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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燕头一怔,笑:“舞剑没人看啊。”

“我看啊!”她认真道。

老燕头扑哧一笑:“对对对,有你在旁喝彩,也是很好。”

那一夜,她陪老燕头喝了半宿的酒,老燕头醉过去之前,祝她心想事成,早日成仙。

她接受他的祝愿,也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有资格上昆仑的。

翌日,老燕头酒醒后,把自己那支犀角发导拿在手上瞧了很久,他以为昨夜只是一场酒醉里的梦,这玩意儿怎可能变成个俊俏可爱的小姑娘呢,定是一场梦。

一个月后,老燕头心痛病发作,倒在了去山里采草药的路上,走得很快,没遭什么大罪。

因地方偏僻,七八天后老燕头才被人发现,然而让众人啧啧称奇的,是老燕头在野地里躺了这么些天,天气又甚是炎热,连他背篓里的草药都蔫巴了,他却跟睡着了没两样,脸上还带着红晕,甚至身上连一点异味都没有,且这里野狗豺狼甚多,也曾有人暴毙于此,第二天被发现时已然尸骨不全,而老燕头身上却连一个齿印都不见。

只有天知道,这几天她跟多少野物打过架。只要她与老燕头寸步不离,他就能保持这个仿佛睡着般的状态。

她记得老燕头的老婆儿子赶回来时,抱着老燕头哭得死去活来,虽难过,但见着老燕头宛若生时的面容,却又颇觉安慰,觉得他走得一定很安详,且一定有神仙照应,不然怎会挨到他们回来依然安好如初。

老燕头的丧事办得很热闹,盖棺下葬时,他的亲朋好友在外头哭,她在棺材里盘算下一步往哪里去,是不是又要化回原形混在市集之中,等下一个把自己带回去的“有缘人”。

当时间走到薛平安时,她却不是被他买回去的,而是捡回去的。

那天她昏过去了。

为了保住上一个人的遗体,她跟自己的天敌——以食腐为生的墨蚓大打出手,恶战一场,也幸好那只墨蚓个头不大,修为不高,她直接了断了对方,却也被墨蚓的毒雾重伤,腰间落下半圈乌黑的腐蚀印迹,疼痛无比不说,那印迹还在缓慢扩散。这一遭下来,她连人形都化不成了,终日浑浑噩噩躺在集市墙边的角落里。

来往的人偶尔也有拾起她的,但一看只是一支平平无奇的发导,且中间还有一段黑色裂纹,很不经用的样子,便更没有占为己有的念头了,随手便将她扔到垃圾堆里,之后又被一只该死的狗当作玩物叼出来到处跑,晃得她头晕,直到薛平安拿一碗剩饭来喂狗时才发现这支青光莹莹的小东西。

也不知是薛平安跟老燕头一样穷一样抠门,还是这支发导莫名合了他的眼缘,他把它从狗嘴里抢救下来,擦干净带回了家,当发现它腰上有一圈裂痕时,还拿去让人在裂痕处包了一小圈银片加固,然后便高高兴兴地插在自己头上了。

可能他真的只是穷而已……包银片的是他熟人,说小事一桩都没收他的钱。但可能是歪打正着,那小小一圈银片对遏制她的伤势竟有奇效,至少在那之后,她腰间的乌痕不再扩大,疼痛感也逐渐消失。

她跟过那么多人,对谁都没有特别的感情,她觉得自己守护那些人不过是为了“长出息”,即便是薛平安,她也顶多在心里对他说了一句“多谢你的抠门”。

日子一长,她也渐渐知晓了薛平安的底细。

他不是本地人,老家在哪里无人知晓,相熟的朋友也不多,除了那个仗义的小银匠,还有码头卸货的大老李,平日里便再不见他与谁往来。他自己做了好几分工,除了卸货这种力气活他干不了,别的只要能赚钱又不犯法的,他都做,赚来的钱从不舍得花,吃穿用度无比节省,一分一厘都攒起来。

过年过节时,别人都是团团圆圆吃好喝好,他却总是独自窝在家中,一碗饭一碟菜,吃完后就写信,很长很长的信,写完就撕掉。

她觉得她不是偷看,毕竟就在他脑袋上,稍微耷拉一下眼睛就没办法不看,不怪她。

那些信从没有收信人,他更像是在纸上回忆过去的自己。从他的笔下,她大概捋出了薛平安的前半生。

他的老家应该是在一个离这里天高地远的山村里,父母健在,还有个妹妹。

三年前他离开了家,离家出走那种离开。

三年间,他没有给家人任何可以寻找到他的机会,他以一种从未在那个家中出生过的姿态,孤独决绝地在遥远的异乡与自己的命运抵抗。

他总在信上最末尾的地方,写上诸如“衣锦还乡是什么样子?”“希望回去的时候,再没有人敢轻看你们。”“如果做不成我想做的事,就当我死了吧。”这样奇奇怪怪的话。

春暖花开时,他也会在纸上画一枝海棠花,然后在海棠花旁写个小小的“谢”字,然后托着下巴望着窗外,目光顺着纷纷的柳絮飘到想回又回不去的地方。

她猜测,他的心上人大概是个姓谢的,喜欢海棠花的漂亮姑娘,也许在他离开后的许多个日夜里,这个姑娘也常坐在屋檐下,盼着他突然出现在他们一起走过无数次的小路上,像从前一样举着好看的花朝她跑过来。

他最喜欢抄的一首诗,便是那首《为妻作生日寄意》,小谢姑娘虽然还不是他的妻子,然前人的一场思念,也是他今日最大的梦想吧。

他为何要离开家乡,她只能猜,无非一时意气,受了旁人的怠慢或耻笑,觉得连累父母,家门无光,便暗自横下心来,赌上一切出外闯荡,若不能衣锦还乡,便当自己死了。

而她不用猜也知道,薛平安是有多盼望自己从所有蔑视中杀出一条路,最后站在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胜利的高处,微笑着对所有看轻过自己的人说一句:“我回来了。”然后在众人错愕又艳羡的目光中把最好的东西带给过了太久苦日子的父母。

可是,一走三年杳无音讯,就为一个还不知能否实现的“衣锦还乡”,真的没问题吗?

她替他想过,但那又关她什么事呢?犀导管死不管活,只要陪他到安然入土那天,她的出息便又长一分,跟他之间的关系也就圆满结束了。

外人面前,包括小银匠与大老李,她从未听他提起自己的过往,在他们面前,他的生命是从来到这座城池开始算的。他们几个的相聚,谈话内容除了家常琐事,更多的还是哪里又有赚钱的好机会,薛平安最在意这个。不过有好几次,她也听到小银匠他们劝薛平安不要那么拼命了,也该安个家了,总一个人怎么是好。每次薛平安都是搪塞过去,说不急再等等。

她想,他等的,是那个也在等他的小谢姑娘吧。可是,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不等了呢。

今年是她跟着他的第三年,算起来他离家最少也六年了。

这一年,他身边多了一个特别重要的玩意儿——一个布袋子,里头装着两个小金条,那是他这些年的全部积蓄。以前每赚到足够的钱,他就想法将钱兑成一个小金豆子藏起来,今年年头他把所有的金豆子交给小银匠融成了两根金条,说这样带在身上也方便。小银匠还打趣他,问他几时能把金条攒成金砖,他笑着说当然越快越好。可是谁都明白,这世道光是活着就不容易了。取了金条回来的那天,他还在市集上买了一张绣着海棠花的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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