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管心里如何澎湃起伏,唐逍的双腿还是迈得很沉稳,没有一丝慌乱。
方余看着他的侧脸,也有些心潮起伏,她发现她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个少年了。
走进神目洞,她忍不住还是问了句:“你是怎么知道,它们会听你的话?”
很显然,唐逍也是刚刚才知道的,如果他早知道的话,在周帅、袁怒等人逃出来的时候,就不会那么紧张了,她了解他,那种紧张不是装出来的。
唐逍没有理她,一进了神目洞,就开始四下打量起来。
神目洞虽然有个“目”字,但实际上进去以后是看不清任何东西的,洞子里没有光线,好像也没有通风口,只有一股稍有些腐朽的臭味,熏得方余直扇鼻子。
唐逍微微皱起了眉头,这种条件,别说找到风晶和小落魂盅,甚至平安出去也是问题!
他转头问道:“方姑娘,你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找到小落魂盅的下落?”
方余嘟着小嘴,想了好一会儿才道:“我只知道它应该还在黑风洞里……”
唐逍吸了半口气,使劲憋在嘴里,然后重重地吐出来。
他提起了吞云剑,催动真气,剑身上就散发出蒙蒙的红光。
他们也不知道神目洞有多大,这红光也照不亮整个洞子,只能照到身前丈把远的地方。
红光亮起,方余立即惊喜地叫了起来:“风晶!”
地上,每隔数尺,就有一点亮晶晶的东西,那是一块块六芒星形状的晶石,拳头大小,散发着靛青色光芒,还有一股淡淡的锋锐气息,一看就不是凡物。
既然进了宝山,就没有空手而回的道理。唐逍低声道:“方姑娘,你去找小落魂盅,我来捡这些风晶。如果你找到小落魂盅了,出去以后,你要把盅借给我半个月,风晶我七你三;如果你没有找到,那这些风晶我们就各分一半,你觉得如何?”
这是提条件了,方余也不觉得他唐突,反正两人都只是一场交易而已。
她点点头,从鸾雪戒里摸出一束干柴,用火石点燃了,举着火把在洞里细细搜寻。
唐逍则低下了头。每次看到她使用鸾雪戒,他心里就一阵阵绞痛,那原本应该是属于方柔的戒指啊。所以他只好不看,反正他总归要把方柔找回来的。
他知道,在吞云剑里一直都带着魔猫剑灵的气息,而且随着他修为的提升,他对这种气息的感知也就越来越清晰。不过他一直以为,这只是它在吞云剑里住得久了,残留下来的。
只是他也很惊讶,这股气息,竟真的把黑风魔猿“哄骗”过去了。
但他不知道能够哄骗多久,也不知道三大宗门十几个弟子能不能拼得过那三只魔猿。
进来之前他以为袁怒、周帅他们打不过魔猿,但进来以后他却有些怀疑了,他们那么轻易受伤,多半因为这里面太暗了,魔猿又是突然袭击,毕竟,三个魔猿也只是一个七阶、两个六阶,而他们中间有三个聚气境,其他的都是悟气境巅峰,实力不容小觑。
不管魔猿回来,还是袁怒等人冲进来,对唐逍和方余来说,都是一股沉重的压力。
所以他干脆“化悲痛为力量”,双手如穿花蝴蝶一般,随着两脚的移动而飞快打探着,把一枚枚风晶抓起来丢进饮风戒,然后,就听到风晶滚落地上的哗啦声。
原来是饮风戒装满了,有两枚没能扔进去,被弹落回来了。
饮风戒毕竟只是上品灵器,储物空间只有长宽五丈、高一丈,他一个月前又扔了不少沙狼尸体进去,再加上药材、灵石等杂七杂八的东西,就没地方装风晶了。
唐逍把那些沙狼尸体抛了出来,顿时皱紧了眉头,因为它们都腐烂得差不多了。
一股腐臭味充斥在神目洞里,让方余差点呕了出来。
这些狼尸在饮风戒里都一个多月了,那饮风戒内又没有灵气,不能保鲜,怎么会不腐烂?
不过剩下来的,除了狼骨头外,倒都是好东西,比如狼牙、风干的狼皮,还有趾甲,都可以用来炼器,而一头狼身上,真正值钱的也就是这些东西了。
草草收拾了之后,饮风戒里的空间一下子变得绰绰有余,唐逍拾起风晶的速度就更快了。
没过多久,半个神目洞里的风晶已经被他拾了个干干净净,至少也有好几十块。
却突然听到方余的一声惊叫,唐逍连忙抬头,火把下,她正紧捏着手掌,一脸痛苦。
“怎么了?”
“不清楚,好像有什么东西扎了我一下,我的手立即就肿了,好像有毒!”
方余把火把插在一旁,满脸委屈地叫着,那模样,很有几分楚楚动人。
唐逍却是波澜不惊,一个箭步冲过去,却见方余面前是一块石板,平平整整的,只是历史有些长了,涂着一些青苔,带着几分斑驳。
但不管是石板还是青苔,理应都不能扎着方余的小手啊。
唐逍皱着眉头,把大手放在青苔上,软绵绵的,有些湿糯,根本不扎手,也不会中毒。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霸总Vs小娇妻|追妻火葬场甜宠双洁)帝城商界奇才江煜想要一生顺遂,他的婚姻必须通过试婚,在三个候选人中选取一个作为结婚对象。初遇那天,江煜从跑车里对顾可欣露出了冷冷的脸收旧书?往后门走。看上去温柔可人,骨子里却透着一股坚韧的顾可欣引起了江煜的注意。顾可欣穿着酒店浴袍江少,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你能不能…放过我?江煜托起她的下巴顾可欣,你说要谢我之前,就应该做好这觉悟。门外,顾可欣听到江煜淡淡地说顾可欣?谁碰她谁是狗。试婚期结束,顾可欣逃离了江家,江煜了疯的满世界找她。顾可欣江煜,是谁说的谁碰我就是狗?江煜老婆,我是狗。婚礼那一天,江煜在帝城上空为顾可欣放响了314烟花。始于初见,止于终老。余生满眼都是你。...
穆里尼奥孙吴?噢,他在场上每一次触球都无比美妙,他是足球场上最伟大的表演家记者但是何塞,如果我没记错,你曾经评价他是假摔表演家瓜迪奥拉孙吴?他是个现实主义者,在场上每一次拿球都有明确的目的,他压根不在乎足球的观赏性,是的,我不喜欢他。记者但是,何塞普,你曾经评价他是能和哈维并列的传绿茵表演家...
这里不属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这是一个山河碎裂的大争之世,列国争霸,伏尸百万,流血漂橹。荒凉苦寒之地,内有郡守鱼肉百姓,外有蛮邦肆意掠夺,三万守军盔歪甲斜。值此之时,一个普通到和所有人一样的年轻人,来到了这个最弱小的国家,行走在这个随时都会一命呜呼的恶劣边城,任职边城守将。天下纷乱,必有雄主出。攻取天下...
简介关于妹子兵团,我家指挥官不正经方成意外穿越到末日后的异能世界。高考他落榜了,看着昔日的兄弟,舔过的青梅竹马坐着列车去读大学。他在离别的月台上,觉醒了最强指挥官系统。获得电系异能与魂技电磁纠缠,已及强的精神力,让他成为了战术天才,他决心复读。从指挥五人小队开始,一步步成为人族最强的战略宗师。从一把小小的飞刀开始,开创出独步天下的剑阵万剑归宗。当他在万族战场上出现,人族与万族之间的战争态势,从此攻守易型。当异族至强者妄图对他进行斩行动,来扭转乾坤时。才现玩战略战术他们不行,跟他比狠照样是一群废物。...
...
诗书之家走向豪门,一群谱写自己日子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