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去问问你的人,想回家的就回家去。”李漓说,“愿意继续跟着我们走的,该换一身衣服了,还有,快把你的旗帜收起来。”
说罢,李漓就带领众人继续前行。片刻之后,素海尔换了身衣服跑来告诉李漓,素海尔带来的亲卫队,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回凯鲁万的,这确实令李漓感到意外。
下午,李漓等人终于看到突尼斯湾,一行人来到了小城哈马利夫。哈马利夫以布科宁山的温泉出名,又是海滨城镇,李漓打算今晚住在这里,计划明天带少数人去突尼斯城里,找地毯商人拉齐德。对李漓来说,毕竟这也是难得的旅游机会,自然不会放过。除了阿贝贝,阿米拉、纳迪娅,其他人则似乎对温泉、沙滩没有兴趣,于是只有蓓赫纳兹和阿贝贝跟着李漓出城来游玩。阿米拉和娜迪亚也想跟着来,却被阿贝贝命令留在旅馆,很明显,阿贝贝在做小动作。李漓命希法尔今晚就去突尼斯城里打探消息,寻找拉齐德的地毯商铺,要求希法尔明天在突尼斯城的东门外等自己。
傍晚的阳光洒在金黄色的沙滩上,映衬出一片宁静而美丽的景色。在这个宁静的时刻,李漓、蓓赫纳兹和阿贝贝正在沙滩上尽情地玩耍。李漓身穿一袭宽松的白色长袍,脚踩着沙滩上的细软沙粒,迎着微风奔跑。他的脸上洋溢着阳光般的笑容,仿佛整个世界都属于他。他跳跃着,用手中的树枝挥舞着,模仿着骑士的动作,让他的想象力自由驰骋,毕竟李漓的这具身体还是个大孩子。蓓赫纳兹换了一袭轻盈的蓝色长裙,胸口挂着李漓之前向希法尔购买的那串项链,像一朵盛开的花朵在沙滩上翩翩起舞,或许她并不喜欢日常的那身劲装。她的长随着海风飘动,眼中闪烁着好奇和渴望,她捧着一本书,这本书是在强盗营寨的地牢里找到的,也不知道这本书是谁留下的,蓓赫纳兹不停地翻阅着,沉浸在故事的世界中。最近,阿贝贝总是身穿一身黑色的战士装束。这会儿,她手持一把弓箭,准备挑战沙滩上的目标。她的眼神中透露出坚定和果敢,她相信自己也能成为蓓赫纳兹那样的一名女侠,可是谁也不看好她。
正当三人玩得兴高采烈时,突然,海面上一艘挂着黑色三角帆的排桨船,向这边快靠了过来。李漓想要跑,已经来不及了。随后,一支凯旋的撒拉森海盗队伍从排桨船上走了下来,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他们身穿黑色的长袍,手持弯刀,威风凛凛。李漓、蓓赫纳兹和阿贝贝停下了脚步,眼神中闪过一丝紧张和警惕。然而,这支海盗队伍并没有带来威胁,相反,他们的眼神中甚至展示出了友好和善意。又看见,有三十多个金色头的人被他们用绳索捆绑成一串,押解着走下船。李漓明白,这是一支去欧洲掠劫人口的海盗团,李漓并不打算和他们起冲突,因为如今的他对奴隶和掠劫人口这些事已经习以为常了。
正当此刻,一位威猛的大胡子海盗向李漓走来,他的气势和外貌显然标志着他是这群海盗中的领。他的身形高大而雄壮,肌肉线条分明,流露出惊人的力量和威慑力。这名海盗拥有浓密的黑色头,随意地披洒在宽阔的肩膀上,散出一股野性和不羁的气息。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浓密且粗糙的大胡子,它密集如黑色的钢丝刷,覆盖了他的下巴和嘴唇。这胡子给人一种凌乱而野蛮的感觉,仿佛是他长年在海上征战的标志。随着海风的吹拂,胡子微微摇曳,为他的面容增添了几分狂野与凶悍。
他的面庞布满了岁月与战斗留下的深深皱纹,每一条皱纹都似乎在诉说着过往的故事。他的眼睛深邃而锐利,闪烁着冷酷与无情的光芒,仿佛能洞察人心。他紧闭的嘴唇透露出坚定与果断,显示出他的决策力和领导能力。
他身着一件黑色皮革外套,上面镶嵌着金色纹饰,彰显着他的地位和权威。他的手臂上佩戴着厚重的金属护腕,闪耀着冷冽的光芒,象征着他的力量与战斗精神。他的整个形象让人联想到海上的恶魔,既令人敬畏又颇具神秘感。
“这里的沙滩很美丽,但并不适合游玩。谁也不知道,诺曼人的舰队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假如这会儿,你们遇到的是他们,你们就会被掠去欧洲成为奴隶。”大胡子对李漓说。
“谢谢您的提醒。”李漓对大胡子说,接着带着蓓赫纳兹和阿贝贝准备离开。
“年轻人,请等一下。”大胡子说。
“您有什么事吗?”李漓警惕地看着大胡子,问。
“我没有在哈马利夫见过你,所以你应该不是本地人,看你的样子应该是个有钱的富家公子吧。”大胡子说,“我们这一趟去欧洲沿岸,捕获了一些人,你有兴趣看看吗,挑选几个做奴隶吗?可以便宜点卖给你。”
“我不喜欢买卖人口这些事。”李漓冷淡地说。
“我这里有一个特别的奴隶,你会感兴趣的。”大胡子笑着对李漓说。
随后,那位大胡子海盗命令手下拿来了一个袋子,当袋口被打开时,里面竟然是一个女孩!这个女孩看起来与李漓年岁相仿。她有着一头金色的长,犹如阳光般耀眼夺目。她的眼睛深邃如蓝色的海洋,显得神秘而迷人。她的皮肤如雪般白皙,光滑无瑕,似乎未曾被风吹雨打。
即便身陷海盗之手,她仍维持着自己的尊贵与优雅。她穿着一件华丽的紫色长裙,上面点缀着精美的金线和宝石,散着不屈的高贵气质。她的手腕佩戴着一串纯银手链,在微光中闪烁。她脚穿精致的丝绸鞋,整个人显得轻盈而优雅。
尽管处境艰难,她的眼神透露出坚强与勇敢,似乎对命运的不公毫不屈服。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好像在嘲笑那些试图征服她的困境和挑战。
李漓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这个女孩吸引。他注意到女孩胸前佩戴着一条银质项链,上面挂着一个心形挂坠。挂坠上刻着一行拉丁字母“贝尔特鲁德”,这似乎是女孩的名字。当李漓和女孩的目光相遇时,女孩的眼神却充满了厌恶和敌意,仿佛在无声地对这个世界表达着她的反抗和不满。
“十五个金第纳尔,怎么样?”大胡子指着贝尔特鲁德问李漓。
“可是,我并没有兴趣购买她。”李漓说。李漓在一阵惊叹之后,旋即恢复了理智,因为他不可能见到谁就买谁,毕竟在这中世纪,有太多太多的命运多舛的人沦为奴隶。
“啊?”大胡子感到意外,“那太遗憾了。”
大胡子命人再度把这个女孩装入袋子,背走了。
“主人,你为什么不把她买下来?买她也用不了几个钱,况且现在你很有钱。”阿贝贝问李漓。
李漓用带有不屑的眼神瞟了阿贝贝一眼,并未回答,带着蓓赫纳兹和阿贝贝匆匆回了城里的旅馆。
次日天亮后,李漓带着蓓赫纳兹、哈桑去了突尼斯城,让哈迪尔带其余的人留在了哈马利夫等待。
李漓等人终于来到突尼斯城,在东门口遇到了早早等待着的希法尔,希法尔告诉李漓,城里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于是李漓等人进城了,希法尔急着要给李漓带路去拉齐德的地毯商铺,却被李漓拒绝了,因为他要带着蓓赫纳兹旅游!
突尼斯城这是一座拥有悠久历史的城市,城市的建筑风格独特,融合了阿拉伯、罗马和伊斯兰文化的元素,展现出浓厚的历史韵味。李漓带着蓓赫纳兹进入城市,哈桑和希法尔识趣地远远跟在后面。先映入眼帘的是城墙,高大而坚固,环绕着整个城市。城墙上建有壮丽的城门,守卫着城市的入口。穿过城门,李漓和蓓赫纳兹已经被迷人的街道景观所吸引。窄窄的街道蜿蜒曲折,两旁是石砌的建筑,有些已经历经岁月的洗礼,显露出斑驳的痕迹。这些建筑多为两层或三层,外墙涂着白色的石灰,给人一种清新明亮的感觉。窗户上装饰着精美的铁艺窗棂,透出一丝古老的神秘气息。李漓等人沿着街道漫步,看到许多小巷和广场,这些地方是居民们聚集、交流的场所。广场上有着古老的喷泉和雕塑,周围是咖啡馆和商店,人们在这里闲逛、喝茶、交谈,营造出热闹而又宁静的氛围。高高的拱门和精美的细节装饰,让李漓和蓓赫纳兹不禁驻足欣赏。接着,李漓和蓓赫纳兹来到突尼斯城的集市。当他们踏入集市时,立刻被五颜六色的摊位和熙熙攘攘的人群所包围。摊位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各种香料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他们看到了手工织物,色彩斑斓的丝绸和柔软的羊毛,令人难以抵挡。他们也看到了精美的珠宝,闪烁着迷人的光芒。这些珠宝以其精湛的工艺和独特的设计而闻名,自然也吸引了李漓和蓓赫纳兹的目光,李漓又给蓓赫纳兹买了一串手链。这里有各种各样的商品,从珠宝、织物到香料和手工艺品,应有尽有,李漓和蓓赫纳兹似乎忘了此行的目的,还要去买各种商品。
最终,哈桑提醒李漓,这趟来的目的是找地毯商人拉齐德。李漓这才跟着希法尔,去了拉齐德的地毯商铺。
一场地震,让江山山原本衣食无忧的一家三口穿到了缺衣少食的年代。aaaa 左边是怀中嗷嗷待哺的儿子,右边是他们一家三口即将面临着黑户这个问题。aaaa 小两口同时望天,想破口大骂。aa...
世人只知南宋名将岳飞,却不知道北宋还有武将世家种世衡!种世衡不知道,杨家将知道吗?韩琦不知道,范仲淹知道吗?富弼不知道,包拯知道吗?文彦博不知道,司马光知道吗?你们知道不知道,在历史上能与岳飞齐名的人,他叫狄青!你们知道不知道,狄青使用的一把绝世名刀叫神机万胜水龙刀!不管你们知道不知道,今天,这本书将带着大家一起将军,还不给本夫人笑一个?...
简介关于命髓觉醒,九川女魔头前来证道她是现代佣兵组织最强领,因为一次任务,被人陷害致死,意外穿越,成了云渺大6的废柴小姐。身无命髓,毫无修为,浑身上下测不出半分玄力,是整个月泽城的笑话。开局惨死!被人挖眼,拆骨,卸掉四肢,断去一身经脉!满腔怨气无处泄,怨灵化体载乾坤!又得天地异宝,命髓觉醒,灵力惊现,御万古神兽,誓将整个云渺大6尽踩脚底。还练就一身神功,丹器医毒都成副业。当她惊艳出场,想燃翻众人时,却被一道目光牢牢锁住。名震九川的圣川之主微服而行,一眼看穿了她非同一般的灵魂,心中对她燃起了浓厚兴趣。一天,某川主勾唇一笑丫头这般优秀,自然只有优秀的本尊才配的上你,不如你考虑考虑?某川世子闻声而来不用考虑了,你暂不合格,往边稍稍。。而她无语问天,白眼一翻你也往边稍稍,别影响老娘拔刀!她一向倡导,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也是如此,她在优秀而又强大的路途上越走越远。...
千年小狐狸终化形,谁知刚化形一月不到就一命呜呼。因想复活的执念太深,小狐狸被好孕系统绑定。只要为各种绝嗣男主诞下子嗣,既能获得永生又能获得绝世修为,谁不干?生的崽越多,获得的修为就越高,谁不干?注女主为养成系,刚开始有点呆萌懵懂,但到后面狐狸的妩媚傲娇的属性会慢慢显现出来!并且后期的女主慢慢得到修为后,法力也会增...
★绝赞日万中,预收如何温柔的杀掉精灵,亲友预收和纲吉君补魔的二三事by北朝★她现在极其肯定,她穿越了。原因在于她身处妈妈的肚子之中。出生后看到那个小小团子。云雀。总之,现在云雀变成了我哥哥...
昏昏沉沉中,薛凌从朦胧迷糊中清醒过来。这是哪儿?似曾相识的土胚房,残旧破烂不堪,老式窗户上贴着一对红艳艳的大红喜字,昏黄的小吊灯出微弱的红光。她躺在崭新却简陋的木床上,盖着一张薄薄的大红色喜被,床尾坐着一个挺拔冷峻的明朗男子。薛凌愣住了!他是程天源!!是他!竟真的是他!程天源,那个小时候疼她呵护她的邻家大哥哥,那个娶了她却当了一辈子鳏夫的丈夫,那个默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致富佳妻,重生续前缘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