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明崇祯十四年,1641年。
钜子陈九暮站在洛阳城头,望着漫山遍野、十数万的伥鬼,遮天蔽日,从四面八方乌泱泱扑来,即将把洛阳淹没,不由得回想起了他刚到大明的第一天。
那一天,他还只是一个破落军屯里,骨瘦如柴的小屯丁。
那一天,他还想着有机会回家。
而这一刻,他却只有拔出手中长剑,高声喊道:“杀敌!”
还未陷落的洛阳城头,墨家最后的三百子弟,一起高呼:“兼爱非攻,血色大明!”
那一日,万剑齐出。
墨家生屠十万伥鬼,保住河洛要塞,威震天下。
是谓“新世界,第一日”也!
这一日,距离“佛陀睁眼,万物寂灭”的末日谶言……
只剩下231天!
……
三年前。
黔东南,龙里军屯。
陈九暮睁开眼睛,看着木架泥坯、布满蛛网的房顶,脑子嗡嗡嗡的,感觉脑袋好像被人用大锤恶狠狠地砸过一样。
疼得厉害!
眼皮子还止不住地神经质抽动着。
没等他生锈一般的脑子转动,旁边伸出一只冷凉小手来,贴在了他的额头上。
一个稚嫩的声音,欣喜地喊:“大哥,你醒了……”
大哥?
陈九暮不明就里,艰难抬起头来,瞧见一个脏兮兮、头蓬乱的小脑袋,那明亮的眼睛打量了一下自己之后,欢喜地冲外喊道:“二哥,二哥,快端粥过来,大哥醒了……”
一个十二三岁、破衣烂衫的少年,端了个粗陶碗过来,放到了床头。
陈九暮用手撑着,艰难地爬了起来,瞧见面前这碗清澈得没有几粒米的“粥”,脑子还是有些懵。
而那少年,将碗递到陈九暮面前:“哥、喝粥……”
他一边说,一边抿嘴。
喉结蠕动,似乎在吞咽口水。
旁边那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也是直勾勾地看着碗里那冒着热气的汤水。
陈九暮不明就里,但饥肠辘辘的肚子,却让他拒绝不了。
他接过了碗,将那一碗稀薄的粥水,一口气喝进了肚子里去。
胃袋温暖,生锈的脑子也终于开始了思索。
陈九暮问:“这……是哪?”
他一脸的迷惑与茫然,小女孩眼巴巴地瞧着陈九暮手里那粗瓷碗里剩余的浅浅粥底,舔着嘴唇说道:“这是家里啊,哥——你之前在屯墙干活,不小心掉到坑下,被石头扎到胸口,是狗子哥把你送回来的……你忘记了吗?”
屯墙、掉坑里、狗子哥……
小女孩的只言片语,在陈九暮的脑子里仿佛起了化学作用。
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右胸口的伤处,有粗布条包裹着,血迹晕染。
伴随着心跳,隐隐作痛。
脑海一阵翻腾,陈九暮终于想起来了——他叫陈皮子,小名陈老大,今年十九岁,是龙里军屯的一名军户屯丁。
而龙里军屯,又名龙里蛮夷长官司。
原本隶属湖广都司五开卫,永乐元年改属贵州卫,后改属新化府。
宣德九年,改属黎平府。
尔今,却是崇祯十一年。
崇祯十一年?
眼前这一对小儿女,少年叫做陈巴子,女孩叫做陈巧儿,是陈皮子的二弟和小妹。
至于陈皮子,在十八岁时顶替病死的父亲,当了这屯丁。
一切,似乎便是如此。
然而……
只有陈九暮知道,自己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生活的年月,水自流时光阴蹉跎,当回忆起光阴在岁月划痕时,总觉得该留住些美好。城市最底层的平凡生活,也许我们可以从平凡中读懂人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小市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他性好老庄,逍遥度日,却因兄长过世而一肩担起了庞大家族的生死存亡他挚爱青梅竹马的恋人,却不得不娶富商之女挽救家族危机,一生负疚他为开辟商路,汇通天下,多次身陷困境,危在旦夕...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他是一名军人,在护送黄金的过程中遭到不明匪徒的袭击,他和黄金一起被送回了1949年的香港,身处这个混乱的时代,他不想失去自己的优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最终他成为香港之王。...
七年之痒在午后的艳阳下结束,我以为我的生活将会步入寒冬,却不曾想这是我新生活的开始。学会爱你这件事上,我用尽了我的智慧。我在南方的城学会爱你...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