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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就有点伤人自尊了。
被戳了痛处的王春梅,立马一个反击,狠狠地在男人腰间的软肉,拧了一把,痛得邵振军不由失声尖叫。
“嗷,你这臭婆娘,想拧死你男人啊——”
“拧你又咋样!邵振军,你个死没良心的!老娘当年是你在看电影时主动丢的眼风儿,也是你主动托媒上门提的亲,咋样,你现在倒是嫌弃起老娘来了——”
*
邵振洲可不知道,因为他的关系,邵家的两代女人,今天晚上都熬了夜,更不知道,今天晚上才第一次见面的王春梅,还因为他的关系,和自家男人闹了个不愉快。
邵振洲虽是孤儿,但他父亲邵长年当年却是主动参加了剿匪大军,且在最后那场激烈的剿匪战中为救一名解放军干部而死,算是烈士,家里有一张正儿八经的军属《优待证明书》,上头是领袖和总司令像,两边各三杆半卷的红旗下垂黄穗儿,金贵得很。
也因此,队里对他一向是特殊优待、照顾的,分田分地,盖房起屋,他的那份都是实打实的,而他家的房子,就紧挨着邵长弓家,隔着一道不厚不薄的围墙而已。
用五叔公当年的话来说:“一墙之隔,拆了墙是一家,不拆墙也是一家!”
此时此刻,邵振洲正躺在自家院坝的躺椅上,脚边点了一根艾绳,睁着眼睛,望着漫天繁星遥想心事,同样没有任何入睡的迹象。
天幕间,仿佛哪哪都是夏居雪的身影。
“当兵上战场,绝不是一句口号!时刻准备打仗,是我们军人的神圣使命!找媳妇这个事儿,也要把它当成一场大仗硬仗来打!”
临回来前,团长的话又在他耳边响起。
白天见到夏居雪后,他心里的那个念头虽然更盛了,但说到主动出击,一时间却又毫无头绪,不知道该从哪里打开突破口,就怕莽撞行事唐突了姑娘,以后见面连打个招呼都难……
患得患失间,邵振洲只觉得周身的空气越来越燥热,就像脚下燃烧的艾绳般,气味热辣辣的,让人难受得紧,他暗咒一声,干脆翻身而起,打算去塘里醒醒脑……
五月的大西南,节气刚刚入暑,山里空气好,太阳一落山,凉风就从草丛里树梢上刮过来,因此,夜晚里依然带着几分凉意。
邵振洲浑然不觉,三下五除二脱掉身上的束缚,只穿一条部队发的绿色尼龙裤,深吸一口气,一个猛子,噗通一声扎进塘里,挥胳膊蹬腿儿地向河塘中心的漩涡处游去,一副要跟龙王爷斗流水儿的架势。
朗月清辉下,那露在水面上的刚毅脸庞,若隐若现的线条清晰的肌肉,以及古铜色的皮肤,无不张扬着一股粗犷、原始、强健的生猛劲儿,这画面,要是被后世那些所谓的“老婆粉”们看到了,定是又要好一番刷屏。
“嗷嗷嗷!果然帅哥都上交给国家了!”
邵振洲一连游了好几个来回,待胸膛里的那股燥热逐渐消散,整个身子都觉得有些轻松了,才踩着水草湿淋淋地上岸,换裤穿衣,末了,也没打算回去继续对着蚊子搞失眠,而是踏着蛙儿们“呱呱”的乱唱声,沿路朝村外走去。
今天吃晚饭时,他就听邵振国说了,今晚轮到他在“狗向火”里守夜巡逻,看守麦子和苞谷。
“眼看着麦子和苞谷要成熟了,最近,好些生产队都遭了贼,娘的,都说一粒麦子、一个苞谷,就是一分汗,老子们辛辛苦苦大半年,新粮还没吃到嘴里呢,就挨那群杀千刀的贼娃子截了胡,哪有这样的好事?要是这群不长眼的东西敢来我们队下黑手,被老子们抓到,非剁了他们的狗爪爪不可,哼!”
邵振国吃过夜饭,背着蓑衣、被单,提着马灯、拎着“打狗棍”,全副武装去找其他小伙伴往“狗向火”守夜前,如是义愤填膺地对他道,晚上时他也趁机偷喝了两杯,酒太烈,让他肚子就像吞了五升火罐子,说话都带着突突突的火气。
就是邵长弓也无奈地皱起了眉头:“前段时间,三队路边还没长成的一大片嫩苞谷,就被顺手牵羊掰走了好多,损失大得很,大队民兵查了好久,到现在连根贼毛都没见到,只能各队自己多操心。”
邵振洲当兵前,也是黄泥巴脚杆杆出身,虽然在公社读书,但每年的三夏、秋收时节,学校也都会放农假,让他们回来参加生产劳动,自然也为生产队在“狗向火”里守过夜,抓过偷青贼,听罢邵家父子的话,也不由暗骂了一声偷青贼。
至于,这所谓的“狗向火”,是个什么东东?
咳咳,其实,那就是每年粮食快要成熟的时候,社员们为了晚上守夜,搭建在田间地头的用于看守粮食的一溜圈草棚子的土称,这“狗向火”,主要用竹子、木头、谷草、苞谷叶子等搭成,因为外形神似前两脚站立、后两脚趴在地上的狗狗,故而得名。
邵振洲心头发燥,自觉今晚横竖也睡不着,就打算干脆也去轮班做个“守夜人”,只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不过是临时起意,还真让他撞到了“鬼”!
且说,需要守夜的田地基本都在村外,邵振洲刚走到拐角处,脚步就猛地顿住了!
他当兵出身,第一条就是视力要好,所以,哪怕是在黑黑黢黢的夜色中,在朦朦胧胧的月光下,邵振洲的眼睛还是像山鹰一般尖厉,闪现着乌黑的光,轻易就看到了从村外延绵而来又拐进岔道口的泥巴路上,那一串串凌乱的脚印。
嗬,邵振洲简直是被气笑了,娘的,也不晓得是哪个队的“硕鼠”,大半夜的不好好睡觉,跑到他们队来搞小偷小摸来了,真特娘的不长眼!
第13章不给他点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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