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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他乡遇故人(第1页)

“啊——”雪秀吓了一大跳,进门的时候,差点撞同事身上。回头再看一眼,于胖子还杵在走廊里,嘴里嘀咕着什么。雪秀望着这些女人们无聊的神情,瞬间就明白了。

“我们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她们的笑容让雪秀倍感无奈,雪秀知道这种情形下,所有的解释都是苍白的。

“算了,随便怎么想吧。”雪秀心里已十分恼恨,根本没心思理会她们。

“我早叫你离这个死胖子远点……”身边的女同事一副幸灾乐祸的嘴脸。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哪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别掩饰啦……”

“你们真无聊。”雪秀说。

“诶——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你才狗呢。”雪秀在心里骂上一句,不再理会她的碎碎念。

晚上回家时,春秀从雪秀包里搜出那个金黄的梨,强迫雪秀咬了一口后,自己便大口大口地吃掉了。至于雪秀的神魂游离,她一点也没看出来。

前一天春秀上晚班的缘故,周末说好上街的,等春秀先补足觉,就已是下午两点多了。

说起来,雪秀是真不愿出门,只是扭不过春秀。

口袋里就那么几个钱,家里人的东西都已备好了。如今她是一分钱也不想花出去。

春秀非说还要查缺补漏。可雪秀明白,眼看过年就剩半个月了,春秀这是归家心切,在屋里闲待不住。雪秀何尝不想家?但她比较喜欢躺着静静地想。

她们这类人也谈不上消费,精致一点的商店连门都不敢进。不过是去一些大型的批市场,或是步行街逛逛。进进出出也多是同类人,甚至连目的都差不多。

春秀说雪秀需要一件厚外套,过年家里冷。雪秀深以为然。别的都还可以不买,厚实的外套确实一件也没有。这里冬天虽不冷,但日常只有两件宽大的毛衣,已经往里面加了衬衣,手脚仍然一天到晚冰凉。

买吧,过年怎能不穿新衣服呢?若买棉衣就只有家里能穿,这里穿得少。不如买件外套,可单穿也可套毛衣的那种,如此就两全齐美了。

雪秀把想法告诉春秀,她也说好。

“一分钱一分货”,好看的手感柔软的,雪秀嫌它贵,最后总算在一个摊位上相中了一件,也说不上特别喜欢,倒也厚实,关键开价不高。

老板是个四十开外的中年男人,脸上一团和气。春秀比较有经验,她说“广州客对半切”。老板开价一百四,她自然就问他七十卖不卖。老板很淡然地笑着,说句:“靓妹,加点吧。”春秀迟疑了一小会儿,很老练地说:“就七十六吧,一口价。”

老板冲二人笑笑,呲出一口黄牙。他用粤语夸赞道:“靓妹,你很会做生意的啦。”一面说,一面就从衣架上解下衣服来。

春秀对着雪秀耳边轻呼一声:“不好,好像还老了价。”

这是一件麻灰色带小白点的粗麻外套,质地稍微有些硬。春秀说颜色挺衬皮肤,搭配着下身灰白格半身裙,倒是漂亮。于是就付了钱。

“这件衣服买贵了。”春秀说。雪秀问她何以见得。

她说,买衣服可有大学问。先再喜欢也不能表现在脸上,以防老板抬价。其次还价时一定要狠,狠到老板不想卖,然后假装离开。老板若喊你回去,说明这价还得差不多;若是老板不叫你,可见你已还到了底,如果确实喜欢,不妨加点价……

“今日这情形,我真不该那么快加价……”春秀挽着雪秀的手臂叨咕着,雪秀却完全不懂这些弯弯绕。

若是不打算买东西,闲逛简直折磨人。可春秀喜欢流连在这些花花绿绿的摊位里,雪秀没办法,只好舍命陪君子。

她还要雪秀买件棉衣,雪秀坚决不干。这条步行街全是卖衣服鞋袜的,粗略观察一下,逛荡的人皆是清一色的打工族,大家操着各不相同的方言,手里多多少少都提了点东西。

春秀一个劲地东摸摸,西挑挑。每到一个摊点,她都要进去看一回。雪秀就站在外面,用眼睛溜着路上形形色色的人。

世界虽然大,注定与你此生有缘的人,终究也能遇见。万明珠就属于这样的人。

雪秀打量着面前走过的一张张面孔,男的女的,俊的丑的,然后一张熟悉的面孔,突然就闯进了她的视线。她迟疑着走近她,感觉熟悉又陌生。

熟悉因为同一个宿舍里住过,她那圆圆的脸型没有变。陌生是因为她比从前穿得鲜亮,尤其把长剪成了齐耳短,人越精神了。雪秀反复辨认着她,直到她喊出雪秀的名字。

“陈雪秀,怎么能在这里遇见你?”万明珠兴奋地蹦跳起来。

“万明珠?真的是你啊?你变漂亮了,我简直不敢认。”

两个从前并不十分要好的同学,欢快地拉手转起了圈。春秀闻声走了出来,雪秀对万明珠说,这是我堂姐。又对春秀说,她叫万明珠,在汇振时住一个宿舍的。

真没想到,在这千里外的他乡,还能遇见故人,她们都欢喜到无以复加。

于明珠性格爽朗大方,不拘小节。从前在宿舍,雪秀还嫌她吵。这下好了,她和春秀就像瞌睡碰上了枕头,言合语契。比起雪秀,她们更像是阔别已久的老朋友。

她们拉着手,讲着各自怎么来的这里,在什么厂里上班,怎么上班的,多少工资。自然也要说起雪秀,问雪秀为什么会来这里,进了什么厂子,收入如何。春秀都一一代劳了。

万明珠自然也惋惜一番。随后又翻看各自买的衣物,彼此评论一番。雪秀简直插不上嘴,但听着她们机关枪似地往外倒着话,她也高兴不已。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们非得一起吃个晚饭不可。”万明珠不容分说地要请雪秀姐妹二人吃顿饭。理由是春秀二人住得远,而她就住这附近,这等于是来到了她的地盘上。

雪秀提议,不如摊点上随便吃点东西。万明珠不干。

于是,三人出了步行街,进到最近的一家餐馆。万明珠十分爽利的点着菜,点到第五个菜时,姐妹二人坚决地制止了她。

她们直吃到华灯初上。此时来吃饭的人越来越多,地方也不大,很是拥挤。

万明珠说,与其在这里憋闷地坐着,不如外面吹吹风,说说话来得畅快。

三人快吃完饭就出了餐馆。

雪秀望着不断涌进餐馆的人群,心里感慨着城市的繁荣。她们向纵深而行,道路两边都是些大的餐馆,门口还大多贴着招工启示。

雪秀凑近看去,大多是招零工的。上面写得很清楚,由于过年放假,店里缺人。可从年底做到正月初六或初八,工资日结,每天六十元,是平日的三倍。

春秀把雪秀一把拉回自己身边,说:“看什么看,再高的工资也与我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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