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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草原马贼 求收藏求推荐(第1页)

?狄道,古代为狄人所居,故得其名。战国时期,秦国为了保护其西部重镇陇西郡治狄道和秦都通往陇西的通道而修筑了穿越陇西、北地两郡的长城,故狄道乃是秦长城西端起之地。

出了狄道,行至关外,人迹逐渐稀少,大草原上只见潺潺的滥水经过,两边的大山巍巍耸峙,古冢连绵,绿树环绕,葱翠的野草绵延起伏,呈现出一派肃穆、庄严之象。

仲夏已过,季夏来临,天气逐渐凉爽了一些。冯远带着数十名手下纵马奔驰,四处搜索着零散的羌人小部落。作为一个老资格的马贼头子,冯远对这片草原实在是太熟悉了,闻闻风中携带着的腥臊味,他就能准确的找出数十里外的牲畜群。

自从大汉的皇帝开了边市,用粮食和美酒换取羌人奴隶,草原上的马贼们都被养壮了不少。原本马贼们只是抢劫一些财物和牲畜,现在却会洗劫一空,将部落里还能动弹的羌人用绳子系成一长串,牵到边城,换上一车车的粮食和美酒,运气好的还能花高价从黑心的走私商人手里弄到些兵器。

好景不长,短短月余,边城外方圆上百里的范围就被疯狂的马贼们扫荡一空,连羌人的半个影子都看不了。冯远这才带着手下深入大草原,碰碰运气,一路上也遇到了好几批打着同样主意的马贼们,彼此默契的保持着距离,相互之间爆争斗太不值得,还有大群的羌族肥羊在前方等着他们去捕获。

冯远挥了挥手,示意手下的马贼们停下休息片刻,随便让胯下的马匹吃些草料。在大草原上,最应该注意的就是保持马力,和马背上长大的羌人作战,稍微有一点点差池,随时都会丢掉性命。他翻身下马,将缰绳交给身边的下属,径直来到滥水边上,洗了把脸,美美的灌了几口清凉的河水。

浅浅的河滩上,一堆混乱的蹄印引起了冯远的注意,他上前仔细查看了一番,脸上露出微笑。片刻后,他起身望向远处延绵的山脉和日光下晶莹剔透的雪顶,确定了大致的方位,招呼下属就地进食,养足精神,随即掏出干粮,细细的咀嚼起来。

夕阳西下,马贼们都美美的睡了一觉,纷纷醒转过来,有的忙着饮马,有的在用麻布擦拭着马刀,他们都是老手了,知道黄昏时刻,就是赶路的最好时机。果不其然,随着天边通红的晚霞渐渐变得昏暗,冯远一声令下,马贼们翻身上马,朝着夕阳落下的方向缓缓的行进。

半个时辰后,夜幕降临,草原一片漆黑,马贼们眼中却仿佛散着幽幽的绿光,因为他们已经看到前方不远处那星星点点的火光。不用冯远吩咐,马贼们都自觉的放慢了马,几个好手自觉的纵马上前,分散着消失在夜幕的深处。

臧素尔打着酒嗝,晃晃悠悠的骑在马上,巡视着部落周边的领地。他是参狼部落里的勇士,是大草原上狼王嘎什的儿子,却仍要像普通族人那样,做着这些卑贱的活计。草原的雄鹰就该在天空翱翔,而不是变成蹲在地上做窝的草鸡。

瞧瞧那几个没出息的兄长,被汉人的区区马贼吓得屁滚尿流,丢掉了部落的羊群和放牧的族人,却独自跑了回来。阿爸竟然没有处罚他们,还赐给他们美酒和女人,只因为他们的母亲是阿爸的大妻,是白马部落大族长的女儿。而臧素尔,作为部落的第一勇士,却因为母亲只是个汉人女奴,就处处矮人一头,甚至比不上部落里那些出身显赫的混蛋。

臧素尔愤恨的拿起马背上的酒袋,狠狠的灌了一口劣酒,双腿用力一夹马背,纵马狂奔起来。远远的离开了部落的营地,臧素尔被马背上呼啸的冷风一吹,酒气散掉不少。他打马转身,正要往回走时,身后突然响起弓弦弹动的声音,一支弩箭咻的激射而来,狠狠的扎进了他宽厚的右肩上。

臧素尔闷哼一声,却很快稳住身形,没有理会右肩的箭矢,只用左手单手握住缰绳,整个人趴到马上,朝营地疾驰而去。他试图高声示警,但刚张开嘴,就感到嗓子一阵火辣,哪怕用尽全力,也只能出嘶哑的低吼,显然是醉酒伤害了喉咙,暂时性的失声了。他心中满是悔恨,頽自张着嘴,喉咙里出赫赫的嘶吼,任由迎面的狂风灌进口中。

眼看着离营地越来越近,臧素尔面如死灰的脸上露出一丝神采,然而他的这一丝希望很快就破灭了,前方突然出现了两个骑手,死死拦住了他的去路。臧素尔左手放开缰绳,用脚死死夹住马腹,将身体勉强固定在马上,左手抽出腰间的青铜弯刀,这是他成人礼上,独自猎杀了一只豹子,得到的奖赏,是草原勇士的证明。他紧咬牙关,朝着前方的两骑狠狠冲去,他要用手中的弯刀叫他们明白,激怒参狼部落的勇士,是多么愚蠢的事情。

然而,马贼们显然不想和臧素尔来场勇士间的对决,弓弦声连续不断的响起,弩箭没有射向臧素尔,而是尽数狠狠的扎在了他胯下战马的身上,战马吃痛,出一声哀鸣,偏离了原本的方向,奔驰的动作也显得有些怪异,显然受伤不轻。臧素尔的双腿再也夹不住颠簸的马背,整个人狠狠的摔到了地上,最先触地的左腿出一声清脆的咔擦声,断裂小腿骨刺穿了皮肉,暴露在空气中。臧素尔紧咬着下唇,愣是没有痛哼出声,只是悔恨的看着渐渐跑远的战马,眼中满是灰蒙蒙的死意。他很清楚,毫无防备的族人面对这些经验老道的马贼们,会有何等凄惨的下场。

负责探路和斥候的马贼并没有理会跌落马下的臧素尔,随着马贼大队的赶到,汇合起来,呼啸着朝已经相当近的羌族营地杀将过去。一时间,营地里乱成一团,哭喊声砍杀声响彻了草原的夜空,大滩的鲜血飞溅到帐篷上,随后被大火烧成灰烬。营地里的羌人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进攻,凡是高过车轮的男子,都被马贼砍下了头颅,而年老体弱的族人,也都被斩杀殆尽。只留下未成人的孩子和年轻的女子,被绑在一起,无助的哭喊着。

冯远骑在马上,脸上满是笑意。这个部落可不算小,近千人在羌族中也算是个中型部落了。酋帐里还有大量的金银财宝,再加上抓到的数百奴隶,此次可是赚得脑满肠肥。以不足百人的马贼队伍,全歼这个部落,自身无一伤亡,实在是出乎冯远的意料之外,算得上是个奇迹了。

现在冯远考虑的是如何将这些财宝和奴隶安全的送到边城,而其他马贼们考虑的是回到边城后,要去哪喝花酒,寻些乐子,毕竟干这刀头舔血的活,谁也不知道啥时候会死,及时行乐才是正事。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远处的草丛里,一个身负重伤的羌族青年,望着火光冲天的营地,咬碎了牙齿,瞪裂了眼眶,满脸血泪,状若从地狱里爬出的恶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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