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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第3页)

后来——

“是啊,后来呢。”一个小时之后准点抵达陈诗情新家的吱吱在厨房里忙活着,她一边听着陈诗情喋喋不休的和她抱怨,顺便扫了一眼还在用酒精消毒的陈诗情,懒得吐槽她:

“处女座,我觉得你的脚已经很干净了,鞋子不要再穿就好了,摧残你的三寸金莲做什么?”

吱吱说的没错,市面上最小号的高跟鞋是三十四码,她穿还大了一点,虽然不是真正的三寸金莲,但以一米六五这样的身高来算,她这样的码数看上去确实不怎么协调。

“鞋子我直接丢垃圾桶了,看都不想再看到了,我第一次知道,原来除了泰迪,藏獒也是如此可怕的狗。”

“泰迪的发情期是三百六十五天,不过春天一到,所有的狗,甚至是猫都会发情的。”吱吱把最后一道菜端上桌,看着饭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两菜一汤,满意的松了口气:“女神,开饭了,赶紧盛饭,我去厨房拿汤勺。”

陈诗情这才放弃折腾自己的脚,穿上毛绒球拖鞋走到餐桌旁盛饭。

开始吃饭之前,吱吱盯着陈诗情看了半天:“咦,女神,你今天看起来气色不错啊。”她故意调侃她:

“难道是因为影帝就住你隔壁?”

其实,此时此刻陈诗情心里,一开始邂逅程雾的开心早已没有了:“嗯,前辈身边有两只站起来到我胸口的大狼狗,你觉得我有机会靠近他?”

吱吱给她夹菜:“多吃点,你别瘦下去了,粉丝们都挺担心你的身体的。”说完,吱吱又说:“你就那么怕狗啊,狗狗多可爱啊。”

“你是没见到那只狗侵犯我的样子,我这辈子真的没那么恐慌过,我命里肯定和狗相克吧,小时候被狗咬,喜欢的前辈,竟然还是个养了两只大狗的那种爱狗人士。”

“两只都是藏獒么,程雾的爱好也是特别啊。”

“一只是藏獒,一只是那种很白很白的狗……”

“萨摩耶?”

“嗯,对,萨摩耶。”

哪怕现在离事情发生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陈诗情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邂逅前辈程雾的那一幕非常的遗憾,如果能重新选择一次,她真的好想花光这辈子的幸运,去和程雾前辈来一段浪漫一点的邂逅。

那时候她趴在地上就吐,虽然化了妆,但被藏獒吓傻了,加之吓得眼泪都出来了,脸上不用想都很狼狈,一个那么大的人还被狗吓吐,估计程影帝会觉得她可能是个做作派的代表。

其实双方应该都是认识彼此的,毕竟都在一个圈子里,而且,曾经还有过一段时间的合作,只是她没看清楚就破口大骂,似乎让两人之间都挺尴尬的。

“坐下!”

陈诗情扶着墙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看到他先厉声的把那只闯祸的大藏獒给教训好,隔了那么多年,她还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看到他,比起电视报纸上那样,明显真人更帅,身材比例完美的不像话,尤其是他教训藏獒的时候,眉宇间露出来的英气,有关于一开始对这人的印象,也开始慢慢的清晰了起来,其实,从未想过,在娱乐圈地位相差悬殊的程雾前辈,会住在她的隔壁:

“对不起,是我没管教好。”

听到程雾这样说,陈诗情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她默默的把另一只鞋子也脱了,站的的笔直,尽量保持宽容大度的模样:“没事,下次牵好。”

话音刚落,她就看到不远处的楼梯拐角又跑过来一只雪白色的萨摩耶,陈诗情看那只萨摩眼是朝自己跑过来的,腿脚发软,抬手扒住身后的墙,大惊失色的:

“前辈,你,你还有一只狗过来了,过来了……”

谁料话音刚落,就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那只萨摩耶扑到藏獒身上,两只狗直接在楼道里打起来了……打起来了……

☆、第二章

陈诗情记得,初见程雾那一年她才十五岁,他们之间唯一的一次合作,是因为那部戏,她试演他的妹妹,一个爱上了贫穷小子的富家小姐,最后无奈殉情的悲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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