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章
“方公子这是怎么了?”桃酥端着刚熬好的药,刚一进门,便忍不住向沈琼道,“我看他出门的时候,脸上的笑意止都止不住,还险些被门槛给绊了下。”
沈琼抿唇笑了声,摇了摇头。她其实也不过是说了句改日正经谢方清渠,没想到他竟能这么高兴。
桃酥将床帐勾了起来,打量着沈琼的脸色,不易察觉地松了口气:“气色比先前要好了不少。”
天知道她有多怕沈琼再如当年一样,久病不起。
“大夫说了,这药得趁热喝才好,”桃酥将那黑漆漆的药捧到沈琼面前,随即又道,“等喝了药,就可以吃蜜饯了。”
沈琼怕苦,哪怕是喝了这么多年的药,也依旧没能习惯。往常喝药的时候,总是等到晾凉了些,再捏着鼻子一口气喝完。可偏偏这药得趁热,所以每每喝的时候,都如同上刑一般,痛苦得很。
她拧起眉头,神情变了几变,最后还是认命地接过药碗来,小口喝着。
等到一碗药喝完后,桃酥连忙将早就备好的蜜饯塞给了她,随后念叨道:“姑娘还是要保重自身,少生些病,也就不用受这些罪了。”
沈琼含着蜜饯,含糊不清地说道:“你是同云姑学的吗?见缝插针就要唠叨……”
她还没说完,就见着汤圆从没关好的门缝里挤了进来,话音一顿。
汤圆这白猫,是当年秦淮出门时,给她带回来的礼物。它乖顺又黏人,还是个撒娇精,沈琼喜欢得不得了,无论去哪儿,都会将它给带上。
前些日子沈琼令桃酥寻出与秦淮相关的旧物,尽数烧了,可汤圆这个活物却没办法随便料理,她还没想好究竟怎么办,就病倒了。
云姑与桃酥知道她的心思,便一直不留痕迹地拦着汤圆,不让它在沈琼面前晃悠。可今日不巧,云姑出门办事去了,桃酥又在熬药,谁都没留意,以致它溜了进来。
桃酥愣了下,赶忙上前将汤圆给抱了起来,要往外走。
汤圆在她怀里挣扎着,目光紧紧地盯着沈琼不放,喵喵地叫着,看起来可怜极了。
“算了,”沈琼的心霎时就软了,叹了口气,“让它过来吧。”
桃酥犹豫片刻,将汤圆放了下来,它随即扑到了沈琼床上,往她怀里蹭。沈琼抬手,轻轻地抚摸着汤圆,又拿手指蹭了蹭它脖颈。
汤圆被冷落了好些天,又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如今见沈琼总算恢复了往日的模样,很是卖力地撒娇卖乖,生怕再被冷落一样。
看起来委实是,又可怜,又可爱的。
沈琼算是拿它没办法了,无奈地笑了声。
桃酥将此看在眼中,知道沈琼是舍不得汤圆的,便没多言。
沈琼将汤圆抱在怀中“蹂|躏”了一通,这才又向桃酥问道:“云姑是去料理生意上的事,还是恒家的事?”
“是将军府,”桃酥闷声道,“云姑走时嘱咐了,说让您不要操心,她会想法子的。”
话虽这么说,可沈琼怎么可能不操心?毕竟她千里迢迢地从江南到京城,便是为了此事。
此事说来话长,得追溯到四五年前了。
沈琼有一知交好友,叫做江云晴,两人自小一起长大,是最要好的手帕交,可以说是情同姊妹。
前些年江云晴一家出门时遇着了山匪,险些被掳走,幸好恒少将军领亲兵恰巧路过,将人给救了下来。便如话本子上那些英雄救美的戏码一般,两人因着此事生了情谊。
只可惜江家小门小户,断然是配不得将军府的,江云晴便给恒仲平当了妾室,要随他回京城。
若细论起来,这事是有些仓促的,沈琼一直觉着委屈了自家晴姐,也曾劝过。
但恒家是武将世家,得皇上重视,恒仲平也并非那等仰仗着祖荫过活的纨绔子弟,有实打实的战功,是天下闻名的少将军。
江云晴得他救了性命,又见他气宇轩昂,心生爱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沈琼见她执意如此,便没再多说什么,含泪将人给送走了,又悄悄地送了她一份大礼——整整三千两银票。
生活的年月,水自流时光阴蹉跎,当回忆起光阴在岁月划痕时,总觉得该留住些美好。城市最底层的平凡生活,也许我们可以从平凡中读懂人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小市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他性好老庄,逍遥度日,却因兄长过世而一肩担起了庞大家族的生死存亡他挚爱青梅竹马的恋人,却不得不娶富商之女挽救家族危机,一生负疚他为开辟商路,汇通天下,多次身陷困境,危在旦夕...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他是一名军人,在护送黄金的过程中遭到不明匪徒的袭击,他和黄金一起被送回了1949年的香港,身处这个混乱的时代,他不想失去自己的优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最终他成为香港之王。...
七年之痒在午后的艳阳下结束,我以为我的生活将会步入寒冬,却不曾想这是我新生活的开始。学会爱你这件事上,我用尽了我的智慧。我在南方的城学会爱你...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