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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一排大雁飞过,一会排成“人”字,一会儿排成“天”字,魔尊大氅一挥,全部笼入自己的衣袖,再一挥手,大雁们鲜血已干,只剩下雁毛从他的衣袖落下。

“都不够塞牙缝啊。”

魔尊大人将唇角的一抹艳色的血丝轻抹,依旧感觉饿饿饿。饿得他简直想把云彩也撕下来当棉花糖吃掉。他干脆抓了山间的秋海棠花,狂啃一气,待满树的花朵尽入他腹,他方才板起脸来,重新恢复了傲岸的姿态。突然有种很幸福的感觉,这是怎么回事。

此时,碧山脚下,有一名年轻的白衣公子携自己的青衣侍卫路过。

“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咳咳咳……”

白衣公子手摇画扇,款款行走在枫叶遍布的金秋山间,边走边咳。稍显苍白的脸上,五官俊秀得

宛如从画中走出。一双明朗的瞳子,闪过三分慧黠,七分迂腐。

脚下一排排小蚂蚁正在搬家,他惦着脚,刻意绕过,待蚂蚁们离去,他方才挺直了身板,轻摇纸扇,且吟徐行:“北山白云里,隐者自怡悦。相望始登高,心随雁飞灭……咳咳咳……”

“身体不好就别学别人秋游。”他身边的冷酷少年说:“我要是刘家的子孙,一定将你们的捉妖术全部学来,才不像你这么游手好闲。”

“非也,非也,我并非游手好闲,而是来画画的。咱们雪妍堂的胭脂粉包装盒上如果绘上此秋日美景和美人,该有多少姑娘为了画来买胭脂。我是为了店里的生意啊!”白衣公子说着,伸出秀美的手指:“笔来!”

青衫的冷酷少年从身后的竹箱中掏出笔墨纸砚:“自己摆。”

“真是懒惰啊。”白衣公子将文房四宝摆在大石之上,开始勾勒美人的线条:远山为眼眸,黛为双眉,一点芳唇。

不知为何,自他幼时第一次拾起画笔,他便会随手画出一个调皮慧黠的美貌少女,眉眼弯弯,笑得十分顽皮,还穿着雪白的衣衫,和他是情侣装。只是这个美貌的少女,他自小到大都从未见过本人。画了她千百回之后,他坚信两人是有缘的,他相信,他此生一定会娶她为妻,只是,她让他等了太久。

“神仙妹妹,你什么时候让我见一面呀?”白衣的公子痴痴地道:“纵容我与全城的少女都熟识,可他们都不是你。”

当他第无数次勾勒出少女的轮廓时,一枚枫叶划过他的肩头,随风落在清溪之中。

白云悠悠,红叶悠悠,清溪流过碧山头。清溪流过山涧,流到黑域魔尊的脚下,湿漉漉的红叶红彤彤似火。

“奇怪,一股熟悉的味道。”黑域魔尊自语道。

作者有话要说:现在大家已经清楚了吧_

晋阳王=第二世的晋姑娘=第三世的刘四喜

狐女青瑶=第二世的胡家探花郎=(第三世马上就要出现啦)

☆、三世情缘,秋日春潮(下)

三世情缘,秋日春潮(下)

白云悠悠,红叶悠悠,清溪流过碧山头。清溪流过山涧,流到黑域魔尊的脚下,湿漉漉的红叶红彤彤似火。

“奇怪,一股熟悉的味道。”黑域魔尊自语道。

黑域魔尊将身后的“天诛”长剑拔出,手拄长剑大步前行,剑上的睚眦兽睁开了双目,闻到了似曾相识的气息。

百年前,亦是这样一个秋意正浓的艳阳天。爽朗的秋日,野旷天低树,霜叶红于二月花。

刘家的老头子手持“雪灵剑”所向披靡,无数小妖都死在他的剑下,狐妖尸体们大批大批的躺在山间,血洒清溪。昔日的魔尊被他大卸八块,挂在山头之上。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他一次次血战刘家的除妖士,保护了无数妖魔,当仁不让的成为新一任魔尊。

众妖魔拜倒在他的黑色大氅之下。

众除妖士败在他的“天诛剑”之下。

众多称霸一方的魔界小王前来挑战他黑域魔尊,却没有一人胜出。他所练的“天诛神功”也日臻成熟,由第九层练至十八层。然而,他的魔功增长的同时,刘家的除妖士法力也在无限增强。

在一个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傍晚,他与刘家除妖士开始了一场恶斗,两人大战了九天九夜,终于,以刘家除妖士失败告终,死在他的天诛剑下。他也因此受了重伤,花刺被拔出,导致他无法凝神成人形,一百年后,方才功力恢复一半。

“他的后代如此不济么?隔日不如撞日,孤今天就会会他。”黑域魔尊勾起唇角,微微一笑,循着熟悉的气味飞去。

此时,白衣少年刚画好一幅写意《秋日碧山图》,画中的山水用墨淡雅,山川千沟万壑,叠嶂凸凹,远处青烟袅袅,烟水朦胧,让人望之心脾俱畅。

画完之后,白衣公子伸着懒腰站起身来。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白衣公子再次诗情大发,四句诗还没吟诵完毕时,喉咙上却多了一把冰寒的上古魔剑。

“好剑啊……好帅。”白衣公子顺着剑望去,见到了一张杀气重重的俊脸。

这英俊的面容着实让白衣公子自惭形秽。纵然他自认是个身材修长的公子,身边也有众多女子对他趋之若鹜,然而,在这个人眼前,对方是云,自己却是泥。

好英俊的男子。此人虽满头白发,然而却如从仙云缭绕的画中走出来一般。此人身材伟岸如山,比他足足高了半个头;纵然他自认面如冠玉,此人却真正配得上气宇轩昂,皎如玉树;再看他的长剑:青铜时代的上古宝剑威力赫然天地间,剑身上还有睚眦猛兽,帝江唱兽,猛兽们此刻正瞪大了兽目看着他,要吞噬了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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