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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纪河往南行,只需要近一百里路,便算入了汤江城。
不比烽火边关,久居富庶内城的人,并无半分忧忡之心,多的是风雅的书生,成堆成群,偶尔灵光乍现,迸出几句一窍不通的诗文。
又有带着奴婢的大户小姐,看上了某个公子,怕失了矜持,只得半步含羞,自诩着有几分江南女子的羞怯。
车轱辘无情滚过,即便是官家小姐李小婉,此刻对于面前的景致,也无半点兴趣。
生死一轮,相比起边关的烽火,这内城恬静得有些过分了。
“牧哥儿,你说,若是让那些书生去打仗,会如何?会死么。”司虎有些不满,瓮声瓮气地开口。
“不会死,会掉头跑。”徐牧有些不是滋味,并非是仇富,而是两相比较之下,他突然现,更喜欢边关的那种萧杀之气。
当然,一切为了生活。入内城,也是迫不得已。
“莫理,往前吧。”
一行人,从边关沾染的萧杀气,还远远没有褪下,与这似是盛世的模样,颇有几分格格不入。
“类犬不似犬,类人不似人,天生一神物,人犬两难分。”
一个华贵长袍的书生,转过头,待看见马车顶上的弓狗,蓦然脱口而出。
此一番,引得不少在旁的书生,都欢呼鼓掌起来。
徐牧皱了皱眉,司虎勃然大怒,欲要提了朴刀跃下马车。
“司虎,收刀。”
司虎顿了顿,又不敢不听话,只得憋红了了脸,闷闷地重新坐回身子。
即便在边关,也不曾受过这等鸟气。
马车顶上,被讥笑的弓狗,沉默地一言不,用灰袍继续裹住身子,只当充耳未闻。
陈盛几人也脸色不好,边关厮杀了好几波,都是敢玩命的主,却被几个狗屁书生,激得毫无办法。
“怎的,边关来的乡人,莫不是到了富庶之地,惊得不敢言语了。”七八个书生,又是一场大乐。
“牧哥儿?”
“行车。”徐牧面色不变,这些个狗屁话,比起上一世互联网的捶打,1o得太多了。
“村妇当车,麻裙木钗,安敢抛头露面。”一个提着花纸伞的姑娘,生得不甚好看,却偏偏嗓门最大。
行驶的马车,突然停了下来,并非是司虎要停,而是被徐牧扯住了缰绳。
转过头,徐牧便看见了一脸平静的姜采薇。
“不生气么。”
“不生气。”姜采薇摇着头。
“我生气。”
徐牧冷着脸下了车,只觉得很不舒服,遥遥想起,在初见姜采薇的那一日。
那抹单薄且瘦弱的身影,为了活下去,担着柴站在路边。
若非是这狗屁世道,她该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每日坐在闺阁,绣花看书逗笼鸟。
而非如此,跟着流离失所二千里,不知回乡归期。
“你要怎的!”提伞丑女惊了惊,扭捏作态,便往一个书生公子倒去。
“久在边关,初回内城,想做诗赠给姑娘。”
“你会作诗文?你一个边关蛮子。”
不仅那些书生不信,连着自个庄子那边的人也不信。
司虎打着哈欠,李小婉努着嘴。
姜采薇沉默地坐着,相劝,最终没有劝,自家的棍夫郎君,似乎总有些和别人不一样的。
唯有老秀才,伸手挠了挠胸膛后,饶有兴致地垂下头,一边喝着酒,一边等着徐牧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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