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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起,秋意浓,一场秋雨一场冷,气温逐渐下降,早上和晚上都能明显感觉到寒意了。
转眼间钟世绮已经在林一沫那里住了三个多月,虽然走路还不是很自然,但是上下班需要走的那一小段路已然是没问题了,实际上她也已经开始回公司上班了。
早晨,她两坐着悠哉地吃着早餐,钟世绮突然开口说道:“一一,今天下班我就直接回我宿舍住了,就不过来了,衣服什么的就等周末我再慢慢来带回去。”
“为什么?”林一沫疑惑地问到,她不明白,明明住的好好的,为什么她会突然提出来要回去住这种想法。
“我的脚基本已经好了,只要过段时间回去复查就行,现在也不需要人照顾了,不回去难不成一直赖在你这里不走啊?”钟世绮解释道。
“难道不行吗?你不是最喜欢跟我在一起吗?”林一沫还是不能理解她。
“我当然最喜欢跟你在一起啦,这还用怀疑?但是你这里离我公司太远了,不是不方便嘛。”钟世绮耐心地解释着,“再说,我那里还没到期呢,我房租都交了,不去住,那不是浪费钱嘛。”
“难道因为感冒药快过期了你就得让自己感冒一场啊?”
钟世绮被她怼得哑口无言,果然不是自己刚受伤的那段时间了,她又变成林怼怼了,不再让着自己了。
“这就不是一码事,再说了距离产生美你不知道啊。”
“距离能不能产生美我确实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就是追着我来到这座城市的。”
钟世绮再一次理屈词穷,跟一个文字工作者掰扯简直就是她做过的最愚蠢的行为,虽然经常做。她认输,举双手认输,但是这个家还是要分的,她知道她是爱独处的,独处也更利于她的创作,无论如何她必须要说服她才行。
钟世绮想了想继续说道:“我只是回自己宿舍住,周末还是会像以前一样过来找你呀,我又不是从此就不再来了,又不是人间蒸从此不见踪影,就只是变回以前那样而已嘛。”林一沫没有反驳,没有马上反对那就是还能接受,她赶紧继续补充道:“再说了,我一直待在你这里,你家肖老师来找你多不方便啊,你没看每次你家肖老师一来,只要我在,他想跟你谈情说爱、打情骂俏都得尽量避着我点,可这地方就这么大,我也不是每次都能及时给你们腾地呀,啧啧啧,说得我都开始自责了,就我这影响,多不好呀,多碍眼啊,我要是再呆下去,那我得多没眼力见呀,再说了,你们这狗粮撒的,这阵子我可是差点没给你们撑死,就当是给我留一条活路,我呀也把这私人空间还给你们,好让你们能肆无忌惮地亲亲抱抱举高高,你两要是因为我而感情降温,那我多大罪过呀,对吧我的林大小姐?”林一沫还是不说话,自顾自地啃着手上的油条,好像全然没听到钟世绮在说话,真是拳头打在棉花上。
“哎呀不管了,我就是要回去,我都对你审美疲劳了,再住下去你都不再是我的女神了。”钟世绮开始耍赖,气急败坏地嚷嚷着。
“嗯?我是你的女神呀。”林一沫抓重点从来都是这么不同寻常。
“嗯?”这么多年钟世绮还是没办法习惯她这一点,听她这么一重复,一时间竟有点愣了。
林一沫吃着油条,就着蛋花豆浆(钟世绮给她煮的),笑得美滋滋的。
钟世绮反应过来后简直无语得冒汗,吐槽道:“你的关注点是不是有点不对?我就这么随口一说。”
“没有呀,很对啊,我是你的女神嘛。”她又喝了一口豆浆,满意地晃动了下小脑袋,显得那么心满意足。
钟世绮无语地看着她,明明刚还因为她说要回宿舍住而有点生闷气,这一会就沉浸在是她女神的得意中了,女人啊,果然是阴晴不定,喜怒无常。钟世绮端起碗,将碗中的豆浆一饮而尽,说:“我吃饱了,碗你收拾哦,再不走我就迟到了,叫的车也快到了,您老慢慢陶醉吧,女神……经。”
“我揍不死你哦。”林一沫看着她出门的背影喊着,能让她这样不顾形象嚷嚷的,也就只有钟世绮了,哦不对,还有周子焕。
钟世绮的笑声如空谷传音,余音绕梁。
吃完早餐后,林一沫简单地收拾了下家里,再稍微搞了下卫生,拖了拖底,这是她为数不多的会做的家务活。
楼下隐约能听到孩子的嬉笑打闹声,她走到阳台,风里都是秋天的味道,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湛蓝的天空,阳光明媚但不再炙热。林一沫很喜欢这种天气,虽然万物已逐渐萧落,但她一点不觉得悲伤,反倒内心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宁静。
她换了身衣服,下楼散步。有两三个阿姨手里拉着买菜用的小推车,聚在一起聊着家长里短,说得高兴时更是掩嘴而笑;有一个小男孩在他的妈妈的搀扶下正在学着滑板,他突然放开他妈妈的手,自由地向前滑动,笑容在他脸上绽放,可平衡感还掌握得不太好的他果不其然还是摔倒了,他有点害羞地抬头看了一眼他的妈妈,他的妈妈并没有责备他不小心,而是给他加油打气,一切都那么美好。
林一沫坐在走道的椅子上,大口呼吸着带有些许凉意的空气,阳光温柔地洒在她的身上,微风吹动她的丝,轻抚她的脸颊,自成一幅画。她认真想着早上柿子说的话,她确实不该拦着柿子不让她回去住,毕竟这里离她公司确实很远,她上下班真的很不方便,而且她经常需要加班,这里晚上又比较安静,人烟稀少,一个女孩子如果总是在深夜独来独往,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就怕给了有心之人可趁之机,难免不安全,这是其一。
其二,就如柿子说的,如果她一直住在这里,肖老师来找自己,柿子在的话难免尴尬,而且柿子总有一天也会有男朋友,她可是个主张婚前必须先同居的人,到时候她也会离开她搬去跟她的男朋友生活,到那时自己已经习惯了有她陪伴,再分开就会更不容易,更难过,为了不陷入这种痛苦的境地,柿子现在回去自己宿舍住好像确实是明智之举。
再者说,她虽然很喜欢跟柿子住在一起,但是她骨子里还是更爱独处的,柿子是懂她的,如果自己偏留着她和自己生活在一起,但凡她哪天流露出对独居的怀念,哪怕只有一次,那都会狠狠伤害到柿子,这样她只会比她更难过,所以,回归以前的那种相处模式,对她们而言好像利大于弊。
就像林一沫自己经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怎么舒服怎么来吧,不要想的那么复杂,生活已经如此不容易了,人际交往就简单点吧。她点了点头,像下定决心一样,决定随了柿子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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