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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尔加帝国的西南部,被称作“黄昏要塞”的梅利略郡省,这里即便已经到了春季,也鲜有鸟雀临门,商贾和旅客也只有三三两两的稀疏背影,与马提亚郡省不同,这里地势颇高,山体环绕,是天然的帝国屏障,即使是优秀的高原军马也难以在这种地形上肆意奔驰。
但,事情往往总有例外。
全身包裹在一件鲜红甲胄中的伟岸骑士手执一杠清亮长枪,屹立在梅利略郡省三公里外的一片陡峭山坡上,他的身侧是一匹名贵的忒斯卡拉古种马,出自马斯顿帝国的乌拉尔高原,这种马匹不适合攻战,因为他的体型太过巨大,奔跑吃力,但这种马匹无疑适合攻城战,它硕大的马蹄甚至能够轻易踏碎一块城墙石砖,而它的爆力同样也在所有马匹之上,任何盾阵都无法抵挡它的全力冲锋,因此这种马也有“马中力士”的称号。
要装备这样一匹名贵马种的骑士团需要深厚的背景底蕴,况且这位屹立在高山上的伟岸骑士不仅仅是拥有这样一匹血统高贵的马匹,他身上那件鲜红铠甲和长枪同样不俗,如果守卫梅利略郡省的将领看见这两样东西一定会大惊失色,因为这件出自马斯顿大炼金士伽庇略手笔的“阎魔”重铠和“刹那”圣枪的主人是一位名声显赫的圣光骑士,他的名字叫做居鲁士,马斯顿帝国红莲骑士团副团长。
他们的任务就是要在日落之前攻占前方这座城池,这座叫做瓦莱特城的军事堡垒在此之前已经迎接了大小五场攻城战役,凭借坚固的城池和地理优势,他们仍然坚守了下来,马斯顿帝国的士兵原本想放弃这块土地,直接从艾锡比城攻入核心地区以夺取整个梅利略郡省,但问题在于这座城池同时连接着其他郡省,是补充兵源和粮食的主干道,经历五场战役的失败后,原本坐镇指挥台的居鲁士不得不亲自上阵。
数百名同样乘骑忒斯卡拉马匹的甲胄骑士们尾随到来,远眺瓦莱特城许久的居鲁士戴上头盔,重新坐上马背,随着一声低鸣嘶吼,整支骑士团竟然沿着陡峭的山崖策马奔驰,这简直就像用人命去削弱这座城池的墙壁厚度,若非骑术精湛又拥有适合攻城战的忒斯卡拉马种只怕即使牺牲这数百名骑士也无法抵达这座城池营垒的墙头。
可也许伏尔加帝国的士兵们尚未知晓,马斯顿帝国为了这次的战役能取得一个不错的战果,早已让这支骑兵团的马匹装备上了炼金蹄铁,即便是这样的陡坡也能让马匹减轻下坠的阻力,何况这支红莲骑士团的骑士拥有马斯顿帝国最精良的骑术。
站立于瓦莱特城墙头的巡逻士兵也并非一群无用的草包,自然是现这些骑着忒斯卡拉马匹的骑士,吹响号角后,立即组织弓箭手试图射杀这群怪异的侵略者,在如暴雨般密集的箭矢坠地前,一身鲜红“阎魔”甲胄的骑士团副团长居鲁士竟然脚踏马背,一跃而起,如同矢娇的巨龙一般挥舞起手上那杠清亮长枪,顿时,天空仿佛刮起一股巨大的风暴将射落的箭矢猛然击落,他悬浮于半空的身躯开始下坠,但这似乎并不影响他继续向城墙冲锋,在即将接触地面的一刻,他将手上那杠长枪径直插入地面,借助坡度猛烈下滑,枪尖与地面的岩石交织出斑斓星火。
他稳定身形,吹了声口哨,那只四肢健硕的巨大骏马再度向他奔来,他轻身一跃,重新坐回了马背,继续朝着城墙冲锋。
红色的光芒接连坠落,仿佛大地在颤抖,仿佛群山在震动,守城士兵惊愕的刹那,一杠长枪疾驰在人群中,飞削落了人头,后方的士兵尚未反应,接着又是一连串的弧光掠过,巨马奔腾,哀嚎声如隆隆的鼓鸣在城墙上肆虐,撕心裂肺。
这简直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红莲骑士团作为马斯顿顶尖战力之一,拥有和金雀花帝国的狮心骑士团不相伯仲的实力,这些守卫瓦莱特城的士兵仅仅是一些受过普通训练的人又怎么可能抵挡这样一支顶尖骑士团的攻击?
居鲁士开始带领手下骑士冲入城池,他的目的可不单单只是为了屠戮这些守城士兵,他需要彻底毁灭这座城池。
他举枪横扫,数颗头颅在弧光中无声落地,这个瞬间,似乎他才是这座城池的主人,他的到来只不过是为了驱逐那些懦弱无能的可怜虫,城门被打开,成群的士兵们蜂拥而入,他们在呐喊,在高歌,在颂念着自己的口号,那是献给王的赞歌,献给英魂的祷辞。
在这如山如海般叠起的歌声中,一股不同寻常的异样声调打破了战场的格局。
那是赫赫的马蹄声,它传入战场,像是一把尖锐无比的刀子在所有人的脸颊上划出一道无法磨灭的血痕。
“北极蔷薇,伏尔加帝国最精锐的骑士团,传言它能胜过金雀花的狮心骑士。”一个身着银色甲胄,腰间紧悬一柄大马士革长剑的骑士惊叹道。
居鲁士眺望了一眼奔驰而来的北极蔷薇骑士团,冷冷道:“胜的了金雀花的狮子未必能胜过马斯顿的红莲,都上马,跟我去剿灭他们。”
剿灭北极蔷薇?
那个骑士有点儿犹豫,他之所以参加这次的行动无非是因为他一早便知道瓦莱特城经历五次进攻后所剩下的兵力已经极其有限,加上带头者是这位威名赫赫的红莲骑士团副团长“阎魔”居鲁士,否则他这样顶着贵族头衔的少爷又怎么愿意参加这种危险的行动。
如果说其他骑士依靠的是武力才能进入这支威名赫赫的骑士团,那他无疑是靠着家族的关系才被安排进入这支骑士团历练,他不过是想趁机搏取一点军功,摘一枚象征性的勋章以便回到帝国可以名正言顺的当他的继承人,他可不想陪着这群野蛮人送命,于是骑上马匹后并没有任何动作,居鲁士瞪了这家伙一眼,冷冷哼了一声,显然是清楚他心底的想法,若不是这家伙头上顶着一顶贵族高帽,他早已经拧断那个头颅了。
一匹白色骏马停在红莲骑士团三丈外,马上的取下了她的头盔,露出了一头亮丽的银白色长,和一张精致的漂亮脸蛋,这位带头冲锋的骑士竟然是个年轻的女人?
骑在马上的红莲骑士们嘴角露出一丝带有旖旎气息地冷笑,居鲁士也不例外,他是个粗鲁的军人,对漂亮女人只会践踏和冲撞。
怜香惜玉?
不,这个词可不会出现在他这样的人身上,他的绰号叫做“阎魔”,意思是从炼狱爬出的魔鬼,一只魔鬼会对女人报以同情和怜悯吗?况且这只魔鬼已经有数个月没有碰女人了,他胯下的那支黄金长矛怕是早已经饥渴难耐了。
居鲁士高声嘲笑道:“女人,告诉我,你喜欢躺着还是站着?”
有着一双冰蓝色眸子的女人嘴角轻轻上挑,笑的惊心动魄:“躺着还是站着,取决于你的本事,我个人比较喜欢看男人躺着,因为那样我可以更简单的割下他的头颅。”
哄笑声四起。
居鲁士舔了舔嘴道:“那就是喜欢站着?不错,我待会会好好满足你,像你这样拥有两条长腿的女人站着一定会更有趣吧?”
“你会知道自己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女人冷冷道,她重新戴上头盔,拔出了腰间那柄剑。
那一刻,仿佛有道冰冷的光从天堂直泄入人世,一切都变的寒冷起来,就像死亡的大门在地面洞开,冰洌的气息从门扉后倾泻而出,所有的生命都在凋零,死去,唯有那个持剑的女人像是屹立在冰海王座上的神只,头戴冠冕,要令大地所有生命仰视她的眉梢,长和脚踝,直到堕入深渊的泥淖。
那把剑的名字叫做凛冬之樱,那个女人是克里斯蒂娜·彼得罗夫,北极蔷薇骑士团副团长,伏尔加帝国的蔷薇女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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