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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去的那名战士叫塔斯克,他是个本地人,家乡就在南边,是一个安静的小城市,离这儿不到一百公里。
他也是个不幸的家伙,被那只猎犬从十多人里选中,第一次扑击就要了他半条命;不过他死去的时候,并没有太痛苦,很快就解脱了。
达兰卡为塔斯克做了祷告,很奇怪的,研究科学的达兰卡,同时也是一名信徒。
“……那美好的仗你已经打过了。
当跑的路你已经跑尽了。
所信的道你已经守住了。
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你存留;
……”
“安息吧,孩子。”
众人垂默哀,然后朝天鸣枪三声。
士兵们把塔斯克的遗体火化了,用了一个铁盒子装着,原本一米八的汉子,这时候也不过是一坯灰烬。
梅尔薇准备启程往回走了,这次行动的目标已经基本完成了,威尔森已经找到,至于收集各种信息,还有谁比威尔森知道的更清楚?
更何况,威尔森拥还有特殊能力,这实在是梅尔薇一行人的意外之喜。
之前正是午饭时间,突然袭来的猎犬,也直接导致众人的午饭都泡汤了,不过好在威尔森的烹饪锅效率极高,一锅肉丸足够四五名战士食用,只不过对于食材比较挑剔而已。
好在那三头猎犬死之后贡献了两块怪兽肉,还有一颗狗牙,狗牙是一名士兵现的,威尔森给要了过来,这东西他可能有用。
达兰卡教授说要留一块怪兽肉带回去做研究,可是一块肉只能做出来一锅肉丸子,全放素菜的话,做出来的蔬菜沙拉可不怎么好吃,而且还不如直接吃原材料呢。
正纠结着,威尔森突然想到之前吴悠所说的话。
好像是说他们抓到了几只兔子和蝴蝶?
兔子!
小肉块也能拿来做肉丸啊!
更何况,魔法科技的初级机器,原材料不就需要四只兔子吗?
之前在猪村的蜘蛛巢周围,威尔森他们收集到了不少蜘蛛丝,完全足够做一顶高礼帽,至于木材就更不用说了,梅尔薇他们到来之前,威尔森就一直在砍树。
正好现在也有正当的理由,把兔子要过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威尔森都不用想,这兔子肯定也是达兰卡教授为了做研究抓的,刚才用了怪兽肉他就有点不乐意。
应该没关系,兔子回去的路上再抓就行了,皮弗儿那里还有陷阱呢!
等等?皮弗儿?
摇摇头,这个不能吃,不能吃。
把脑子里的念头消灭掉,威尔森找到梅尔薇,“吴悠先生之前说昨天抓到了几只兔子,它们在哪里?”
梅尔薇很好奇,但是威尔森如今的地位,显然已经可以上升到国家战略级人才的层面,对于他的任何要求,如果能满足,梅尔薇根本不会拒绝的,只要威尔森能帮国家赢得之后的竞标赛。
梅尔薇带着威尔森去了加油站的侧面,走过去威尔森才现,拐角后面居然停了三辆越野车。
威尔森一直以为她们是步行走到这里的,却没有想到居然有交通工具。
不过有交通工具还这么慢?要知道,距离威尔森去约瑟夫港,已经过去了三天,当时他骑车到这附近,也没有用过半个小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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