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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后夜,沙漠变得阴凉起来了。
他走出帐篷,躺在沙地里,仰望西域的星空。西域的夜空异常清朗,沙漠里已是漫天繁星。月亮像西域最美的夜明珠,高高地悬挂在深蓝色的夜空里,将它的光芒静静散落到细腻的沙上。
沙漠里的昼夜温差非常大,后半夜往往是非常冰冷的。对于沙漠探险者来说,昼伏夜出是最合理的作息方式。白天赶路的话,气温非常高,有中暑和脱水的风险。晚上气温冷得离谱,睡觉又容易着凉,这个时候起来赶路不容易脱水。
但路明非一行人不需要按照那种方式作息。
有魔术可以聚集空气中的水分,所以水是管够的,路明非还专门带了酸奶、白砂糖和一袋水果,可以用魔术制冷做沙冰,白天在沙漠里骑着骆驼享用沙冰,十分惬意。
而晚上有康斯坦丁这个天然的暖宝宝,连保暖的衣服都不用带,只需要召唤康斯坦丁让他待在帐篷前面,就能维持最舒适的温度。
“康斯坦丁,你知道龙族的起源吗?”路明非想起了动第三法的时候看到的异象,询问起最有可能知道那段历史的龙。
“父亲给了我们生命,我们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是遍地龙族的时代了。四个王座上的我们都不知道龙族从何而来。”康斯坦丁悬浮在帐篷前的半空中。
“你们那个时代还有人类吗?”
“那个时候的大地上已经没有多少人类了,处处是城市的废墟。只有少数反抗军在南北两极坚守。”距离复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康斯坦丁的许多记忆也渐渐恢复。
“为什么你们要联合人类杀死尼德霍格?”
“我们出生的时候,父亲已经濒临疯狂了。他的理智一天不如一天,走到哪里,哪里就化作焦土。我们与人类打仗只是为了争夺生存空间,但是到了最后,父亲已经不分敌我地四处攻击。我们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将人类赶尽杀绝的战略,联合人类先杀死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威胁。”
“你还记得尼德霍格是怎么死的吗?”
“那是我生命中最深刻的一段记忆。我们和那个奥丁达成协议,一起杀了父亲,而后平分世界。北半球归人类,南半球归龙族。四个王座上的八位,联合起来牵制父亲,把它引到事先标记好的位置,然后一束光从天而降,贯穿了它的身躯,而后那束光越来越大,我们八个都淹没在其中。”
“你们也被杀死了?”
“没错,但是那束光并没有杀死灵魂,我们还留了茧。”康斯坦丁说,“复活以后,哥哥和其他兄弟姐妹们惩罚了背信弃义的人类,彻底摧毁了他们的反抗军据点,但是没有找到奥丁。”
“后来你们就统治了世界?”
“那段日子没有持续多久。不久之后,奥丁带着他新造出的武器冈格尼尔回来了,他找到我们,将我们杀死。王座上的我们都不是奥丁的对手,其他的龙族更是没有能力反抗。而后几千年,我们都在逃亡,每次复活,奥丁都会提着他的长枪紧随我们身后。”
“尼德霍格还活着的时候,人类用的是什么武器?”路明非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那个时候的人类,比后来任何时代的人类都要强大。他们能无视世界法则在空中任意飞行,甚至飞到天空之外。他们的武器能轻易洞穿龙鳞,城墙甚至可以屏蔽言灵,直通天际的高塔从千里之外就能出火焰箭矢杀死龙族,只有我们和父亲亲自出手,才一个个拔掉了他们的据点。”康斯坦丁说。
康斯坦丁的回答完全是出乎预料的。当今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混血种听见这个答案,都一定会惊掉下巴。但路明非不会怀疑康斯坦丁所说的真实性——他曾亲眼见过。
果然,动第三法时看到的那些景象都是真实的。
上古时代的人类,科技远比当今时代先进得多,与龙族的战争也只是惨胜,还是因为四大君主和黑王闹内讧才赢的。
卡塞尔学院的那帮混血种整天吹嘘“高科技屠龙”,跟祖先相比,他们才是真正的原始人。装备部的蠢材除了做炸弹什么也不会,那种程度的科技想要屠龙,简直是痴心妄想。
秘党篡改历史,一直吹嘘几千年来人类与龙族战争的胜利是混血种的功劳,把一个个残忍暴虐的混血种杀手包装成散着人性光辉的英雄。
但他们无法解释的是,在混血种诞生之前,人类是如何将尼德霍格杀死在王座上的。
至今卡塞尔学院的图书馆还收藏有一幅画,画里一群衣不蔽体的原始人拿着大刀长矛冲上尼德霍格的巨型身躯,人类在尼德霍格面前如同蝼蚁一般渺小。
丑化人类,赞颂龙族,这就是那帮混血种在干的事。
他们与龙族的战争,根本就不是为了保护世界,而是在争夺世界的支配权。
龙族灭绝的那一天,混血种就会成为新的龙族,他们的统治,不会比四大君主好到哪里去。
“你说的光束和火焰箭矢,也许是激光?”路明非推测道。
“什么是激光啊?”康斯坦丁问道。
“也是光的一种,带着很强的能量,能从分子层面将物质分解。”这段时间路明非常常给康斯坦丁普及现代物理知识。
康斯坦丁是一头好学的龙,学习新知识非常快,他已经把中学的物理化学知识学了个大半,最近正在学习微积分,准备研究量子物理学。
“跟言灵·莱茵的原理很相似呢。莱茵也能在分子层面将物质分解,但它是不可控的。”康斯坦丁也看过言灵周期表,沿用人类起的名字称呼言灵。
他觉得人类取的名字都还行,至少比他们时代的同族取名要好。他还记得在上古时代,龙族的学者中,有个外号叫“青面兽”的三代种,专门给言灵分类命名,它给“无尘之地”起名离垢净土,给“风王之瞳”起名风暴角,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可以任意控制莱茵的文明,难以想像他们究竟展到了何种程度。”路明非感慨。
“那段辉煌只存在了很短暂的时间。我们被创造然后战胜人类,这期间过了几十年,统治人类又是几百年。再次苏醒的时候,人类已经只会拿着刀剑互相争战了。”康斯坦丁说,“今天人类终于又能飞上天空了呢,我也想搭乘火箭去太空看看啊。”
以前还是龙的时候,因为高空中元素稀薄,康斯坦丁是飞不出地球的。但是如果能在微观层面上精准操控言灵,就能制造出上古人类的那种飞行器,飞向无垠的夜空。地球外面的世界很大,康斯坦丁想飞出去看看。
“加油学习吧,等你造出火箭,我们就去月亮上旅游。”路明非漫不经心地说。
而后他躺在沙子上,望着无垠的夜空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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