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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翻地鼠
在雏鹰的预想中,应该是他们先找到那人,得到那秦皇遗墓的确切地点之后,两人再下墓去寻找千虫草。
尽管他们都不是擅长盗墓,不过,雏鹰并不觉得盗墓有什么难,因为,盗墓者,在盗贼界的地位并不高,和他们这种大盗比起来,差远了。
毕竟,盗墓是偷死人的东西,死人又不会跳起来咬人,要比偷活人的东西难多了。
所谓的墓室机关,也不过是活人制造出来的,埋在泥土中几百上千年,即便没有损坏,也都是死物,不会像偷活人的东西那样,有那么多灵活的变化。
所谓一通百通,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当他们见到这人,才发现事情并非他们所想的那样,这人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按理说,五十多岁不应该称作老头,现代社会,五十来岁正是中年。
但在当时的社会,五六十岁有的人已经是四世同堂,自然会被当做老人对待。
这老头面容苍老,身形却不见老态,负手而立,显得身姿挺拔,很是雄壮,在他的身旁还有三个人。
两个道士,一个年轻人。
道士也是一老一少,老倒是约莫七八十岁,头发花白,留着山羊胡子,面色慈和,坐在一张方桌旁,见雏鹰朝他望过来,微微额首,算是打过了招呼,而那个年轻的道士坐在一张靠墙的小凳子上,手里捧着一本旧书,正看的津津有味,似乎没有注意到有人到来。
他手里的书,封皮已经脱落,里面发黄的书页上,是一些蝇头小楷,雏鹰的目力极好,可以看清楚上面写了一些什么“道可道非常道”之类的东西,他生平很是讨厌读书,也没在意,目光很快便被这年轻道士的脸吸引了过去。
一般容易吸引人目光的,无非两种,一种是生得极丑的,一种是生得极美的,而这道士显然是后者,一张脸长得白白净净,鼻梁高挺,剑眉小口,长得十分俊俏,尤其是双目,睫毛修长,眼角微翘,翻书眨眼间,颜若桃花顿开,摄人心神。
雏鹰不由得朝着他胸前看去,他背上背着一把剑,系剑的细绳从胸前勒过,将胸前的衣襟勒得紧贴胸口。
瞅着他胸前平平,衣服也紧贴着身体,看样子不会藏着什么“大胸器”,雏鹰不禁更为奇怪,这世界上,真的有长得如此秀气好看的男人?
这相貌和三娘比起来,都要勾人三分,实在是不像男人,不过,这人虽然秀美,但坐在那里,腰杆挺直,没有丝毫媚态,倒是给人一种英气勃勃的感觉。
不禁让人暗生亲近之意。
雏鹰甩了甩头,将目光又移到了另外一个年轻人身上,这人就平常多了,相信丢在大街上,也不会有什么人会特意去多看他一眼。
不过,这人与那秀美道士比起来,好似要好相处许多,看到雏鹰望来,当即哈哈一笑:“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雏鹰兄弟吧?当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当真是少年英雄。”
“你认得我?”雏鹰奇怪。
“这段时间,雏鹰兄弟不是一直寻我们吗?”
雏鹰蹙眉,没有搭话,回头朝三娘看去,轻声问了句:“哪个?”
三娘指了指那五十多岁的老头。
雏鹰点头,表示明白。随后,从怀里摸出了装玉剑的锦袋,朝着那个老头丢了过去。
老头伸手接住,打开了看了两眼,又丢还给了雏鹰。
雏鹰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不由得又蹙起了眉头,问道:“蚂蚱双腿不蹦?”
这是为盗的一句黑话,意思是难道是嫌东西不够?这种黑话暗语,各行有各行的道,说法也不一定完全统一,但是有个大概的规则,一般人都听得明白,并非所有的黑话都十分有气势,一般做土匪的才说那些,“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之类的暗口。
如果两个做贼的当众这样对暗口,还不更加引人注意?贼讲的是个隐蔽,因此,黑话暗口也十分的普通,甚至土里土气的,有的时候,眼见两个人在那边数土块玩,其实他们是在对暗口,说其他的事。
老头点了点头,也没说话。
“要什么,直说。”雏鹰说道。
老头倒也痛快,开口说道:“地方不能告诉你们,但是,可以带着你们一起去,这玉蚕剑,就留在雏鹰兄弟的身上,到时候会有用。”
雏鹰低眉思索了一下,明白那古墓之中应该是藏了不少宝贝,对方是怕他们自己去取,没了好处可捞,因而才开出了这样的条件,其中不见得见着他是雏鹰,想要拉他下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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