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南鹤县城正如温棠所说,很小。
小得不禁让人怀疑这里只是一座有城墙的集镇。
县城的位置完全处于巫蛮部落之内,像一柄插进巫蛮部的尖刀。
这座城的定位本来就是天南国控制整个巫蛮部的据点。
城里面杂乱居住着几百户居民,这些居民都是民勇家眷,城里面也没有靠种田为生的当地百姓,民勇也是两百里外的扶余郡征召而来。
驻军的军营就在城墙下,沿城墙修建,与城中民居并无明显分界,只不过修建用的材料都是很好的砖石,不像民居什么样的房子都有,看起来就像混乱不堪的临时市集。
街道上也没铺石板,不下雨也泥泞不堪,空气中总是飘着一股子陈年尿布和陈年酸菜坛子酵后混合的气味。
泥泞中到处都能见到被踩得稀烂的牛马粪,虽然还是早春季节,南鹤的天潮湿而闷热,已经能看见苍蝇在围着肮脏的粪便嗡嗡起舞。
难怪吴志邦为什么把他配到这种地方,按他们那些常年生活在繁华都市人的想法,来这种牛马粪比人还多的地方,不死也能被剐下一层皮来。
沈渐出身算不得高门大户,毕竟也是京郊富庶家族,见惯了仙都繁华,到这种地方适应起来也需要一段时间。
刚来头两天,他连街都不想上,实在受不了街上薰得鼻子麻木的臭气和随处可见的蛆虫粪水。
温棠一样不习惯。
两人并肩坐在城墙上,面向城内,两条腿挂在城墙边上,手里拿着军士刚打回来的‘土烧’,中间放了一盘炸得外酥里嫩的野蜂蛹,一盘金黄酥脆的油酥蝎子。
土烧酒又苦又涩,还割喉咙,喝一口得赶紧出气,要不然就像有一团火从肚子里面蹿起来,把全身烧得滚烫。
油炸野蜂蛹、油酥蝎子也是沈渐和温棠唯一能下去嘴的当地下酒小菜,用油酥透了,加点盐和花椒末,嚼起来嘎嘣脆,又香又麻。当地人一般不这样吃,用火一烤,也不用烤透,吃的时候连汁带浆,他们觉着香甜,别人看着恶心,像什么竹虫、青虫、蜈蚣……反正沈渐这个仙都人见都没见过的,很多稀奇古怪大虫小虫都是当地人眼中的美味佳肴。
反正沈渐是不打算尝试,能吃蜂蛹、蝎子就是他的极限。
脚下就是进出南鹤县城两道城门之一南门,形形色色的路人进进出出。
说是南门,其实偏向东南。
两座陡峭的高山夹出一条幽深的山谷,县城就在山谷中央,城墙依山而建,东西两侧全是大山,山壁上凿出两条宽约一丈的栈道,连通南北城墙。
南鹤城就是一座扼守要冲,深入巫蛮境内的孤城,只有北向谷道通往扶余郡城。
这边气候因素,女子都皮肤晒得较黑,穿得较少,尤其是哺乳妇人,整日晃着胸前两个大水囊,孩子饿了把奶头往孩子嘴里一塞,只顾做自己的事情,毫无遮掩,毫不避开单身男人们火热滚烫的目光……
沈渐看见城下好几个游手好闲的当地民勇,正目不转睛瞧着不远处几个妇人,伸手掏着裤裆……
“怎么不让这些民勇登城?”
“让他们登城?你没开玩笑吧!”
温棠眼睛瞪得老大,似乎觉得他这问题问得简直不可思议,“他们虽然不是巫蛮,但多多少少带着巫蛮血脉,生活习性也更靠近巫蛮子,游手好闲就是他们的本性,见着好东西不顺手牵羊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扶余虽多山,但土地多肥沃,这些人根本不下地,家里农活都是由妇人承担,所以一个个穷得叮当响,朝廷征召他们来做民勇,其实也就是赏他们一口饭吃,你要让他们守城,那就跟耗子进粮仓,咱们这些守城军械,但凡值一点钱,都能让他们拆了卖钱,若巫蛮反叛,到时还拿啥玩意儿来防守。”
沈渐毕竟初来乍到,南都时也没机会了解当地风俗,不知道这些很正常,“那把他们放城里,就不怕真打起来的时候他们逃跑?”
温棠道:“跑就跑呗!也没指望他们能打仗。”
沈渐道:“就这一千人能镇住巫蛮不反叛?”
温棠笑道:“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巫蛮五部,说起来同族同源,其实他们内部向来不和,很难形成合力,咱们这一千人光是守城已经足够了,真要遇上叛乱,扶余郡那边还驻有五千兵马,接到烽火传信,自然会出兵救援,这些民勇其实巴不得遇上叛乱,到时跟着大军往巫蛮腹地一走,该抢的抢,该拿的拿,比他们一年从朝廷拿到俸禄还要丰厚,打仗他们不行,打扫战场这些人可是行家里手。”
他扔了只蜂蛹在嘴里,嚼得嘎吱响,笑眯眯地看着沈渐,道:“你没觉这小破县城里面妇人数量有点多?”
沈渐道:“这里确实比较多一点。”
温棠眯起眼,压低声音道:“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你现在看这些妇人一个个粗劣不堪,等你再过几个月,可能就会成她们的常客。”
沈渐瞪大了眼,撇着嘴表示不信。
这方面他是个有追求的人,哪怕像南梅初雪那种门阀千金没机会,最少也得金雪那种花魁级别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靓丽的倩影。
他下意识伸手按住了腰后那把刀,指尖轻轻抚过光滑的刀柄刀锷。
突然街道骚动打断了他们的聊天。
一个游手好闲的青壮男子,撕开身上的短褂,疯了似的冲向一个路过的女子,一把就将女人掀翻在地,扯开衣襟,撩起裙子……自己也扯开裤带,当街就做了那种不可描述的事情。
沈渐愣了。
这辈子哪见过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生这种事情,他还以为是当地什么古怪风俗!
温棠也愣了。
两人都忘了喝酒,也没有做出什么反应,就眼睁睁看着。
奇怪的是,街上人群虽然在骚动,却没一个人去阻止,不仅没人阻止,街边又有几对光天化日下像一对对相互缠绕的肉虫,做了起来……
[1V1,又a又飒又怂的女主Vs偏执病娇腹黑的男主]晚晚,是你招惹的我,那就要招惹一辈子,你只能够接受,没有拒绝的权利。大佬,有话好好说。我这不是好好的说,嗯?苏夕晚看着男人慵懒优雅的把玩着手中的银针,银针冰冷的寒光,差点就要闪瞎她的眼睛了。穿书后,苏夕晚只想要平平安安的活着就好,于是就穿书后偏执大佬得哄着...
…可修复一切破损朽败之物,包括但不限于法宝灵根灵脉,甚至是人的灵魂江阳魂穿到一个修炼者为了利益你争我夺,妖魔鬼怪横行的世界。前身被心爱的‘白月光’设局导致重伤而身死道消,魂穿到此的江阳凭借穿越带来的,极限求生反杀。就在江阳来到密林中挖坑处理手尾之时,一道美艳身影从天而降,美眸之中满是癫狂的看着江阳。看着对方双眸之中的癫狂之意,江阳脸色略显僵硬,勉强露出僵硬的笑容仙子,我若说,我只是帮人收尸的,你信吗?吼!!卧槽!仙子,你干嘛呀?哎哟!话说,这种美女,开口应该让人很舒服才对?怎么乱咬人啊?!...
简介关于军婚齁甜,一见钟情从她翻墙开始天老爷,谭家那个最不受宠的闺女是不是被自家弟弟给打傻了,居然狠狠地把谭家的心肝肉揍了一顿。以前的受气包谭七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后世来的一律幽魂。于是谭家人现,以前被他们欺负都不敢反抗的谭七七疯了。第一天见面,她揍了谭家心肝小儿子,还用针筒扎了这个熊孩子,所有人都吓傻了第一天见面,她当着全家的面表演了生剖兔子,所有人瑟瑟抖之后更是现,谭七七在疯批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大队长媳妇还有个当军官的二儿子没娶妻,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朱女士找到了谭七七,你与其在那个家被欺负,还不如嫁给我儿子,你放心,我儿子有钱有颜,你嫁不了吃亏嫁不了上当,你就说嫁不嫁吧?谭七七是我想的那个男主金大腿吗?她是不是忘了说,这是一本书的世界啊?嫁!有大腿不抱是傻逼!...
向导影帝云灯绑定了快穿系统,扮演各种底层男配。系统能量不足,请宿主使用自身容貌。于是小猫妖变成了受人追捧的宇宙顶流。万人嫌假少爷成了众星捧月的瑰宝。阴郁青年变成了万众瞩目的级主播。男主为了他红眼给命,兄弟借着醉意向他表白,前男友哭着问他能不能复合。某个一直跟着他的男人神情紧张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系统明明给你拿的是炮灰剧本!云灯我就是按照人设演的呀!联盟上将和俊美医生同时追求。云灯对不起,其实我是直男。做完任务立刻死遁,然后成为星际时代全地球的白月光。学霸和校霸同时告白。云灯可是我谁都不想要呀~总裁前男友扯着他的手,眼睛通红我们复合好不好?云灯举起戴了钻戒的手可我已经结婚了呀。全世界都为他倾倒,而他毫不在意。云灯兄弟,只是利用你一下,没必要疯吧?前排提示剧情纯粹为了苏爽,主角世界第一貌美,浑身香气,苏破天际攻都是一个人,所有对灯灯有爱的都是一个人,攻洁...
一对一宠文,高甜撒糖宋一然来到七零年代,成了一枚放牛倌。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里,她忙得不亦乐乎这是一本撒狗粮,揍渣渣,高甜有笑点的书,希望大家喜欢。虽然是新人,但坑品有保证...
金銮殿上,两女争夫,怒目相视。湛王提议,同娶双珠,不分大小,娄家大小姐怒甩湛王,放言从今以后,老死不相往来。娄瑾玉酒楼买醉,悼念自己短暂的爱情,不想竟闷骚王妃拐个王爷种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