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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杀手本命(第1页)

在魏军重新整顿了一日之后,魏良才终于派出一支三万人的部队,前来攻城了,在箭矢纷飞,落石如雨之后,就是云梯攻城的贴身肉搏战。

“一百三十八!一百三十九!一百……”

在城墙头上,秦寿一身玄黑色的武服溅满了鲜血,他挥舞着手中的长柄大刀,边杀边喊,每刀都能把爬上墙头的攻城士兵劈成尸块。

我离他不远的地方,拿着一把军队制式的铁剑,悄无声息地收割着魏军士兵的性命。

从名义上来说,兴怀城已经投靠了秦寿,秦寿作为头领,更应该坐镇后方指挥,可他似乎喜欢杀戮的快感,把居中调度交给了赵飞,自已跑到前线砍杀起来。

我本不欲参与守城,奈何杜蝶拿着我送给她的小剑想要亲自“杀敌”,不得已,我这个便宜师傅只得在她旁边护法。

刀剑无眼,第一次上战场的小姑娘却游刃有余,没有丝毫怯场和不适,这也在我的预料之中。

我不会花时间培养一个废物,我看中的不仅是她的根骨,还有心性。

心坚,则志强,她是个走“杀道”的料子。

守城战从早间一直打到晚上,直到青石城墙被鲜血染了大半,对面的魏良才才鸣金收兵。

兴怀城的守军加上山匪一共伤亡了四千多人,对面前后投入了两支三万人的先锋军,丢下了四万人的尸体。

习惯了杀戮的我,望着城头城脚这片尸山血海的修罗场都有些乏了,背着早已累晕过去的杜蝶,走到内城,把她交给了她的母亲杜美娇。

杜美娇抱着女儿,对我千恩万谢,一直不停地说女儿不懂事,给我找麻烦了,我在她背后的酒肉铺里,看到喝得烂醉、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书生燕驹。

这小子口袋里看来还有些家底,战争期间物价翻倍,还买得起酒肉,不过在如此生死关头,还这么潇洒的人,兴怀城里真少有。

绝大部分人都已经被动员守城了,有消息传言,魏良才一旦破城,可是要屠城的。

……

第三日清晨,魏军出动了十万人的军队,从早晨打到黑夜,不过,他们再次丢下四万人的尸体后,依旧没有攻下兴怀城。

兴怀城中,到处都是被巨石砸坏的残垣断壁,羌笛幽幽作响,亲人的尸骨埋在骸骨堆里怎么也找不到,唯有赶不尽的乌鸦、哭不尽的凄凉。

扁鹊已经三天三夜没合眼了,他跑到了伤兵棚里,一头扎了进去,把什么都给忘了。

我盘坐在伤兵棚口,听着里面的人哭爹喊娘,突然觉得天地虽大,在哪也寻不到平静。

只要是人,只要人还有欲望在,斗争永远不会息止。

欲望会引发贪婪,贪婪会引发战争。

呜呜哭泣的黑夜中,杜美娇牵着杜蝶远远走来,我看出她俩的步子都很蹒跚。今天就连杜美娇和其夫燕驹都开始帮着守城的士兵搬运石头了,生死面前谁也无法独善其身。

杜美娇在一个离我适当的距离停住,她掀开手中菜篮的竹盖子,递给杜蝶一碗热汤,杜蝶捧着汤,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

杜蝶把汤碗捧到我面前:“钟师傅,你喝汤!”

我接过汤碗,品了品,味道不难喝,也不好喝,只是夜间的寒气重,汤是热的,挺好!

我把汤碗一饮而尽,杜蝶冲我挥挥手,她跟着母亲离开了。

小姑娘的剑法已经在白天的实战中得到了磨炼,晚上应该多歇歇了。

又过了很久,到了后半夜,就连呻吟的伤兵都开始昏睡的时候,一个黑衣人鬼鬼祟祟地凑到我身旁,我认出了他,是仁亲王的随身护卫。

我还没来得及问他,是怎么潜进兴怀城跑到这里的,就听他低声道:“魏良才志大才疏,围攻兴怀城已导致八万将士蒙难,军中怨气冲天,仁亲王托我来告诉钟大人,此刻正是夺取军权的最佳良机!”

我盯着他,只听他继续道:“只要钟大人能随我到军中,助仁亲王刺杀魏良才,仁亲王夺得兵权后,一定会与兴怀城议和,免得生灵再遭涂炭!”

我盯着他,又回望了眼不知何时站到我们身后的扁鹊,只听扁鹊道:“你做决定,我只是个医生罢了。”

我虽是个杀手,但不是个屠夫,面对着绞肉般的战场,我终究是心软了。

……

天亮的时候,我手提着魏良才的脑袋,走出了中军主将大营,当军中所有的刀剑都对着我时,仁亲王骑着白马,哒哒地跑在我身前,他左手拿着圣旨,右手举着金牌令箭,朝重重叠叠的兵士们喊道:

“魏良才上不体天心,下不怜将士,乱用将权,今已授首,我乃当今圣上第三子仁亲王,奉旨前来领军,现各营将士听我号令,与兴怀城议和!”

“与兴怀城议和!”

“议和!”

“议和!”

……

无数欢呼声响起,连日的伤亡和败仗,让士兵们都身心俱疲,他们也渴望一段时间的平静与休养。

所有人都很高兴,但我知道和平不会如此轻易的到来。摆在兴怀城与仁亲王之间议和最大的障碍是“屠刀”秦寿。

秦寿是“匪”,他永远不可能和代表着朝廷的仁亲王议和。

果然,夺得兵权之后,仁亲王把我拉入营中密谈,对我晓之以大义,许之以重利,希望我能解决掉屠刀秦寿。

我哈哈大笑了起来,即便换了身皮囊,还真是到哪里都改变不了杀手的命。

很少有人在仁亲王面前如此狂放,仁亲王见我骤然间大笑,不明所以,脸上愠怒,但他也知,能人多怪癖,硬生生地把些许不快压了下来,语重心长道:“钟先生,倘若本王能成功平定北地匪患,必不负你和鹊先生。”

仁亲王说完这话我本不在意,只是心血来潮间,突然放出神识,往他身上去瞧,只见他头顶出现一缕淡淡的紫金之气,冉冉不断。

此气我虽未有所闻,却觉得比修真界的灵气都稀有可贵,我忽而觉得将来的某一天,他真的能帮我大忙也说不定。

我一改之前的狂放之色,盯着他认真地道:“好,我替你去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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