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笨蛋……大笨蛋,明知道土匪不讲道义,要杀人了,你还傻乎乎的往外冲什么冲……”肖乐天耳边全是虎妞责怪的声音,小丫头看样子气的不轻,两眼都蒙上了一层水汽了。
肖乐天现在已经快让虎妞给摆弄的散架了,小丫头嘴皮子跟刀子一样,差点没把肖乐天给数落死,要不是自己实在是搞不明白这古代的衣服该怎么穿,他可真不想再受这个罪了。
“我刚刚不是说了吗,现在咱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和土匪谈判。昨晚那一战咱们消耗的火药实在太多,而且大家几乎人人都带伤,真的不能再打了……”
“那……那你都说了土匪不讲道义,是来寻仇的,你还出去冒头干嘛?你不是找死吗?”虎妞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她就见不得肖乐天当这个出头鸟。
肖乐天心中暗暗苦笑,现在只有谈判是唯一的办法,虽然谈判的成功率只有不到三成但是这总比坐以待毙强吧?至于谈判的人选,除了肖乐天还真的没有别人了。
肖乐天没有想到,自己的计划一说出口,整个山神庙里三分之二的人都跪倒了,那些伙计们一个个痛哭流涕“不能啊,肖爷您是商队的主心骨,您要是出意外了,可就真没人能救的了大家了……肖爷啊,昨晚您打死那么多土匪,他们肯定恨不得吃您的肉呢,您这一下山不就是找死吗?不能啊……”
所有人的哀求都没有阻止住肖乐天,他看着渐渐白的东方开始下达命令“庙门外的尸体堆里,肯定有没死的土匪,派人喊话救治,先卖个人情给他们……回头喊话,就说有海外孤客出面谈判,明明白白的告诉他们,我是汉人,但是生长在海外,跟现在山上山下的人都没有任何恩怨纠葛……”
当一切都安排完毕后,肖乐天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穿的一整套飞行员皮夹克,那可是在某宝上花了三千多块的真皮高仿啊,可是在这一夜的摸爬滚打中也扯碎了好几个大口子,冷风呼呼的往里钻。再看看夹克上绣的飞虎队标志,还有小小的骷髅铆钉什么的,他也知道这东西实在是穿不出去的。
既然是要去谈判,那么还是随大流一点好,这在心理学上是有讲究的,拉近双方的心理距离,才能达到最好的谈判效果。
最后还是虎妞帮着找来了一套黑缎子长袍,肖乐天一试还真挺合身的。
不过当虎妞看见肖乐天笨手笨脚的系着盘扣,好半天都没系上一颗之后,姑娘涨红着脸走了过来“笨蛋……你这从小这是多富贵的命啊,怎么连个盘扣都不会系啊……”说完居然细心的一个个的帮起忙来了。而小丫鬟阿丑也臊眉耷眼的帮肖乐天摘衣角的草棍。
虎妞一边帮忙,嘴里还不时的数落肖乐天,恍惚间那个场景就像妻子在给丈夫送行一样,而且看脸红的样子还是一个新媳妇。肖乐天低头看着两个小酒窝的虎妞,眼神不住的往她鼓涨的胸口偷瞄。
一切整理完毕后肖乐天走出山神庙正殿,朝阳的金光洒在他的身上让这个脑门缠着白布的海外孤客,居然带出了三分神圣的味道。院子里的人们一看他出来了,一个个全站了起来,不少上年纪的当时就抹开眼泪了。
“肖,一路顺风……你是最勇敢的牛仔……”刘易斯一声大吼,肖乐天下意识的抬起了头,就在这时候赛门按动了快门,肖乐天的身姿被永远的保存了起来。
“大傻瓜,大笨蛋……”正殿里的虎妞再也忍不住泪水,跟断线珍珠一样往下滚,她的手里还死死的攥着那件高仿的飞虎队皮夹克,小丫头已经下定决心了这件皮衣归她所有,再也不还给那个大坏蛋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肖乐天现在的心情跟当年刺秦的荆轲应该没什么两样,一样的悲壮一样的义无反顾。
在肖乐天的面前也就是山神庙通向谷底商道的斜坡处,一个简单的木质拒马把道路拦的死死的,十多名满脸怒火的土匪正平端着长矛把孤身一人的肖乐天给团团围住。
也许是救治伤员的义举起作用了,也许是肖乐天打出来的海外孤客的身份有效果了,反正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居然没有当场杀掉肖乐天,反而向他们的头领去汇报。不一会的功夫,一道洪钟一样的声音响了起来。
“哼!还真有不怕死的?孩儿们,架起大锅来,今天有水煮肉吃了……”仔细观看,迎面走来的是一个身高八尺的壮汉,虎背熊腰、怒目圆睁,手里提着一把雪亮的钢刀。这个叫嚷着要吃肖乐天肉的暴力男人,就是灰胡子。
两名土匪冲上去把肖乐天来了一个五花大绑,挣扎中的肖乐天突然大吼了起来“你们死到临头都不知道吗?爷我给你们指一条活路你们还不珍惜?好好好,有本事你们就杀,不杀了我,你就是小老婆养出来的……”
好胆子,敢骂古人小老婆养的,这可太恶毒了,灰胡子当场就把钢刀抽出来,涨红着脸吼道“老子宰了你……”
“嗯?”就在这时候一块白石后面传来一道低沉的闷哼。这声闷哼还真好使,灰胡子的刀子扬在半空中死活就是不敢动手。肖乐天一看就明白了,原来土匪真正的领就在这块大石头后面呢。
“这位大当家的,您也许当我是危言耸听,不过我跟您透个实底儿,您最好带着商路上这11万现银子走吧,小心您这二百多手下被人包了馄饨啊……”
肖乐天现在双腿虽然还在颤抖,但是思维已经彻底恢复清明,他知道现在小一百口子的性命就在自己这张嘴上了。
“大当家的敢在这里做买卖,不可能不提前踩好盘子,这里距离西陵可不远了,内务府光护陵的军队就不下一万人,更别说县城里驻扎的汉军绿营了。昨晚火枪声大响,喊杀声彻夜不停,估计周围十多个村子都已经知道信了,他们怎么可能不向官府通报呢?”
“您别忘记了,这里可是皇家陵寝所在地啊,满人怎么可能不来剿匪?要知道雍正爷可就睡在这里呢……”
肖乐天深呼吸了几次接着说道“另外这支商队里面可不光有咱们大清的人,而且还有洋人啊,美国的传教士,如果出了什么意外是要引外交纠纷的,到时候地方官员全都有罪。就冲这两点他们能不玩命的剿匪吗?如果不出我所料,现在西陵的护军还有地方的绿营兵都已经知道信了……”
“哈哈哈……”肖乐天没有说完,一声长笑从石头后面响了起来,紧接着一名中年男人从石头后面转了出来。
“哈哈哈……我还当你能说出什么大道理呢,结果也不过就是迂腐老套罢了。什么海外孤客?昨晚我看见你在山神庙前狂呼喊战,指挥十支火枪杀的是出神入化,还真以为你肚子里有大才呢?结果不过就是一个庸人罢了……”
“什么?就是他指挥的火枪队?”灰胡子昨晚只是在山下压阵,并没有亲眼看见肖乐天指挥杀敌,要是他亲眼看见了,早就一刀剁碎了他。
“凌迟,把这个二鬼子凌迟处死……”局势一下子就急转直下。
肖乐天现在浑身的冷汗都把衣服给湿透了,他脑子拼命的分析眼前的局面,这些土匪身上的流露出的蛛丝马迹很快就在他的脑海中汇集。
上百把的军用弓、小巧的手弩、锯齿狼牙箭、沉默而且纪律严明的队伍、甚至还有他们头上短小的不像样子的辫子,这一切的一切都让肖乐天想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可能性。
“你们是长毛?你们是太平军?你们根本就不是土匪对不对……”肖乐天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他挣脱了两名士兵的控制,大步流星走到那名中年男人的面前,紧盯着他的双眼足足有三分钟。
“我真是够笨的,我早就应该想到了,今年是同治三年啊,曾国藩刚刚把天京城攻陷,太平天国这就算是彻底的覆灭了。但是搅动大清半壁江山的太平天国,毕竟是一个政权啊,巅峰时候足足有上百万雄兵,就算让曾国藩排队杀,也杀不了那么干净。”
“总会有人活下去的,总会有人逃脱这场劫难的,而你们就是逃出来的天国一脉?所以你们不仅要钱,而且还要命。满人要杀,支持满人的商人你们还要杀,就连不跟你们合作选择了满清的洋人,你们更要杀,所以你们堵住这里就是想报仇的,就是想泄愤对不对。”
肖乐天都要疯了,他的口水甚至都喷到中年人的脸上了,可是没想到那个男人涵养居然这么好,脸上微微笑着一点都不生气。
“既然你知道我们的身份了,你觉得你还能活下去吗?为了保守住我们的秘密,你也得去死啊……不过看在你这么聪明也是个人才的份上,我可以让你选择死去的方式……”
“不死行不行啊?”肖乐天几乎是无意识就接过了话茬,而中年人只是笑着摇了摇头,表示你再也没有希望了。
苍天啊!大地啊!不带你这么玩人的,人家别人穿越你送美女送小弟,见到主角王八之气一震,纳头就拜啊。可是轮到我了,怎么就这么倒霉,直接往必死的局里面跳啊。
灰胡子又一次带人冲上来了,可是肖乐天还是没有放弃,他最后问了一句“我死可以,但是你必须告诉我你是谁?以你的气度,不可能是没名没姓的普通军官,你一定是大人物……让我当个明白鬼,你让我当个明白鬼……”
肖乐天在挣扎,士兵在往死里按他,后面的灰胡子已经往钢刀上喷了一口烈酒,看样子他要亲自下手。
肖乐天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求生的欲望会这么大,生死关头居然有那么大的力气,两名强壮的太平军居然压不动他,膝盖骨就跟电焊上的一样,怎么踢都不会弯曲。他的脖子和脸上已将全都是青筋了,就跟一只只蚯蚓在上面爬。
“让我当个明白鬼,你连一个必死的人都怕吗?你这个懦夫……”这就是激将法,肖乐天知道,古人尤其是有地位的古人对自己的名声都是极其爱护的,只要你激他往往都能得到想要的信息。
果然,中年男人凑到了肖乐天的耳边轻声说道“记住了,我就是天国的翼王,石达开……”
一句话就如同一声炸雷一样在肖乐天的脑海里响起,这个中国近代史上非常有名的革命家,居然活生生的站在了自己面前?他不是在同治二年就已经死了吗?难道是诈死瞒名?他总不能连我一个必死的人都要骗吧?
石达开啊,南方百姓嘴里的义王啊,而且还是天平天国里面少有的内政人才,是第一个进行齐民编户、开办科举的高层将领。在后世的历史书里面,骂天国其他官员的比比皆是,可是骂石达开的可是罕见到了极点。甚至连太祖对石达开也是褒多于贬。
“我懂了,你是诈死瞒名!死的是你的替身!你要带着天国的遗脉继续反清对不对?”肖乐天现在甚至忘记了死亡的威胁,他全身都沉浸在现历史隐秘的兴奋之中。
作品简介五年前她意外招惹了自己的上司傅廷洲,一夜过后销声匿迹。五年后再次回归,他成了她的猎物,步步引诱,让他沦陷,只为借种再孕救子。传闻傅廷洲是圈内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刚烈迷魅,只走肾不走心,后来身边却只有她一个女人。她恃宠而骄,张扬跋扈,人人都说是他惯的。直到他的白月光归来,两人传出订婚消息。本以为她会闹,她却果断脱了身。…再次重逢,他堵她在机场,而她身边却多了两个崽他们也是我的?阮颜不是你的,是我跟别人的!傅廷洲掏出钻戒那我这个别人可以转正了吗?...
新书没评分,大家放心食用林穗穿书了,还绑定了一个坑爹系统自带的金手指。靠当舔狗,走上人生巅峰绑了就算了,但副作用为什么这么炸裂。而且,女主和男主们,似乎还把她当做别人的替身。替身文学?没关系,她自会人间蒸。那天风雪依稀,她身中毒箭,倒在刚赶来的主角团面前,神色凄绝,本来破产感是有了,结果她非得吊着最后一口气道崽种!直视我!!!但是谁能告诉她她怎么又穿了??直接成为他们那早死的白月光可还行??...
简介关于霸业开局配边疆林煜穿越异世,成为大周王朝大皇子。朝内奸臣当道,朝外蛮夷祸乱。大将军陛下,蛮夷南下,形势危急,请下决断。群臣请大皇子驻守北疆,抵御强敌。准,令大皇子林煜,领征北军三万,平定北方战事,即刻出征。大周王林荒内心愤恨又无奈,冷眼看着台下处心积虑想取代大周王朝的乱臣贼子。林煜双拳紧握,面色复杂站立于金銮殿内,望着龙椅上的那个男人怔怔出神。叮!征战诸天系统加载完毕大周王朝国都城外。林煜身骑战马,回望城门,心里默念父皇,待我凯旋!!林煜不破敌军,誓不回转!梦回吹角连营纵死侠骨香,不愧知遇恩。寇敢持兵杖凌我者,必戮!百战不殆屠百万。一位位华夏传说和历史中的人物出现。至此,林煜手握系统,登顶诸天万界。...
去泰国看了一场真人秀表演,却没想到遇上了一生中最恐怖的事情警告如果你不了解泰国法力刺符,千万不要随便去刺!...
简介关于重生乡村,这厮有点东西富张枫穷极一生明时光机,想回到和妻子刚开始认识那天,但生了意外,回到妻子女儿去世当天。凭借前世记忆,让妻女过上好日子。且看这世如何呼风唤雨!...
推荐新书手拿虐文剧本后我被偏执狂养娇了推荐完结书重生七七俏媳妇秦简兮穿到了一本甚是狗血的小说里。她是被苦情的女配,被男主退婚,被女主利用,被男配报复。为家人奉献肝和肾,反正哪儿需要她添砖加瓦,就会把她往哪搬。这真是舔狗舔到一无所有,最后死的凄惨。现在她成了这个级女配,她特么的心态崩了。钱不香?美食不美味?活着不好吗?干嘛去做那啥啥傅戈第一次见秦简兮的时候,她正在收拾她的前未婚夫。心想,这个女人真彪。傅戈第二次见秦简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