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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人给林逸十万块钱是对他的一种侮辱的话,那么林逸就很想回答说:“请你再多侮辱我几次吧!”
可是这话他对苏千沫说不出口,不知道是偷亲了人家而心怀愧疚还是仅存的那点儿自尊心作祟,反正林逸就觉得苏千沫的那十万块钱不能要,好像要是接受了那十万块钱,就连他自己都会鄙视自己似的。
“真不要?”苏千沫作势就要把手中那张存有十万块钱的银行卡收回去,“真不后悔?”
“真不要。”林逸异常坚定地摇头说道,“后不后悔我不知道,反正我现在觉得是不能要的,要是哪天我后悔了,就再找你讨去,你也不要觉得好像受了我天大的恩惠似的,我林逸像是那会吃亏的人吗?我打车的钱、买玫瑰花的钱、买戒指的钱,都是你自己掏的腰包,最后我还落了这身货真价实的阿玛尼行头,其实我也不亏……你该不会是想把这身衣服给要回去吧?”
苏千沫被林逸那一副小肚鸡肠的模样逗得“噗嗤”一笑,她将手中的银行卡收了回去,轻轻撩了撩鬓角的丝说道:“我把你这身衣服要回来干嘛?这张银行卡我先帮你收着,等你什么时候后悔了再来找我讨回去吧。”
“我也等着我后悔的那一天。”林逸解下身上的安全带,打开车门正准备下车,又突然回过头来说道,“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咱们之间的合约也已经终止了,以后不准在我见客户的时候跑过来搅合,哥们儿还得靠她们赚钱养家呢!”
苏千沫笑着吐了吐舌头,可爱得一塌糊涂,她伸手指了指车窗外的那栋老楼,瘪了瘪嘴问道:“你也不请我上去坐坐?”
林逸一阵错愕,这妮子的胆儿也忒大了吧,竟然敢主动往狼穴里面钻,难道她就不怕自己一个按捺不住把她那个啥了吗?不过林逸瞅了瞅苏千沫那一身纤尘不染的淡蓝色长裙,想起家里连个坐人的地方都没有,上个礼拜换下来的臭袜子和裤衩都还没有来得及洗,只能放弃了把苏千沫邀请上去,然后扑到在床的猥琐想法。
“下次吧。”林逸佯装淡定地说道,“我现在元气还没有完全恢复,回家就想倒头就睡,也没有力气招呼你,等下次我再邀请你来家里做客。”
“跟你开个玩笑,你怎么还当真了?我可不敢跟你这个大色狼共处一室。”苏千沫“咯咯咯”地笑着,低头瞅了瞅自己挺翘圆润的胸部和曼妙的身姿,有些失望地说道,“不过我就这么没有诱惑力吗?你竟然还拒绝了我!”
林逸故意盯着苏千沫胸前的那两团浑圆的**,狠狠地咽了口唾沫:“不,不是你的诱惑力不够,而是哥相当把持得住!”
“去死!”苏千沫一脚将林逸蹬下了车,驾车悠然离去,车后留下了一个男人在夜色中驻足凝望的落寞身影。
……
旭日东升。
和煦的晨光透过硕大的落地窗户,在苏千沫的办公室里面投下几缕斑驳的光迹,使得墙角的那盆虎尾兰看起来也更为的翠绿繁盛,苏千沫身着浅灰色针织衫,淡蓝色牛仔裤,手中端着杯咖啡,神情怡然,她的对面坐着程菲儿,这妮子刚刚听苏千沫讲诉完了林逸当时在订婚宴上的拉风表现,满脸的心驰神往:“千沫姐姐,这是真的吗?我怎么没有现林逸可以帅到这种地步?”
“他的表现还算是马马虎虎吧,最主要是咱们俩这两个编剧把这个计划策划得好。”苏千沫很得意地笑了笑,将右手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去了下来,仰起头举至眼前,透过那戒指的指环眯着眼看窗外的太阳,牵着嘴角微微笑道,“我可也真够二的,竟然自己花好几万块钱去买个钻戒让那小子来跟我求婚。”
“你确实有够二的。”程菲儿很赞同地点了点头,从苏千沫的手上接过了那枚戒指,在手里把玩着说道,“这小玩意儿好几万啊,千沫姐姐,你该不会还想把它保存起来吧?依我看,咱们还不如把它去折旧买了,好歹也还能换回小几万,然后我们就去吃大餐,好好庆祝一下你终于甩开凌千纵那个瘟神了。”
“吃货。”苏千沫把戒指从程菲儿的手中抢了回来,眼中突然浮现起一丝神采,“对,咱们真可以把它卖了,林逸这次拒绝我们十万块钱的报酬,可是我看他住的地方,他现在是真的很需要钱,今天晚上你就和我一起把戒指给他送去,让他自己去卖,免得换成现金他又不肯收。”
程菲儿狠狠地翻了两个白眼,不过看在林逸那小子竟然真的有魄力拒绝了那十万块钱,她倒是也没说什么。
……
烟海市,半山别墅。
这里是凌家的府邸,烟海市缺山,可它就占据了一座山的小半个山腰,所以称之为半山别墅,它不是一个别墅群,独门独户,除了凌家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住客,凌千纵最喜欢站在别墅的楼顶抽烟,居高而临下,吞云吐雾,那种感觉就好像整个世界都在自己手中。
凌千纵此时背后躬身站着一个男人,体型彪悍,面目狰狞,看起来十分怕人,因为他的脸上刻着一道触目惊心的暗褐色刀疤,整条刀疤从左鬓角起始,直至右下巴而终,斜着贯穿了整张脸,有人传言说他这条刀疤是为救凌千纵而留下,也有人传言说他这条刀疤是凌千纵亲手给他留下的,至于真相究竟如何,可能也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但凡江南有知道这对主仆的,都不会怀疑这刀疤脸对凌千纵的忠诚。
他是凌千纵最信任的心腹,郭庆!
“少爷,已经查清楚了。”郭庆浑厚雄壮的身板依旧保持着那副维诺的姿势,让人看着都替他憋屈,老这么弓着究竟难受不难受?
“说。”凌千纵头也不回,深深地吸了口烟,徐徐吐出,烟雾缭缭地飘向山腰,和那云雾混杂在了一起。
“林逸,21岁,出生于蜀中农村,三年前来到烟海市,无正当工作,无业游民一个,现住在三坏外一个叫做南锣巷的老巷子,他在络上挂了篇男友租赁的帖子,苏千沫小姐就是通过那篇帖子找到他的。”郭庆简洁明了地汇报信息,声音里没有丝毫的感情。
“呵……果然是个泥腿子装神弄鬼!”凌千纵一声冷笑,将手中还燃烧着的香烟就那样揉搓在了手里,捏成了粉末……也不知道他烧得痛不痛?
其实凌千纵很希望林逸真的是从燕京下来的纨绔太子,在那样的人物手里吃瘪,虽然仍然也憋屈,但是他也还能够接受,他虽然狂妄,但也还不至于达到目中无人的地步,也明白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的道理,没有人是无敌的,就连西汉名将韩信都还钻过别人的裤裆呢,可那小子竟然是个痞子无赖,这就让他有些抓狂了,一想到那小子当时那嚣张到没边儿的眼神,他的心里就是一阵堵塞,他堂堂凌家大少,竟然被一个痞子无赖给唬住了!
如果林逸那小子真是燕京来的大人物,他即使不敢明刀明枪地硬拼,但也能暗地里下杀手,能把燕京来的人物给斩下马,想想就能让人一阵热血沸腾,只有对手足够强大,才能带来这种酣畅淋漓的报复感,可是对于这样如蝼蚁一般的小角色,揍他都嫌脏手!
“杀了喂狗!”凌千纵拍了拍沾满了烟灰的手掌,又重新点上了一支,抽在口中有些苦涩。
郭庆从楼顶天台下去后不久,凌柏峰就不声不响地走到了凌千纵的背后,他哼笑一声问道:“这样的结果很让你失望吧?”
“有一点。”凌千纵转过身来,望着凌柏峰说道,“爸,我真的很期待一个很强劲的对手,江南三大家中,苏家的老头子苏万象传说中很强大,可是他瘫了,苏朝廷只是个拥有强大外表的软蛋而已,程家的那个死胖子比鬼都还精,墙头冬瓜两边滚,都不得罪,我真的是斗无可斗,江南如此三足鼎立的局面已经僵持了太久,是到了打破平衡的时候了,我在寻找着那个突破口,等待着一个强劲的对手!”
“千纵,你这是在害怕。”凌柏峰语不惊人死不休地说道,“你从小就喜欢挑战比你更强的人,踩着他们的脑袋一步步往上走,这让你很有成就感,你也很享受这种挑战成功的快感,可是你害怕比你弱的人挑战你,害怕在阴沟里翻了船,在强者面前,输了,理所应当,赢了,那就是荣耀,而在弱者面前,赢了,理所应当,输了,那就是耻辱,所以你更害怕弱者!”
凌千纵不知道凌柏峰是从哪儿总结来的这么套古怪的理论,他桀骜一笑道:“强者我尚且不惧,更何况是弱者,我不是害怕,而是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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