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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这才有空把约翰给拉出来。“辛苦你了,约翰,诺顿这个小子太实诚。快来见见爱丽莎夫人吧。”
其实夫人已经看了这边有一会儿了,但是诺顿作为他的心腹爱将,耿直又实诚,她不忍心打断他认识新朋友。
“你就是约翰是吧?听说你能在老查尔斯手上过上几百招,也算是王国中不错的勇士了。”这位传说中的王国公主、合法的王国继承人、钻进农夫被窝等各种段子的主角,出现在约翰面前,这时间之急促,导致他都不知道应不应该行礼,或者说到底行什么礼。就算这时候查尔斯给他个作弊小抄,恐怕他也来不及现学。
不过查尔斯伯爵也没有给他打小抄的机会。“你就用对我行的那个礼。”于是约翰傻乎乎地弯腰行礼,惹来了爱丽莎夫人的咯咯笑声。
“查尔斯,你又捉弄年轻人。”
约翰这才明白过来,查尔斯都没说这位的身份是女王还是公主,他着急行礼又有什么用呢。如果真计较王国的礼仪,他应该拔剑抓住这个叛军头子才对。。。
约翰趁他们互相开玩笑的机会,认真地观察起了这位夫人。只见她身形高挑但瘦弱,脸部皮肤略微粗糙,眼角也有了皱纹,但眼圆如杏,五官的组合也很柔美。淡橘色的头略微掺杂几根银丝,后面则系成马尾垂下后背。她穿着一身红橙搭配的男性贵族服侍,下穿深蓝色羊毛裤,足蹬棕色皮靴。腰间还佩着一把十字骑士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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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约翰看见的听见的,基本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不是叙旧就是比武。查尔斯负责叙旧和吹牛,他负责比武。爱丽莎夫人麾下的几位骑士没有全出现在这里,他们此时分布在王国的好几个地方互相支援。就不算那些在岗的家伙,在场的这几位,也是身手不凡。比如那个诺顿,马术了得,只比步战的话,剑术甚至不弱于约翰。但是约翰还是赢了他,因为他这位马上将军步法太硬。
还比如,有个叫卡洛夫的大光头,浑身被晒得像是涂满了橄榄油的健美先生。十码外的木头标枪也是又准又狠,震得约翰双手麻。近战又使一柄长斧,蛮力十足。约翰跟他绕了好多圈才一脚踢在他小腿上,成功把剑搭在他的肩头。
还有之前遇到的那个梅尔特,是个长弓手,她经常和手下假扮成强盗负责在这周围侦查。她不喜欢比武或者表演,但是随手一箭就能把二十码外一棵手臂粗细的小树射了个对穿。。。约翰没射过箭,但他看过呀。于是抄起一把猎弓连射了十箭,五码外的草靶倒是全中了,只可惜全射在巨大草靶的边缘。。。
通过比武和吹牛,约翰和这几位汉子熟络起来,梅尔特则不喜欢这帮男人,径自走开了。等晚上休息的时候,约翰轻轻捅了一下查尔斯,查尔斯转过身看着他。“不睡觉啥事?”
“我说,大人。我们好歹现在混在叛军里了。究竟下一步做什么?你怎么不跟我说说?是反水还是打国王?总得交个底吧。不过你要是加入叛军,你家族怎么办?我虽然是个普普通通的格罗尼亚人,但我孤身一人没有家人牵挂,跑去哪个国家都能混口饭吃。你到底咋想的?再不拿主意,我们就要跟国王大军干上了。”
查尔斯抿着嘴,他皱起了眉头。思考了一下,他说:“其实我也没什么主意。刚到这儿的时候,我和爱丽莎夫人交换了情报,又叙了叙旧。老实说约翰,我心里空荡荡的。我真对这个国家的未来而担心。从前的格罗尼亚,是帝国灭亡后最正统的继承者。我们初代的国王受帝国皇帝册封,一直在跟游牧民战斗,直到某一天帝国忽然就崩溃了。初代国王力挽狂澜,尝试把帝国重新扶起。但他的羽翼早已丰满,形势岂是他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后来帝国末裔被杀,彻底绝了嗣。他才在臣子的一致支持下称了王。”
约翰心说,自己知道另一个版本,那就是帝国成功跑到另一个世界嗨去了,这里本来就被抛弃了嘛。不过他心情也变得差了起来,灭世的危机随时可能降临。他就像是身处一间封闭铁屋子里的一个清醒的人,他承受不了叫醒其他人之后的后果。并且因为那个契约,他根本无法跟别人分享他所知道的情报。他尝试过在纸上写出那些所见所闻,但无一例外的全变成了狗屁不通的句子。
查尔斯见约翰沉默,继续说道:“几代君王的扩张,使得王国的土地日益庞大,直追从前的帝国。我们的祖先曾上下一心,军民同体。但是不知何时开始,扩张就停止了。人们开始关心自己那小小的封地和政治上的尔虞我诈。直到先王逝去,公主流落民间,哈罗德大公登上王位。王国就像是风雨飘摇中的一片树叶,让人生出一种幻灭感。”他看着约翰,“我不知道如何选择,加入叛军,或是帮助国王,都是在不断让这间房子被撕裂。撕裂的代价,就是国破家亡。”
“让我一个人好好睡吧,也许到了明天,我会做出选择的。”他把身体转了过去,但身体佝偻起来,就像一个无助的空巢老人,哪里还像一个伯爵,一个骑士。约翰看着他的背影,心中也是无奈,人家都这么说了,自己不是白白着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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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哈罗德大公亲自来“剿匪”,那他必定准备了很多部队来干这件事。树林和密林中不适合大规模骑兵行动,这条经验针对的是两军交战。如果某个不要脸的国王不顾损失也要派出大队骑兵扫荡森林的话,小组织的叛军还是会处在一个很危险的境地的。
爱丽莎夫人和查尔斯伯爵,以及几个军官头目开会研究了作战部署。约翰本来不想去的,因为他觉得在这种劣势下有什么好研究的?趁现在敌人的包围圈还没形成,突围出去不好吗?为什么要在森林中部署防御呢?等他百无聊赖地听会议的时候,总算是明白了一点点——他们有大量的民众和物资需要时间转移。
爱丽莎夫人能够组织起一只部队,绝不是通过小打小闹地干剪径的买卖。她实际上在一些非常偏僻的地方控制了一些民众。虽说很多时候统治者都不怎么关心大船下面的水面,但没有水,终究不会有当船的资格。
脚下这里已经很靠近边境线了,虽说北边马里塞尔的国王对爱丽莎夫人这支叛军有推波助澜的心思,但如果有机会把这些人口、部队和物资紧紧抓在在自己手里,只留一个无害的傀儡夫人,那岂不是更能撬动两国实力的天平么?
哈罗德大公把尤里安伯爵当成诱饵放在了乌鲁达镇,又密令那些与叛军有来往的领主不得阻拦叛军。看起来就是所谓的“诱敌深入”了,但是叛军为什么非要去攻击尤里安呢?这实在是说不过去。
约翰非常想问这个问题,但是他身份低微,在这个场合说话太不合适。幸好,有人替他问出了这个问题。
“我为什么要去攻击尤里安呢?”爱丽莎夫人也迷惑不解,“当年我虽然被尤里安派兵搜捕,但是我们之间没什么深仇大恨,不值得我去全力攻击他。”
查尔斯作为一个勇武的骑士,此时却短于筹谋,他始终想不出国王的用意。
“现在我们最缺的是情报。哈罗德出现了,那么他的军队和骑士团必定不会太远。据镇里的眼线说,乌鲁达防守空虚,尤里安每天都在和克拉格斯饮酒作乐。而且两人不像是别人假扮的。”
“已经派出游骑兵去了附近的几个村落和可能会利用上的水源,如果有军队隐藏他们会传回消息的。”
“多在村庄和水源的方向布置明哨暗哨。”
“遵命!”
随着一条条的命令出,这里的大部分人都被分成小队而分割出去了。然后查尔斯伯爵给了约翰一个特别任务。
“我已经与爱丽莎夫人说好了,你编入她的卫队,护送她穿越希维尔山的山口,到达马里塞尔。之后你随便找一个城镇,混进个商队回国,到白石城找皮特。如果你没听到我阵亡的消息,就和他等我的召唤。我会履行我之前的承诺,封你为骑士。”
约翰不知道这个老家伙又有了什么玩命的计划,但肯定九死一生或者十死无生。他的封地在希维尔山附近,定然是要利用家族的力量给爱丽莎夫人打通一条去国外的生路吧?他让自己去走生路了,他自己呢?
“老家伙!你不要搞什么自杀行为啊。喂喂喂!你刚才的话有漏洞啊,你活着能给我册封,你要是死了我可是啥好处也得不到啊。”约翰双手抓住查尔斯的双臂,恨不得让他立刻改变计划。
“你这小子,还是这么功利。”查尔斯伯爵脸上却露出了微笑,“放心吧,我早就给皮特说了。一旦我死了,你和皮特可以平分我存在他那里的钱。当然喽,你可别在马里塞尔耽误太长时间哦,我只让皮特等你到第一场雪。”
他紧盯着约翰的眼睛,然后用力掰开约翰的双手:“行了,别掉下泪来,约翰女士,你什么时候变成娇小姐了?执行命令,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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