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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未落,鸳鸯只感觉手臂如同针扎,半边身子都酸软无力,惨叫着跌开数步差点摔倒。
就在这时,一只金镯子从鸳鸯衣袖里滑落地上。
两个粗使婆子对视一眼,慌忙上前将安春风挡住。
一人将鸳鸯扶起,一个对着安春风嚷嚷:“你敢伤了鸳鸯姑娘,太太定要打死你!”
安春风瞟了一眼地上的金镯子冷哼道:“你想干什么?”
鸳鸯疼得额角冷汗都出来了,抢先将金镯子捡回,只叫道:“你、你把我手臂捏断了。”
安春风轻嗤一声,指着她的手臂道:“你是纸糊的?推一下就断了,想讹人也要看清楚再说!”
鸳鸯低头一看,刚才的疼痛转瞬即逝,自己手臂活动自如,透薄衣衫连一个破口都没有,只有一股酸楚酥麻还在身上走窜,让她说不出的难受。
“你、你……推人总是事实!我要去太太跟前说理去!”
鸳鸯不敢提金镯子,只要不说,这明晃晃的诬陷就只是自己不小心掉了东西。
况且太太这样做是何意,她的确不知道。
见鸳鸯不提金镯,安春风也不多言,身在狼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还是赶快脱身为妙。
她低头打量“自己”的手指。
原身长得圆润,这双手也漂亮,皮肤光滑细腻,净如凝脂,手指修长如青葱,手背上还有一个个浅浅的肉涡。
修剪齐整的指甲上没有涂丹蔻,却泛着淡淡的粉色,在安春风眼中可谓是完美无瑕。
她只以为这具身体只是普通妇人,没想到原身日日夜夜编织络子,手指早就灵活异于常人。
自己在鸳鸯手臂关节一捏,足够她酸疼半日。
前面正房屋里,刘氏还在绘声绘色描述孙家的富裕,以及跟广安伯府的亲密关系,听得秦氏眉开眼笑。
唐玉书面色沉静,负手在屋里徘徊,心里却是翻腾不已。
之前刘氏说起孙家亲事,并没有说清相好的高门是谁家。
他在京中已经数月,每日温书之余,对广安伯府也略有耳闻。
丽嫔进宫两年,深得圣上宠爱,爱屋及乌,伯府在京城也是声名鹊起。
好些学子说起伯府就道:十年寒窗苦读,还不如回家生个好女。
嘲讽话中是掩饰不住的酸涩羡慕。
唐玉书同样有过此意,没想到自己也会有一天跟伯府走得如此之近。
要是孙家真的能跟广安伯府搭上关系,自己娶到孙家女,那么考上进士就能谋到实缺,不用跟其他人一样辛苦熬资历等候补。
京城居大不易,一边是清贵名声清贫生活,一边是高官厚禄唾手可得……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
只是自己家中这一闹,等安氏走后,不知道孙家又会是何种态度对自己。
唐玉书心思深,哪怕心中已经有决定,面上也没有显露,反而是一副为难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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