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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匹黑色的马儿叫绿墨,栗色的叫红梅。”翁季浓欢喜极了,名字几乎是脱口而出。
“夫人学问高,都是好名字。”薛进道。
翁季浓弯弯眼睛,转头问元琛:“哥哥的马叫什么名字?”
元琛的那匹马,翁季浓被他带着骑了两次了。
元琛轻咳一声:“红枣。”
他的马可是上过战场的战马,说是马中将军也不为过,翁季浓以为他会有个威风凛凛的名字,没想到会是这么随意的红枣。
薛进机灵的说:“阿郎的那匹马是个脾气倔的,又爱吃红枣,取旁的名字,他都不理,只有叫红枣,那马才听话。”
翁季浓求证似地看向元琛。
元琛严肃地点点头。
翁季浓感叹,她是知道马儿通识人性的,但没想到会这般聪明,生怕自己的马儿不喜欢她取的名字,忙拿起马槽里的干草分别喂了两只马儿。
“你们喜欢这个名字是不是呀!”
绿墨和红梅也十分听话,咬着她手里的干草咀嚼吞食。
翁季浓小下巴得意地抬起,像是告诉元琛她的马儿听话,和她有缘分。
再在马厩待了会儿,翁季浓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走前还告诉绿墨和红梅,说她明日带他们出去。
“喜欢?”元琛看她飘飘然的样子,好笑。
翁季浓小脑袋啄米似得点得又快又密,语气真诚:“特别喜欢,谢谢哥哥。”
“等回去写信告诉我的那些好友们,她们肯定羡慕极了。”翁季浓摇着他的手臂,欢快地说道。
“不过,她们不曾见过草原的辽阔,骏马的威武,或许也会觉得我说得夸张呢!”
北地贵女爱骑马蹴鞠,南方娇娇喜舞文弄墨。
翁季浓觉得她的好友们可能无法感同身受,不免有些可惜。
“等以后有机会,我定会在吴郡开一座马场。”翁季浓脆声说。
元琛当然是顺着她的话讲:“好,到时候我给你提供马。”
翁季浓靠着他的手臂嘻嘻笑,觉得他真好,心里甜滋滋的。
两人歇息的地方,是往常元琛过来视察时住的帐篷,毕竟不是常住,马场准备的帐篷不如康安草原的大,元琛又不是享乐的性子。
帐篷小小的一只,里头只摆了一张榻和一只桌案,是极简单的。
翁季浓虽说平日里精细惯了,但也不是无理取闹的小娘子,再说此番过来并不是度假,是为了学骑马。
她的心思也不在住所上面,所以并没有嫌弃。
倒是元琛心中动荡,每发觉翁季浓新的一面,都会给带来他惊喜。
她出身簪缨世族,本应是循规蹈矩,古板恪守的性子,却可以穿着华丽的衣裙跟着他驰骋草原,朗声大笑。
她娇滴滴的,惯会享受又不曾吃过苦,但是住在简陋的帐篷里,却一句抱怨的话都也没有。
可想翁家长辈将她教养得极好,宠爱并不娇惯。
今儿她太过兴奋,在马场上兴奋地转了许久,累着了,小脑袋埋在他颈窝,竟打起了浅浅的鼾声。
元琛心道:有些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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