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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没办法。”吴锦叹气,帮他斟了一杯茶,“这里不比蜀中,开家客栈一年四季有人住。若是像现在这样下起暴雪,除非是一早便住进客栈里的客人,否则大半个月都没生yi,一家妻儿要养活,也只有找些别的活路。”
“最近客栈生yi如何?”沈千凌又问。
“最近倒还不错。”吴锦道,“在公子一行人来之前,我这客栈一直由几个皮毛商人包场,直到前几日才离去。”
所以那锭金子说不定是皮毛商的?沈千凌与秦少宇对视一眼,确定对方与自己所想一样。
“东北天寒,富人出重金购买,穷人去山里自己打,总之无论如何,都是要有一件毛皮大衣御寒,所以皮毛商生yi好得。”吴锦又压低声音道,“即便是手里的存货卖不掉,只要能结伴越过极北雪原,前往罗刹国边境做贸易,银子也是大把大把入账。”虽说朝廷对此一直明令禁止,但天高皇帝远,北部又向来民风彪悍,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会出现这种私下贸易也不奇怪。
沈千凌就喜欢吴锦这种,还没等自己问,便已经将所有事情都说了出来,简直不能更配合。没人知道罗刹国流通的元宝长什么样,说不定暗卫捡到的那个还真就是。
“吴老板可知那些毛皮商人去了na里?”秦少宇问,“想帮凌儿买几件披风,省得他又着凉。”
“这我就不知道了。”老板摇头,“他们都是习惯四处跑的,甚至有人连家都很少回,这次也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在这里住一两个月。”
“那还有没有别的地方能买到上好皮毛?”秦少宇问。
“自然。”吴老板点头,“这城里的成衣铺就有,老板叫金一斤,算是地方大户,那些毛皮商人有不少货也是卖给他。”
“如此甚好。”秦少宇道,“那我下午便过去看看,凌儿畏寒,今早起来一直腰疼。”
沈千凌:……
少侠你把节操捡一捡啊!
腰疼分明就是因为你昨晚太禽兽,和畏寒有一文钱的关系。
脸皮简直厚。
中午吃饭的时候,沈千凌将早上吴老板所言给大家说了一遍,然后道,“我们下午打算去看看。”
“不然大家一起去?”叶瑾道,“东北这么冷,我们困在此处也无事可做,出去选些皮毛御寒也不算奇怪。”
“也好。”沈千枫点头,“就算那些毛皮商人只是做生yi,与周珏并无关系,但单凭他们大量囤积皮毛运往罗刹国,却不愿降价卖给楚国百姓,任由他们受寒霜之苦这一点,也足以受点教训。”
沈千凌觉得他哥简直不能更大侠。
吃过饭后,众人果然便集体坐上马车出,前往城中的成衣铺子。
这座城镇名叫风雪城,从名字便能看出环境。这几日天气一直不好,地上积雪很厚,寻常百姓若是没事,没人会想要从家中跑出来,所以大街上空空荡荡,只有吱呀呀的车辙声。
“如此恶劣天气,百姓要如何生活?”沈千凌抱着暖炉往外看。
“除了冬天这几个月,其余时间百姓自给自足并无问题。”叶瑾道,“在大雪封城之时,朝廷会调拨粮油衣物给各户人家,所以寻常百姓也算衣食无忧。吴老板那种是大生yi人,自然不会满足于有吃有穿,所以才会在大雪天也出去视察商号,并非活不下去。”
“这样就好。”沈千凌放下车帘,“其实冬天什么都不用做,在屋内烤火也挺好的。”
“每个地方都有它的优点和缺点。”叶瑾道,“否则百姓不会这么傻,千百年守着不挪窝。”
众人说话间,马车已经停在一家店铺外。老板原本正坐在柜台后烤火,突然便见一辆大马车停在了店外,于是赶忙迎出来。虽说风雪城的百姓不如云岚城那般热爱八卦,但毕竟沈公子也算是名动天下,来了不可能不知道。因此老板第一时间便猜到众人身份,笑到几乎掉牙。
“金老板。”锦里客栈的吴老板从前头的小马车里出来,笑呵呵朝他打招呼,又一一作了介绍,这才转身回了客栈。
“这可真是贵客啊。”皮毛铺子金老板喜不自禁,赶忙将众人让进店铺。
“好暖和。”沈千凌放下手里的暖炉。
“外头是冷,但大家伙房子里都得暖。”金老板道,“否则谁能受得了。”
“金老板果真是做大生yi的人。”沈千凌四下看看,“楼上也是店铺?”
“沈公子过奖了。”遭到表扬之后,金老板眉毛都快飞起来,“一楼都是些普通货色,好货都在二楼,尤其前些天刚进了一批上好极北熊皮,几位这边请。”
诚如老板所言,二楼比一楼要明亮宽敞许多,毛皮zhi量也的确不一般。
“这些便是我这店里最好的货色。”老板亲自抱来几条披风,“一根杂毛也没有,放一盆热水捂在里头,半天也不会变凉,简直不能更适合沈公子这种水晶般脆弱的小人儿。”
沈千凌后背麻。
不要轻易就暴露你看过小话本的曾经啊,我男人很凶的,会揍人!
“果真是极北熊皮。”黄大仙也有些吃惊。
“很少见?”沈千凌先前没听过,于是问了一句。
“这不是普通的白熊皮。”黄大仙道,“在极北雪原有一种狗熊,全身毛皮雪白,体型无比巨大,幼崽也有一个成年壮男那般高大,甚至还有人曾见过两人高的白熊。”
“这位公子果真有眼光。”见到了识货之人,老板也很高兴,“这可是好货,听那些毛皮贩子说,为了打这些熊皮,他们吃了不少苦头,甚至还被野人绑架。”
“嗯?”沈千凌来了兴趣,“还有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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