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妖骨(《桃花易醉》)
作者:红摇
备注:
各路神仙妖孽注意了,前方女主出没,小心绕行。
出版名《桃花易醉》,图书已上市。
我的围脖,最好勾搭的地方=o=
==================
☆、药鹰
陆瓶笙站在陆记草药铺的门前的石板路上,仰头望向巷道上方湿漉漉的天空。随意挽在脑后的长发滑落细碎的几缕,散在肩头。
已经连续十多天的阴雨天,天气总不见晴好。雨偶然停一会儿,灰色的阴云也低低压着,浓郁地凝滞着不肯散去。巷子两侧墙头上的蔓蔓青萝被雨水浸得绿意宜人。凉风穿巷而过,陆瓶笙身上的浅绿棉麻衣裤衣袂飘荡,宽松的袖口被风撩起,露出一截如玉皓腕。古朴幽雅的环境,随性的衣着打扮,女子清丽的容颜,这样的一幕若是看得久了,难免令人沉醉。
好在巷子空空的没有别人,她独自站了一会儿,眼中浮起一丝担忧,低声念了一句:“药鹰怎么还不回来呢?”白色平底软鞋踏着青石板路上的薄薄积水,发出沥沥轻响,走回她的陆记草药铺内,整理一格格抽屉里的各色中草药。
这个小小的草药铺子,最初是陆瓶笙的父亲创办经营的。父亲去世后,她就独自经营着,生活,工作,全都在这里。草药铺的门面装潢得古朴雅致,不怎么起眼,藏在这条古朴安静的巷子深处。巷口外面,城市正在蓬勃生长。
凌城的土地上,沉淀着一千年的历史尘埃。远在北宋时期,这里只有一座小小的驿站。逐渐成长为一个村庄,一个镇子,一座城市。千百年来,不知历经了多少次战火浩劫,繁华起落。近年来更是以前所未有的势头迅猛发展。发展的同时,一些古老建筑和历史遗迹作为“城市灵魂”幸运地被保留了下来,陆记草药铺所在的这条名叫“沙砾巷”的小巷正是其中之一。
拐进小巷中,尽管只有几步之遥,城市的喧嚣已被隔离在身后。时光在这里仿佛是凝滞的。
在西医盛行的年代,这样一个位于城市深巷中的草药铺,生意大概不会好到哪里去。
可是陆瓶笙却从来不缺钱花。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巷不在深,有陆瓶笙,则灵。
她的铺子里那一排排格子抽屉里装的,不全是寻常草药。
陆瓶笙也不是普通的药贩子。她的主要收入,来自收购与倒售各类天上少有、人间难觅的奇珍异草。许多法师、道士、修仙者,为求一味奇药,常不远万里,携重金慕名而来。
门口突然落下一片巨大阴影,随着“扑啦啦”一阵翅响,一只个头不小的老鹰飞了进来,“啪啦”一声,将一块大大的片状物丢在地上,径自落在陆瓶笙的诊桌。她惊喜地转头看去,叫道:“药鹰,你回来啦!我还以为你被人打下来烤着吃了呢。”
药鹰霸气地蹲在桌上,一对金色凶目狠狠瞪了她一眼,低头扭了几下脖子,把挂在颈子上的一个布包脱下来,然后咕噜一下仰倒在桌上,两只铁钩似的爪子朝天伸着,闭眼做死鸟状。
陆瓶笙笑了,走过去挠了挠它的肚皮上的软毛:“好啦好啦,知道你辛苦了。你迟了两天回来,我担心坏了呢。”
听到主人温温软软的贴心话,药鹰顿时舒爽了,闭着眼惬意地享受爱抚。但陆瓶笙只摸了它两把就缩回了手,去查看药鹰脖子上脱下的布口袋里装的东西。
“火涎草……紫渭茎……三界果……哎呀!齐了呢!等会儿就通知张真人来取货……”粗略算了算将要进帐的金额,美得嘴角上扬,对药鹰说话的口吻格外体贴:“采齐这几样一定费了很大周折吧,药鹰你真能干!有没有受伤啊?”手指撩着药鹰的羽毛,查看是否有伤口。
药鹰是父亲年轻时驯养的,年龄比陆瓶笙都要大。这种鹰凶猛擅战,智力超常,嗅觉灵敏,经过训练以后,只要给它嗅过一种草药的样品,它就能飞越千山万水,从深山老林中找到同样的草药带回给主人。这些珍贵草药的附近常会有蛇虫猛兽占据守护,药鹰就必须战胜守护者,夺得草药。
因此药鹰外出采药回来,身上往往是带伤的。
好在这一次虽回来得晚些,似乎一切顺利,瓶笙没有在它身上发现伤痕。倒见它一只爪子偏了一下,指向地面。她愣了一下,低头看去,这才注意到药鹰方才丢在地上的一片盘子大小薄片状东西。
“这是什么?”她问。
药鹰白眼一翻,再躺回去做死鸟状。就算它知道那是什么,它的尖钩嘴能说人话告诉她吗?再说它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
这东西得来的可相当不易。它采药回来的途中,落在一汪黑水潭旁边的小屋上歇脚,看到水边的草地上落着这么片东西,凭它采药多年的直觉,感觉是味有用的药材,就展翅落在草地上,踱着方步走过去,准备捡起来。
尚未取到,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名男子,先药鹰一步拾起了片状物。
药鹰被突然出现的人吓了一跳,翅膀扑了两下,离地飞起,迅速后撤。只见这男子身着一袭黑衣,长长乌发用黑丝缎松松系在脑后,衣着和气质与一般人很是不同。药鹰回过神来,发现看中的东西被抢了。顿时大怒,颈毛乍起,威胁地大叫了一声。
黑衣男子正用修长的手指掂着捡到的东西细细查看,听到挑衅的鸣叫声,抬眼向药鹰瞥来,冰眸泛寒。药鹰接触到他的目光,忽然间被摄去魂魄一般。它是一只禽类,难辩人类面容的美丑,只觉得这人身周环绕着震慑般的气场,让它不由自主驯伏地落在草地上,低伏了脑袋,做出膜拜的姿态。
[1V1,又a又飒又怂的女主Vs偏执病娇腹黑的男主]晚晚,是你招惹的我,那就要招惹一辈子,你只能够接受,没有拒绝的权利。大佬,有话好好说。我这不是好好的说,嗯?苏夕晚看着男人慵懒优雅的把玩着手中的银针,银针冰冷的寒光,差点就要闪瞎她的眼睛了。穿书后,苏夕晚只想要平平安安的活着就好,于是就穿书后偏执大佬得哄着...
…可修复一切破损朽败之物,包括但不限于法宝灵根灵脉,甚至是人的灵魂江阳魂穿到一个修炼者为了利益你争我夺,妖魔鬼怪横行的世界。前身被心爱的‘白月光’设局导致重伤而身死道消,魂穿到此的江阳凭借穿越带来的,极限求生反杀。就在江阳来到密林中挖坑处理手尾之时,一道美艳身影从天而降,美眸之中满是癫狂的看着江阳。看着对方双眸之中的癫狂之意,江阳脸色略显僵硬,勉强露出僵硬的笑容仙子,我若说,我只是帮人收尸的,你信吗?吼!!卧槽!仙子,你干嘛呀?哎哟!话说,这种美女,开口应该让人很舒服才对?怎么乱咬人啊?!...
简介关于军婚齁甜,一见钟情从她翻墙开始天老爷,谭家那个最不受宠的闺女是不是被自家弟弟给打傻了,居然狠狠地把谭家的心肝肉揍了一顿。以前的受气包谭七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后世来的一律幽魂。于是谭家人现,以前被他们欺负都不敢反抗的谭七七疯了。第一天见面,她揍了谭家心肝小儿子,还用针筒扎了这个熊孩子,所有人都吓傻了第一天见面,她当着全家的面表演了生剖兔子,所有人瑟瑟抖之后更是现,谭七七在疯批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大队长媳妇还有个当军官的二儿子没娶妻,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朱女士找到了谭七七,你与其在那个家被欺负,还不如嫁给我儿子,你放心,我儿子有钱有颜,你嫁不了吃亏嫁不了上当,你就说嫁不嫁吧?谭七七是我想的那个男主金大腿吗?她是不是忘了说,这是一本书的世界啊?嫁!有大腿不抱是傻逼!...
向导影帝云灯绑定了快穿系统,扮演各种底层男配。系统能量不足,请宿主使用自身容貌。于是小猫妖变成了受人追捧的宇宙顶流。万人嫌假少爷成了众星捧月的瑰宝。阴郁青年变成了万众瞩目的级主播。男主为了他红眼给命,兄弟借着醉意向他表白,前男友哭着问他能不能复合。某个一直跟着他的男人神情紧张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系统明明给你拿的是炮灰剧本!云灯我就是按照人设演的呀!联盟上将和俊美医生同时追求。云灯对不起,其实我是直男。做完任务立刻死遁,然后成为星际时代全地球的白月光。学霸和校霸同时告白。云灯可是我谁都不想要呀~总裁前男友扯着他的手,眼睛通红我们复合好不好?云灯举起戴了钻戒的手可我已经结婚了呀。全世界都为他倾倒,而他毫不在意。云灯兄弟,只是利用你一下,没必要疯吧?前排提示剧情纯粹为了苏爽,主角世界第一貌美,浑身香气,苏破天际攻都是一个人,所有对灯灯有爱的都是一个人,攻洁...
一对一宠文,高甜撒糖宋一然来到七零年代,成了一枚放牛倌。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里,她忙得不亦乐乎这是一本撒狗粮,揍渣渣,高甜有笑点的书,希望大家喜欢。虽然是新人,但坑品有保证...
金銮殿上,两女争夫,怒目相视。湛王提议,同娶双珠,不分大小,娄家大小姐怒甩湛王,放言从今以后,老死不相往来。娄瑾玉酒楼买醉,悼念自己短暂的爱情,不想竟闷骚王妃拐个王爷种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