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一说一,梁征这《渡江》真的挺不错的,最起码比公孙无忌那战争歌要好。
秦墨抚掌,“不错嘛梁老头,这诗虽然没有我接下来要做的好,但是也还算不错了!”
梁征气的吹胡子瞪眼,“你都还没作,怎么就敢说比我的要好?”
众人也纷纷道:“狂妄自大!”
“秦憨子,你八成是听了乃父吟诵的诗词,以你的才华,你怎么可能做出此等精妙绝伦的诗词?
你一个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人,又如何将战场描写的如此真切?”
不少人都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虽然秦相如很少在众人面前显摆自己的文学功底,但他可是货真价实的儒将,秦相如是忠将,而柳成虎则是智将。
“呵呵,我知道你们羡慕我的才华,都听好了。”
秦墨傲然道:“接下来,就让本少爷用才华碾压你们的无知和偏见!”
众人来不及生气,就听秦墨大声道:“四郊未宁静,垂老不得安。子孙阵亡尽,焉用身独完!”
仅仅是四句诗,就让众人安静了下来。
“投杖出门去,同行为辛酸。幸有牙齿存,所悲骨髓干。男儿既介胄,长揖别上官。老妻卧路啼,岁暮衣裳单。”
听到这里,不少人都一阵眼酸,特别是这一次随性的仆从中,有不少都是退出的老兵。
“孰知是死别,且复伤其寒。此去必不归,还闻劝加餐。土门壁甚坚,杏园度亦难。势异邺城下,纵死时犹宽。”
“人生有离合,岂择衰老端。忆昔少壮日,迟回竟长叹。万国尽征戍,烽火被冈峦。积尸草木腥,流血川原丹。”
“何乡为乐土,安敢尚盘桓。弃绝蓬室居,塌然摧肺肝。”
背诵完最后一句,秦墨不吃羊腿了,将手中的酒杯重重的摔在地上,“这诗如何?”
众人沉默了。
就连武将这边,脸上的喜悦也没了。
秦墨的诗词太真实了,真实到令人鼻酸流泪。
梁征长叹一声,长拜到地,“此诗胜吾多矣!”
公孙无忌脸色阴晴不定,“这憨子何时如此多才了,莫非此前的一切都是装出来的?”
候羹年脸色也同样不好看,用饿狼一般的眼神盯着秦墨,旋即露出意味深长的冷笑。
窦玄龄眼神之中也满是不可思议,这就是那个不学无术的秦憨子?
李,公孙冲,杜有为,此时全都懵了。
盖因秦墨这诗,实在是太好了。
甚至他们都有一种错觉,眼前这个人不是秦墨,而是当世大文豪!……
甚至他们都有一种错觉,眼前这个人不是秦墨,而是当世大文豪!
正在烧烤的杨六根等人,都激动到难以言喻。
谁还说他们少爷不学无术?
看看,先用诗词碾压了赵国公。
后又碾压了温国公,温国公可是名满天下的大儒啊!
李世隆依旧沉浸在秦墨的诗词里,他问道:“这诗叫什么?”
“垂老别!”
“好一垂老别,这也是听你爹说的?”李世隆问道。
“不是听我爹说的,而是我亲眼看到的,我秦庄有千百残疾的叔伯,以前小时候我不懂,他们为什么跟正常人不一样,但是有一天我突然就明白了!”
“所以,这一诗,是你为他们做的?”
“是!”
秦墨点点头!
李世隆眼神扫了一眼众人,现居然有不少女人在哭。
一场地震,让江山山原本衣食无忧的一家三口穿到了缺衣少食的年代。aaaa 左边是怀中嗷嗷待哺的儿子,右边是他们一家三口即将面临着黑户这个问题。aaaa 小两口同时望天,想破口大骂。aa...
世人只知南宋名将岳飞,却不知道北宋还有武将世家种世衡!种世衡不知道,杨家将知道吗?韩琦不知道,范仲淹知道吗?富弼不知道,包拯知道吗?文彦博不知道,司马光知道吗?你们知道不知道,在历史上能与岳飞齐名的人,他叫狄青!你们知道不知道,狄青使用的一把绝世名刀叫神机万胜水龙刀!不管你们知道不知道,今天,这本书将带着大家一起将军,还不给本夫人笑一个?...
简介关于命髓觉醒,九川女魔头前来证道她是现代佣兵组织最强领,因为一次任务,被人陷害致死,意外穿越,成了云渺大6的废柴小姐。身无命髓,毫无修为,浑身上下测不出半分玄力,是整个月泽城的笑话。开局惨死!被人挖眼,拆骨,卸掉四肢,断去一身经脉!满腔怨气无处泄,怨灵化体载乾坤!又得天地异宝,命髓觉醒,灵力惊现,御万古神兽,誓将整个云渺大6尽踩脚底。还练就一身神功,丹器医毒都成副业。当她惊艳出场,想燃翻众人时,却被一道目光牢牢锁住。名震九川的圣川之主微服而行,一眼看穿了她非同一般的灵魂,心中对她燃起了浓厚兴趣。一天,某川主勾唇一笑丫头这般优秀,自然只有优秀的本尊才配的上你,不如你考虑考虑?某川世子闻声而来不用考虑了,你暂不合格,往边稍稍。。而她无语问天,白眼一翻你也往边稍稍,别影响老娘拔刀!她一向倡导,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也是如此,她在优秀而又强大的路途上越走越远。...
千年小狐狸终化形,谁知刚化形一月不到就一命呜呼。因想复活的执念太深,小狐狸被好孕系统绑定。只要为各种绝嗣男主诞下子嗣,既能获得永生又能获得绝世修为,谁不干?生的崽越多,获得的修为就越高,谁不干?注女主为养成系,刚开始有点呆萌懵懂,但到后面狐狸的妩媚傲娇的属性会慢慢显现出来!并且后期的女主慢慢得到修为后,法力也会增...
★绝赞日万中,预收如何温柔的杀掉精灵,亲友预收和纲吉君补魔的二三事by北朝★她现在极其肯定,她穿越了。原因在于她身处妈妈的肚子之中。出生后看到那个小小团子。云雀。总之,现在云雀变成了我哥哥...
昏昏沉沉中,薛凌从朦胧迷糊中清醒过来。这是哪儿?似曾相识的土胚房,残旧破烂不堪,老式窗户上贴着一对红艳艳的大红喜字,昏黄的小吊灯出微弱的红光。她躺在崭新却简陋的木床上,盖着一张薄薄的大红色喜被,床尾坐着一个挺拔冷峻的明朗男子。薛凌愣住了!他是程天源!!是他!竟真的是他!程天源,那个小时候疼她呵护她的邻家大哥哥,那个娶了她却当了一辈子鳏夫的丈夫,那个默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致富佳妻,重生续前缘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