我俩是狼狈为奸,我还是别拿了吧。”

“狼狈为奸”这个词把傅苔岑逗笑了:“不碍事,大不了不拿紫毫的。紫毫他估计有点肉痛。”

夏赊雨好奇道:“紫毫是指……?”

“野兔毛。”傅苔岑随手抽出一支笔在指尖漂亮地转了一圈,暗忖到底还是自家笔的分量最舒服,“其实论原材料放在现在也不算太稀有,但毕竟名气大工艺也细,所以格外贵重些。白居易说的‘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宣州之人采为笔,千万毫中拣一毫’就说的这个,还说,‘紫毫之价如金贵’,当然,现在也没有这么夸张。”

傅苔岑最后建议夏赊雨选一支小狼毫和一枝羊毫,基本能满足初级练笔的需要。而自己选择了一支兼毫制成的小白云。

夏赊雨并不了解这些笔的不同,不由得问道:“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傅苔岑看着他道:“掌心伸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笑就说得像是要罚人,还是床上的那种,夏赊雨只觉得膝盖软,立刻不明所以地照做。不过傅苔岑只是将羊毫、狼毫和兼毫分别在他的掌心划动了一圈,细软的笔端在掌纹中牵动细腻的触感。

“狼毫偏硬,羊毫更软,兼毫因为是几种动物毛的混合,所以硬度趋于中间。初学者用狼毫的话会更好写字,羊毫比较适合写小字,或者画画。”

虽然对于软硬有了比较直观的体悟,但是落在纸上会是什么样还是有些迷茫。傅苔岑看出他理解得不甚通透,主动说:“一会回去我写几个字给你看看你就知道了。”

出库登记后,师傅帮忙用锦盒将笔一一包装好,夏赊雨走出来时怀里的锦盒堆了好几层,傅苔岑替他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又顺手将原本放在副座的塑料袋扔到后座上去:“还去看看宣纸吗?”

昨天夏赊雨也就好奇了那么一下,傅苔岑就记住了。这里离乔家的厂子也很近,正好顺道一起参观。

进去后,恰好看到古法造纸,四十余名工匠打着赤膊在水池边捞制,喊着哨子起筛,耗尽人力物力只出那么一张三丈三的宣纸,白如雪色,轻如蝉翼,令夏赊雨叹为观止。

“都是上百年传下来的好手艺。”夏赊雨坐在回程的车上感叹,“早上和你爸闲聊,感觉传统手工制品费时费力费人工,却没有什么销售和分发渠道,这是最大的问题。之前和徐莫北聊过,他说上展会最终比的也不是东西好不好,而是谁更有资本,要捧谁不捧谁,谁上展,谁不上,谁放在c位,都大有不同。这根本不是这些地方小厂能够涉足的领域。但是酒香出不了巷,真的可惜。”

“你倒比我称职。”傅苔岑把着方向盘笑了笑,“想得比我深。”

“我们的兴趣点不一样,你不喜欢这种太实际或者功利的事。我反倒喜欢研究这些。”夏赊雨抿了抿嘴唇,停顿了一会道,“我甚至突然有了一个很不错的想法。”

傅苔岑偏头看他一眼:“什么想法?”

夏赊雨忽然卖关子:“等我付诸实践了再告诉你。”

半道找了一家石榴树下的小店吃饭,门口的旗帜随风招展,上面的手书很有韵味。店主做的都是家常菜,倒更合脾胃。夏赊雨用鸡汤泡炒米的时候一边觉得美味一边不合时宜地想一会到家怎么办,这顿会不会叫做“断头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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